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职成751号附件8.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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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8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河南省教育厅目 录一、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1)(一)专业名称 (1)(二)入学要求 (1)(三)基本学制(1)(四)培养目标(1)(五)职业范围(1)(六)人才规格 (2)(七)主要接续专业(4)(八)课程结构(4)(九)课程设置及要求(4)(十)教学时间安排(11)(十一)教学实施(13)(十二)成绩考核(14)(十三)实训实习环境(14)(十四)专业师资(15)(十五)其他(15)二、法律事务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标准(16) 中国宪法课程标准(16) 中国民法课程标准(19) 中国民事诉讼法课程标准(23) 中国刑法学教程课程标准(28) 中国刑事

2、诉讼法教程课程标准(3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标准(43) 逻辑学课程标准(52) 中国婚姻法课程标准(60) 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课程标准(64) 中国合同法教程课程标准(67) 经济法课程标准(72) 劳动法课程标准(77)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81) 司法文书课程标准(87)物权法课程标准(97)附 录 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与开发报告 (124) 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开发项目组成员名单(134)103一、中等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 (一)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170100 (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三)基

3、本学制3年 (四)培养目标,法律事务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实用性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人才。本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适应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级各类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职业岗位需要的;

4、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能适应基层第一线法律实务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 (五)职业范围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人员;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表1 法律事务专业职业领域 专业方向就业岗位主要业务工作行政法律事务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公证员、书记员、行政业务办公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从

5、事案件登记、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案卷整理与保管、司法保卫、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制化管理等工作公证助理民事商务调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公证员、书记员、行政业务办公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协助调查取证、案卷整理与保管、司法保卫、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制化管理等工作司法文秘司法速录秘书、速录师、打字员、行政业务办公人员从事案件登记、文书送达、法律文书起草、办案记录、案卷整理、登记与保管等工作 (六)人才规格 1.职业素养(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精神;(3)具有

6、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思想品德、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4)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文化修养、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5)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社会公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7)具备必要的经济学、管理学知识、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伦理品质;(8)具有比较扎实的外语、美术、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 (9)具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精神,勇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10)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明确的职业理想,积极进取,勤奋工作;(11)具有通过不同的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12)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和人文科学

7、基础。 2.专业知识和技能(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在相关工作岗位熟练开展各项法律业务的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 (2)比较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3)熟悉企业法律事务和律师业务,具有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开展企业法律事务和律师业务的能力;(4)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及较强的社会协作能力;(5)掌握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的常规业务和规范;(6)掌握计算机及应用软件的操作技能,掌握外语的应用及交际技能;(7)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应用技巧,具备必要的经济学、

8、管理学知识和人文素养;(8)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9)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11)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等; (12)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扎实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 3.毕业要求(1)成绩要求:学生的成绩评价可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运用试卷

9、考试进行理论知识评价,检测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应用水平;每门专业课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才为合格。执行学分制时,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达到170学分成绩合格。(2)技能要求:掌握相关法律诉讼业务知识及刑事代理能力、刑事辩护能力、民事代理能力、行政诉讼代理能力;掌握非诉讼业务知识及民事代理能力、行政代理能力、代写法律文书能力、法律咨询能力;掌握国家司法考试基本知识和能力,具备司法人员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考证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初级证书(或其他同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考试

10、初级证书(或其他同等级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七)主要接续专业高职: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书记官本科:法学 (八)课程结构公共基础课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艺术其他专业核心课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专业(技能)方向课行政法律事务律师助理公证助理民事商务调查司法文秘司法速录个人素质相关的语言口才文字文学选修课专业技能课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11、专业基础课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校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1. 公共基础课序号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和要求参考课时1职业生涯规划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及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成才观,形成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做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就业创业的准备。362职业道德与法律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开设,帮助学生了解职业道德的基本作用和规范,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常

12、识,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363经济政治与社会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等相关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和辨析社会现象、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364哲学与人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人生发展过程中重要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形成健康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思想基础。365心理健康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学大纲开设,使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心理调试的方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合作与竞争,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责任感、义务感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心理素质。366语文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开设,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培养语文应用的能力,为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以及继续学习奠定基础。2887数学依据中等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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