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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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施工合同:SPII-SG-2010-003文函编号:ZSWJ/SPII/ZADQ/2010/008监理合同:发文日期:2010.08.28谨致: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前期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袁延国议题:关于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安全措施参考:关于报送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安全措施的函尊敬的先生:我部已完成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现将该方案报送贵部,请审批。附件:1、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 安全措施谨致诚挚问候并致良好祝愿!

2、主题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二0一 0年八月二十九日沙坪电站安全措施函共印:肆 份主送: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前期工程监理部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施编写:审核:批准: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沙坪二级水电站项目经理部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加强 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的施工安全工作,大渡河 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部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并依据水利水电

3、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切实、有效地做好施工中的 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施工安全措施。1 施工安全目标1.1 施工安全目标实现“三无”、“两控制”、“一力争”。就是要实现:无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控制重伤频率在0.5 %。以下、控制负伤频率在 2%。以下;力争消灭因工死亡事故。2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 工程项目部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严格按保证体系实施。2.1 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和事故处理工作。 各

4、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 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 指导和事故处理工作。 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重 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到人。2.2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项目部设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孙永全; 副组长:朱家彪 赵 中全;负责安全的专职人员: 盛诗平 李长青 胡智 李昌波兼职人员:崔刚 刘莉 岳东兴 陈华 刘怡 蔡华 黄世俊2.3 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制度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制定了各项详细 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救护、治安、劳动保护、 防洪及气象灾害防护,照明及用电安全、信号设置等。以上措施经监理工 程

5、师批准后,由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贯彻实施。层层交底,使每个施工管 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遵照执行。2.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根据国家颁布的 各种安全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安全防护手册。其 内容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机械(开挖机械、装载机、运输车 辆等)的安全操作使用、用电及照明安全、机修作业安全、意外事故和火 灾的救护程序、防洪和防气象灾害的知识、信号和告警知识等,开工前, 分发给项目部的所有职工,并在开工前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防护手册以及施 工中注意的有关安全事项。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使

6、每一 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不能有安全教育“空白点”,施工过程中做到“三 不伤害”,并定期举行安全工作会议。(1) 安全教育包括: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事故 教育,具体由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负责。(2) 安全教育原则:安全教育要覆盖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避免走形式,重在实效。做到天天讲,事事讲,使安全警钟常鸣。(3) 对新从事操作或操作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待 其熟练掌握后,方准操作。(4) 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施工组织者或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危 险源辨识,将危险程度、安全操作要求、预防事故措施等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底, 并履行签字手续。(5)

7、通过图片,标语,宣传画,宣传片等各种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 开展各种活动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图 2.1-1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2.5 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作业班组在下班前应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 时处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项目部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 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设施等。对检查中 发现的安全隐患, 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4. 实施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任何时候,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部必须及时向业主、监理工 程师递交事故报告。其内容为: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对事故责 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

8、施。2.7 做好施工区的安全保卫工作项目部要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协商,共同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 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和防盗工作。项目部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服 从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作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工 程现场施工的正常生产及生活秩序。2.8 建立与当地医疗救护单位的联系渠道,由专业机构负责伤病员的 救护工作2.9 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 有效防护措施,并迅速将人员、财物、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确保工程和 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2.10 照明系统及夜班管理项目部将在各施工区、道路和生活区设置合适的

9、照明系统并安排电工 值班管理,确保夜班生产的安全。2.11 加强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各种车辆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行车命令严禁私自动车。运输车辆 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司机不得酒后开车,也不准连续加班而 导致过度疲劳发生交通事故。2.12 安全生产要与经济效益、评比先进、授奖等挂钩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施工队、班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 标者给予批评;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队、班组,要给其责任人 给予严肃的处理。3 坚持“安全文明生产”,争创“安全文明工区”(1)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生产学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文 明生产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0、禁止违 章作业。(2) 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的施工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 人、安全文明生产纪律等标示牌;(3) 按标书规划建造施工和生产用房;(4) 做到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5) 合理布置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和照明等管线;(6) 做到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7) 做到施工所使用的各类脚手架、 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 可靠;安全标志醒目。4 施工道路、施工运输4.1 施工道路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4.2 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因施工需要断路改线时,应设置 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4.3 施工车辆驾驶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11、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 规定,严禁无证驾驶或酒后开车。4.4 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km/h ;在会车、急弯、 险坡地段不超 5 km/h 。4.4.1 向低洼地卸料或卸料面边坡不稳时,后轮与坑边或坡几边要保 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或翻车。4.4.2 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其 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 1/3 ,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侧外轮边缘的两倍, 同时应设专人指挥,夜间要满足现场照明或设红灯警示。4.4.3 卸料后,在车厢未复位时,不准行车。4.4.4 禁止在斜坡上横向卸料,以防止重心偏移而翻车。4.4.5 当车厢举升时,必须在车厢下进行检修

12、维护时,必须使用有效 的撑杆将车厢顶牢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作业。4.5 自卸车(出渣车辆)、吊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驾驶室 严禁乘座无关人员,运输施工材料车辆后车厢内严禁乘人。任何车辆、机 械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4.6 各种车辆、机械均不准停放于斜坡路段上,因故必须停放时,必 须拉紧手刹锁好车门,并在车轮下面垫上三角木块或石块,确保车辆设备 不致溜滑。4.7 各种车辆均不准带病或超载运行,运输超大物件时,必须有专项 安全措施及落实负责人后方可实施运输。4.8 对自卸车(出渣车辆)除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下 列规定:4.9 各种施工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文明驾驶,保持车

13、容 车貌整洁。车辆完好(方向、制动、灯光等),停放整齐。4.10 修理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后,要检查试车确定完好后方可交附使 用。5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1) 根据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实际情况, 编 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4. 88)相关规定,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2) 临时施工用电在安装、维护或拆除时,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 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3) 在架设高压线路时,必须保持与房屋、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高 度。(4) 变压器、配电室(盘)要采取围栏或保护网隔离措施,并悬挂醒目

14、警告标志牌。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其完好状况,并由电气工作人员或安全 部门负责维护。(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预防雷系统的设置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4. 88)标准。(6) 露天配电盘应有完好的防雨设施,留有足够的操作通道。(7) 设置配电室应采用防火材料建筑,并能自然通风及采取防止雨雪和 动物进出措施。(8) 各类用电设备安装自动保护装置,严格采用一机一闸规定。(9) 架空线路的电杆埋设应与开挖作业面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确保埋 设稳固,地端拉线有效,防止电杆倾倒造成安全事故。(10)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 4.0 米,与机动车垂直 距离不小于 4.

15、0 米。(1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导敷设, 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 。进户线过墙应穿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 2.5 米, 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负荷确定,但22铝线截面应不小于 2.5mm2, 铜线截面应不小于 1.5 mm2。(12) 施工区域内的办公室、值班室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应选 用一般照明灯具。(13) 在潮湿场所、坑洞、金属容器(包括管道)及工作行灯均采用电 压不超过 34.V 的安全电压,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4 米。(14)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油库等危险场所,应选用密闭防爆型照 明设施。(15) 户外照明灯具与地面高度一般不小于 3 米,应采取防雨措施。在 脚手架、钢模板、钢筋等金属物场所穿过电源线时,必须采取与金属物隔 离的绝缘措施。(16) 施工现场需要大面积照明时, 应采用高光效, 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并选用具有防尘、防雨、防震型照明器,其电源线路拖地部分不易过长, 一般不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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