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92945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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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发布时间:2011-11-23 浏览次数: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员有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品第二条:本制度意在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并对学生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提拔和人力资源的调配作出相应规定第二章 学生干部聘用第一条 学生干部招聘面向学院全体同学,应聘者需热爱学生工作并希望在我院学生会工作中有所施展和发挥第二条 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责任心,工作积极努力

2、,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有关条例,并怀有一颗真诚为同学服务的心第三条 有自己独特靓丽的自信与特点,敢于自我表现亦需有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第四条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创新能力,既能够独立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工作也能协作团队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第五条 学生干部招聘过程中,以下人员享有优先级(从高到低),党员及预备党员,曾任党员服务站执行团成员的同学,曾任党员服务站部长级干部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同学,曾任班内班长团支书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干事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同学,在学生工作中有过突出表现的干事班委成员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应聘资格:受过校级院级处分,受过院团委通告批评,曾公开诋毁团委学生会并

3、造成不良影响,对学生干部招聘工作不予重视,应聘期间任班长团支书以及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者,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数占学科总数一半以上(经补考后),参照第一章第二三四条相应条件有严重不符合者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在每学年最后一个月(六月份)内进行主席团成员配置为,团委书记处副书记1人,执行主席1人,分管主席5人执行主席由上届主席团成员中产生,由团委直接任命,不参加学生干部应聘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三年级人数占70%(向上取整,下同),二年级人数占30%主席团成员除执行主席外向全院公开招聘招聘由院团委直接负责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换届选举在主席团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部长副部长招聘

4、面向二三年级学生,以二年级为主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3人人员招聘由新任主席团负责第九条 干事选拔在每学年开学初(九月中下旬),待新生班级班委成员确定后进行干事人员招聘面向一年级新生,各部门干事人数2-6人,最多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须经主席团批准招聘工作由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第十条 学生干部招聘凡我院在读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均有报名参加的资格,招聘分为笔试与面试应聘者需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应聘书面申请,具体参照团委下发的正式文件第十一条 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招聘采用公开选拔与直接推荐任命的形式对有一定工作经验曾对我院团委学生会作出突出贡献工作积极努力且曾受到表彰的同学,经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认定后可

5、直接任命相应职务,但需参加招聘过程推荐任命比例不得超过职位总数的20%推荐缘由需在任命文件正式公布前公示三天选拔过程参照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招聘拟录用名单需向全院公示三天,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招聘负责组织需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适当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投诉,与本制度涉及无关的问题不予采纳学生干部招聘合格入用将进行一段时间的考核期,主席团成员15天,部长副部长20天,干事30天在考核期间若出现工作不积极工作能力不够及其他严重情况,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除名并参照本制度重新选用合适人选第十三条 一经正式录用,即进入我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聘期一年工作

6、期间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条例,并积极履行自己所在中心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在工作期间,若遇工作不负责及其他严重情况,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理若工作表现突出,学院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表彰及奖励第十四条 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后将由院团委颁发聘书,并根据其在职时工作表现授予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第十五条 副部长级以下学生干部将在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各中心部门名额分配参照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第十六条 各中心部门干事在学期内若有重大工作积极表现者,由其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提拔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升任部门副部长,各部门至多一人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第一条 学生干部任用

7、遵循原则同第一章第二条 学生干部任用经由学生干部招聘主席团团委认可评价,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本人意愿等,分配适当职务第三条 学生干部任命应以负责的心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进行合理适当的调配及任命,避免用人重复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第四条 学生干部自动请辞过程:1撰写书面学生干部职务辞职申请递交所在部门中心(申请必须要有正当理由);2中心内部与其进行交流并了解具体情况;3经由团委主席团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辞呈原则上非客观原因不予批准4正式免除该学生干部职务并进行公示5未经团委主席团批准擅自离岗或工作散漫不负责的,根据学院相关条例给予相应院级处分第五条 学生干部有以下严重情况,院学生会将予以考虑给予相

8、应处分或罢免其相应职务:1对待团委学生会会议散漫(会上态度恶劣,无故多次迟到旷会);2对待团委学生会签到制度有严重违反;3上级布置的学生工作无特殊理由多次未能完成;4工作期间有严重损毁我院学生会工作形象及正常工作秩序;5工作多次不积极拖延,材料完成上交多次不及时;6严重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定;7非特殊情况多次越级越权第六条 学生干部罢免过程:1由该学干所在部门中心将其工作的不负责表现及导致的后果上报主席团;2经主席团审核上报内容的真实性,随即开会讨论得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初定结果上报团委书记;3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第七条 学生干部在违反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口头警

9、告严重警告学生会通告批评团委通告批评降级撤销职务院级处分第三章 学生干部日常管理第一条 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心完成,不应无理由拖拉推迟交予完成工作的期限,若有紧急事由应及时反映并予以调节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团队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不能过于个人主义,应以团队结合为主,发挥团队合作力量,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工作职责第三条 在日常的工作中若遇到具有建设性的活动计划及想法,各学生干部应积极向上一级提出并请求策划负责执行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应以全局考虑并主要考虑我院学生的根本利益,所布置组织的工作活动应有其实践性以及群众基础性,最大程度的为广大同学着想第五条 虚心接受

10、同学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总结归纳,采集合理方法,对自身的工作及计划进行有效的更改及修正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能够自觉地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表率的作用第七条 对于一切的活动经费应做到预算及结算,良好节制各项活动经费第八条 遵守学生干部日常签到制度例会制度,有多次违反签到制度,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理第九条 遵守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应以认真负责尽职的心态对待,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并及时安排轮换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值班时间,若有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第十条 遵守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动用调取档案及办公用品,若出现违反造成档案

11、遗失办公用品缺失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鼓励一切为我院学生会工作作出贡献及富有创意的工作想法,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及杰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依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鼓励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自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正式组建之日起施行只在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中有效第二条 本制度需经过团委主席团部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第三条 本制度的任何改动需向团委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经研讨通过好方可加以改动第四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说明v一 总则 1为规范学生会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学生会各成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二 职务设置 1学生会机

12、构设置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协管部生劳部广播站志愿者服务总队组成 2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成员4-6名 3 其他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秘书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4 各部门全体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注:常规部门不得超过20人)三 学生会成员的任用 1 学生会招收新成员采用聘任制,一律公开条件,向全校招聘 2 学生会任用各成员以优良的品德优异的学习较强的能力丰富的经验为原则 3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应时机培养学生会核心领导团体,各部门部长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出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4学生会各级成员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

13、可任用(1) 主席团成员: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2) 部门部长: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社团社长职务,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3) 部门副部长:必须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4) 干事:在校学生5任用程序:(1) 任用主席团成员,须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推荐,报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2) 任用各部门部长,须由各部门推荐,主席团审核,报经指导老师批准(3) 任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须由各部门部长提名,报经主席团审核批准(4) 各级任用原则上为逐级上调,即:干事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6学生会干部任免在开学初及期中后任免,一学期人免两次 四 新干事试用及录用 1 学

14、生会招收新干事为每学期开学初新干事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以录用为正式成员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及时停止试用3 试用人员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前应填写学生干部档案登记表4 各部门因工作所需于该学期中额外招新,应提前一周上报主席团说明招新具体原由及人数,经批准后方可招新 五 迁调1各部门负责人依其部门成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于部门工作相关情况,可向主席团申请本部门成员调动,力求人尽其才,已达到认识相符合的目的2 奉调成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在五天内主动完成与原部门交接工作并通过原部门负 责人检查3 奉调成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部长暂时代理六 解职 1 学生会成员的解职分为“自然引退”“停职”“辞职”四种 2自然引退 (1)学生会成员因转校病休毕业等原因可向主管负责人申请自然引退,并确定引退时间 (2)自然引退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3辞职 (1)学生会成员辞职分自请辞职和劝退 A 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 B 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与积极性,值班缺勤严重者劝退 C 劝退者经劝说同意辞职者按自请辞职操作:仍不愿辞职者原则上予以辞退 (2)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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