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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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资料报审表附件4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文明生产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喀什深圳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喀什地区建设局 承 诺 书 建设单位: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 三方对喀什深圳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

2、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2.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法律责任。 6.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自治区、地区

3、、县安全监察。 二、施工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1. 建立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赋予监管权力,确保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有效管理。 2.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购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3. 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4、培训,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在日常监管和各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汇检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4. 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具、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否则,一律不投入使用。 5. 现场运入运出各类建筑材料必须使用密封车辆运输,加强路面保结,规范砂石料堆场,不定时洒水控制扬尘。 6.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不从高处向下抛投建筑材料、施工用具及建筑垃圾。工地设保洁工或卫生值班人员,各工种完工后做到“工完料

5、尽场地清”。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做到场内道路平整、通畅、不积水、泥浆、废水不外流,不尘土飞扬。 7. 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人居环境良好,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原则上应明显分开或进行隔断。按规定设置食堂、饮水处、厕所、浴室并符合卫生要求。 8. 按规定设置现场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9. 重大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10. 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的督促检查;建筑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接受自治区、地区、县安全监察。 三、监理单位: 1.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监理机构及规章制度,监理人员应熟悉

6、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职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签字手续。 3.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在实施上述监理行为时,均有准确、真实的文字或影像记录。 4.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者有重大险情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施工现场的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在协助施工单位应急处理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按照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

7、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承担监理责任。 6.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自治区、地区、县安全监察。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执一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交施工许可证发放部门,用做办理施工许可证;一份由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存档。 2.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承诺书内容执行,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3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检查评价书 工 程 名 称:喀什深圳产业园区市政道路工程 施

8、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设单位: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喀什地区建设局 阶段安全检查评定表 表一 汇检日期: 年 月 日 阶 汇检结论: 段 检 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评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定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情 复检结论: 况 基 础 建筑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检查负责人: 阶 汇检日期: 年 月 日 段 汇检结论: 检 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评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定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情 复检结论: 况 主 体

9、 建筑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检查负责人: 阶段安全检查评定表 表一 阶 汇检日期: 年 月 日 段 汇检结论: 检 查 评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定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情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况 复检结论: 外装修 建筑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检查负责人: 综合评定结论 使用说明: 2. 本评价书一式四份,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统一保管,工程竣工后,由监管部门作总体评价并盖章。施工、监理、建设、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3. 阶段汇检要有施工、监理、建设三方签字签章,并做出汇检结论。 4. 监管部门阶段检查以及突击检查时,作出检查结论,由检查负责人签字。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评定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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