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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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框架的制定,是关贸总协定成立以来在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 发展 方面的重大突破,是关贸总协定领导的世界贸易体制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广阔领域延伸的一大标志,这一发展大趋势,必将我国建设事业带来冲击性 影响 。 我司根据部加入WTO对我国建设事业的影响及对策 研究 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天津理工学院部分学者,初步研讨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政府采购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和基本规则,提出了关于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纲要的基础上,组织邀请中建、中土、中水电、路桥、中冶、港湾公司以及世行北京代表处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和长期参与国际工程建设的造

2、价专业人士进行了论证。遵照宋副部长关于报告要有针对性、权威性和突出重点的指示经修改完善,现将WTO对工程造价的影响WTO机遇、挑战和对策措施报告如下:一、WTO对工程造价管理造成影响的规定WTO对工程造价管理造成影响的规定主要有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为GATS,其必须遵循的六条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 中国 家的更多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逐步自由化原则。1997年我国与日本就加入WTO进行的谈判中正式提出的关于服务贸易中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领域中的减让表有其代表性。建筑 企业 市场准入限制为2001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取消限制为2005年;承诺外商独资企业在成立时享有中国

3、企业的同等待遇;承诺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以商业存在方式直接承包工程以对等互让的原则提供专业服务。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在其序言中确定了非岐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原则。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非岐视性,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而订立的。由于 目前 世界上中仍少数发达国家参加了政府采购协议,因此中国"入世"后暂时还不会受到GPA的影响,但美国等发国家一起想使GPA成为大家都接受的协议。因此在世界贸易西雅图回合贸易谈判中,美国坚持要把政府采购列为谈判议题,从这一点看,GPA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协定只是时间早晚的 问题 了。由于我政府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

4、数额巨大,每年达数万亿人民币,而政府工程服务采购又是GPA中一个重要范畴,所以GPA将对我国建设市场中的交易方式-招标与投标,以及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产生较大影响。二、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一)工程造价管理无疑将被纳入国际 经济 一体化系统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GATS的六条原则和GPA的三条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合作活动规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价管理领域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的计价、定价模式及 方法 。目前,我国除国际承包工程和合资

5、工程是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 计算 工程造价外,绝大部分是按国内的工程定额计价、定价的。"入世"后现行的工程计价、定价模式将面临严峻的挑战。那么WTO是通过一种什么机制来使我们接受国际惯例呢?按说工程造价领域里的国际惯例是一种软约束,并没有强制力,据考察,世界各国的计价、定价模式并不是唯一的,即WTO并不能强制我们接受当今世界上美、英、德、日四大工程计价模式中任何一种模式。但是WTO却能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打开我国的建筑市场及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大量外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和建筑承包企业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以其先进、优质、高效服务与我国业主、设计、施

6、工企业竞争,并以其惯用的计价模式来示范影响我们。若我国的有关规定(不包括 法律 )限制此类竞争的话,他们将会通过WTO的磋商与促载机制申诉并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以下是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形:1.我国招标投标的评标价问题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关于"低于成本报价"的问题,这里的"成本价"是指企业个别成本价,即凡是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报价被视为"废标",也更不能中标。而我国目前国家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批准发布的工程定额是按 社会 平均成本的原则编制的,反映的是某一时期内消耗在单位工程上的社会必要劳动量

7、水平,因此定额规定的成本价与企业成本价二者间必有一定的差异。按定额本身的属性,它是一种信息,是 参考 性的,但目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定额的作用仍然是属于一种国家定价性质的文件执行的,加入WTO后,外商将按惯例以个别成本报价,如我们也要求他们按定额报价,则可能让对方援引"非歧视原则"引起贸易纠纷。因此我国现行工程定额编制的原则,表现形式、作用等都面临冲击。2.我国的间接费取费问题目前我国在工程间接费取费问题上采取差别费率原则,即有的省、市按企业类别取费,有的按照工程类别取费。这种模式可能在我国加入WTO后引起争议,尤其是按企业类别取费的方式,我们可能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quo

8、t;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诉至WTO。甚至我们对于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私人企业不同对待收取劳保费的作法更有悖于WTO的"非歧视原则"这会加大WTO对我国国有企业反补贴的制裁。3.我国建筑企业的计划利润和人工工资问题与国外比较,我国施工企业收取的7%的计划利润似乎并不少。工程造价总体水平也不高。便实际上企业长期亏损,生存艰难,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的利润并不能完全作为利润来使用,如我们的福利、住房补贴、职工医疗、物价上涨等等都要从利润中开支,在国外,这些大都是属于生产成本开支的范围,另外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长期以来实施的是低工资高福

9、利的分配政策,建筑企业工人工资(定额规定的工资)比国内其他行业要低很多,与国外比较差距更大。"入世"后,我国的工程造价水平将会随着国际市场的波动而波动。我国原有的人工费低的优势将会丧失;同时在工程造价的成本构成, 会计 成本核算等方面也面临接轨问题。(二)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影响我国已承诺加在加入WTO后,即可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设立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实际上现在已经设立了一批),2005年后即可设立外资独资企业,我国目前每年近三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有数百亿元市场,将来这个市场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因此将会吸引大量国外产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境

10、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我国咨询机构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1.境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机制较好。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尤其是工料测量师事务所,大多为合伙人制,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公司形式往往增大了咨询事务所的责任风险,委托方愿意将工程咨询任务交给这一类承担无险责任的机构;所以这类企业信誉一般较佳,工作认真负责,不敢弄虚作假。同时这类咨询企业为转移风险,往往在境外投保专业责任险,这一方面降低了自身责任风险,同时又更增大了信誉。2.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正性较强。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因为其公司机制为无限责任,加之属于专业人士合伙企业,只能依靠优质高效的服务来吸引客户,所以具有较好的公正性。

11、国内这类企业虽然暂时解决了业务来源的问题,但其公正性地位受到了损害,因此外资或合资项目一般不愿意委托国内这类企业做咨询项目(当加入WTO后,境外咨询企业涌入后是如此)。长此以往,国内造价咨询企业就会因不适应竞争而淘汰出局。3.境外工程造价咨询的机构服务范围比较广泛。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范围比国内企业更宽更深,它一般对委托方提供以工程造价为龙头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估算、协助或代理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支付与索赔管理等 内容 。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手段比较先进。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般均有强大的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系统软件支持,能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展以及支付

12、资料,并能提出 分析 意见和控制措施,从而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并最终实现投资目标。而由于投资管理体制所限,造价工程师只能分别参与工程前期或工程实施阶段的工作,缺乏连续性,这也是造成工程造价失控的一个因素。相对工程价咨询机构来说,从业人员所面临的冲击要相对小一些,因为我国在加入WTO的多边谈判中(主要是与日本、韩国)坚持专业人士市场准入的"对等互认"原则,所以在加入WTO后,境外专业人士将无法以"境外专业人士"身份到我国执业。我国造价工程师暂时还感受不到境外专业人士的压力,甚至还会享受到境外咨询企业来中国开业必须达到起码的4位以上注册造

13、价工程师限制而不得不高薪(相对的)争聘的好处。我国加入WTO后,毫无疑问造价工程师专业制度将会享受到短期的人才需要以及技术、手段、方法传播至我国的好处,但从长远看,造价工程师制度也将会受到下列压力:1.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华语专业士报考造价工程师的压力从目前规定看,境外人士报考国内造价工程师是受到限制的,但加入WTO后,就不能继续限制了,并且从我国其他注册执业资格的 考试 来看,已经不再限制境外人士报考。预计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可能会有数量不少的境外人士考取注册造价工程师,从而为境外造价咨询机构取得国内资质提供了契机。2.境外专业人士报考造价工程师对主管部门及专业学会的压力首先是对造价工程师

14、制度的压力,如何开放考试,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都要重新从开放、公正、透明以及全球意识等角度考虑。其次专业学会的运作也要朝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向发展,如对开设工程造价专业的院校资格的认可、造价工程师继续 教育 标准、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都要作出具体规定。我国加入WTO后境外专业人士对我国造价工程师制度有所冲击但不大,可以在短期内克服的。但也要考虑是否愿意对造价工程师群体进行保护的问题。从大多数国家工料测量专业人士制度的惯例看,一般都不限制外国人报考本国专业人士(除个别法律限制的,如医师)以达到扩大影响和输出的服务的目的。所以我们应尽快制定境外人士报考造价工程师的细则,以掌握主动权。同时

15、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按照国际惯例改制,使之真正成为行业自律组织。三、面对WTO的挑战,我们应采取的对策面对"入世"的挑战,我们要发挥本行业的优势,在思想理念、立法体系、行业创新、计价模式、人才培育、业务建设、机制体制等采取应对措施,规划和建设好完整的配套的 中国 特色的工程造价体系,把冲击 影响 降低到最小程度。(一)加快管理思想 方法 的转化我们应对WTO挑战的首要措施就是管理思想方法的转化。虽然现在制定的方针、政策仍针对国内建设市场,但其对象应从仅考虑国内 企业 的立场转变为考虑全球 经济 一体化的国际宏观视角范围,虽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仍以国内商业存在方式

16、(中国法人)出现,但毕竟是外资企业,具有不同于国内企业的企业文化和行动准则。我们还要顾及到我们的方针、政策是否与WTO的基本原则相一致(市场准入、透明度、非歧视、公平贸易)。这就要求我们深入 学习 和深刻理解WTO具体规则和条文,认真 研究 WTO成员国主要对手态势,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后引发的新形势、新变化、新 问题 和新要求。(二)加快解决提高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竞争力1.为解决 目前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国家应尽快制订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业责任赔偿办法。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建立责任赔偿制度,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后都要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中价协应成立"造价工程师学会",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士或机械要予以公布(类似黑名单"制度),并在下一期注册或年检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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