专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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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管理制度篇一:专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XX字第号 关于印发专利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分厂、部门、车间: 为促进公司科技创新发展,保护公司知识产权,规范本公 司专利管理工作,发挥专利在实际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鼓励广大员工参与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特将专利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专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XX年6月18日 抄送:公司领导(5)、存(1) 拟稿人: 附件: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文件编号: 执行日期: 文件版本: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科技创新发展,保护公司知识产权,规范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发挥专利在生产实际中的作用,以提高公司核心竞

2、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和普及专利知识,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管理制度,鼓励和调动广大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利益,推动公司科技进步和研发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使专利工作真正服从于科研、服务于生产、辅助于经营,为科研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三条 专利权益和基本类型:公司员工在执行公司科研生产任务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成果和产权均归公司所有,由公

3、司负责专利申报,获得的专利归属公司所有,专利授权后公司为专利权人。专利的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技术研发部是公司专利管理的职能部门,技术研发部主管研发工作的副经理为专利管理的主管领导,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规划和总体部署,建立和执行专利申报程序和工作规范,做好专利挖掘和保护工作。 2、负责对员工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发动和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3、负责专利管理过程中的立项登记、立项申请、立项初审、专利检索、内容审查、材料编写、组织评审、专利提交等前期工作,以及专利申报、专利答

4、辩、受理审核、费用交纳、台帐登记、授权管理、证书领取、年费交纳、专利维护、转让变更等后期工作。 4、负责专利技术对外商务合作和专利资产评估工作,认真研究和利用国家有关科技扶持政策,争取和申领政府专利资助资金,为公司专利建设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5、负责专利申报机制建立和建设工作,审查和选用专利代理机构,加强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和畅通渠道。 6、负责专利保护和维权工作,做好专利资产管理工作,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代表公司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7、负责专利资料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组织专利技术实施,做好专利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发挥专利应有的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 8、负责公司技术

5、引进、消化创新以及科研立项、申报项目过程中的专利查新和检索工作,做好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和关键装备进出口有关专利状态检索和甄别工作。 第三章 专利申请 第五条 公司在实施高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项目研发以及新技术与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取得的技术成果,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提出申请专利,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条 专利申请的提出 1、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须先做立项登记、然后填写专利立项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必须由发明人或设计人亲自填写,对于书写能力有困难者,可由专利管理主管领导指派专利办理人员为其代笔书写, 代笔者必须

6、尊重口述者的原意,书写内容须符合口述者的原创,代笔书写完毕后须朗读给口述者,经口述者签字并盖手印确认后方可有效。任何代笔者不得随意篡改原创内容,不得因代笔书写成为本专利发明人之一,凡是未经发明人或设计人同意,擅自签入代笔人姓名者视为侵权行为,按照专利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代笔人如果对发明人的专利技术方案有更好的改进方案,经发明人同意,并完成了改进设计。有实验必要的,已做过实验并取得了有效数据证明的,需先填写增加专利发明人登记表,后面附上完整的改进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计算数据、实验数据等辅助材料。由专利管理的主管领导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加入代笔人姓名。发明人的排序由第一发明人确定

7、。 3、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专利立项申请报告时,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字数认真填写,必须明确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再由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确立参与本专利发明的人数、姓名和排序。专利立项申请报告中应对申请专利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作出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重点要突出发明点、创新点、技术特点以及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收益性和效果性等主要内容。 第七条 专利申请的审批 1、专利立项申请报告填写完毕后,技术研发部项目室根据专利申请立项报告的内容,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根据检索的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2、专利立项申请报告经检索和审查后,提交到专利管理主管领导,经专利管理主管

8、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工程技术中心审批。 3、工程技术中心主管领导组织专家组或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专利的技术领域和发明内容以及专利的技术性、创新性、含量性、价值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和权威论证,提出审批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签批。 第八条 专利申请的办理 1、技术研发部项目室根据批准的专利立项申请报告做好专利申报工作,并通知和催促发明人或设计人提交相关专利材料。 2、专利办理人员要指导发明人或设计人撰写专利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规范审查,对专利材料不全面或内容不完善的,要及时进行追寻和补充。 3、对撰写专利材料有困难的,可由专利管理主管领导指派专利办理人员协助或代笔编写申报资料,对协助或代笔

9、编写材料人员的要求,按上述 第六条第1款规定办理,申报专利资料的主要内容有: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 4、项目室及时对专利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和造册,同时还要负责办理减缓证明和区科委盖章证明等手续,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移交给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报工作。 第四章 专利管理 第九条 技术研发部专利主管领导负责专利统筹管理工作,须建立专利管理台帐和专利奖励程序,并设有专人负责和履行审批手续。所建立的专利管理台帐的主要信息有:已申报的专利、被受理的专利,已授权或未能授权的专利,授权后失效、放弃或尚在维持的专利,专利的缴费日期、缴费次数、有效期满以及发明人受奖情况、专利代理单位办理等。专利奖励要严格履行制

10、表人签字、台帐管理员审核、专利管理主管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工作程序,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 专利管理主管领导根据专利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为确保专利申报的时效性和及时性,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安排本部其他人员协助完成专利申报工作。 第十条 技术研发部项目室负责公司专利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的主要内 篇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范本)-专利知识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发

11、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加快公司的专利发展,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基层单位的专利状况和专利管理水平将作为公司评价考核其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 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

12、和统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第四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是负责专利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方针指导下,以服务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公司的经济策略指引下,开展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五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具体业务范围:1、负责专利申请项目的审查、申报与奖励以及档案管理、产权的维持工作;2、负责对专利项目的维权(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3、负责组织对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的可行性分析;4、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5、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6、专利技术的转让与许可;7、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建

13、立;8、填报各类报表及上报。9、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第六条 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存档备案。 第七条 负责专利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第八条 负责申请和管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基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优惠政策。 第三章 管理工作规范 专利申请 第九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设专利管理员一名,员工自主向管理员提交专利申请资料,每月汇总后领导签字并归档。 第十条 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由知识产权办公室进行检索查新和分析评价后确定是否提交审定。 第十一条 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进行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14、 第十二条 提交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利进行技术创新性鉴定。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对鉴定通过的专利申请汇总制表,将检索和评价报告和专利申请汇总表提交总工程师。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审定签字之后,知识产权办公室正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备案。 专利维持 第十五条 每项专利在授权维持期间,由知识产权办公室与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费用,并备案。 专利放弃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认为某项专利丧失维持价值,可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放弃,公司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按规定办理。 专利许可及转让

15、 第十七条 专利许可或转让他人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许可或转让的费用及相关条件由专利所有人与专利受让人协商确立,报总工程师批准,及时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并报当地的专利部门备案。 专利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员工应时刻注意对专利权的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办公室或公司领导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第四章 专利信息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办公室专利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收集: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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