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10589612 上传时间:2023-08-1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分标委秘书处日常工作管理规范(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标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基本规范1 标委会及委员的管理1.1 标委会 标委会包括汽标委和各分标委。的管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汽标委,下同)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分标委,下同)每届任期五年。汽标委及分标委的换届和调整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规定进行,换届申请材料包括:1)换届申请;2)本届工作总结;3)技术委员会登记表、委员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版)、委员登记表(需附有2寸彩色证件照);4)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下一届工作计划等。其中换届申请应说明换届原由、换届组成方案及有关重要事项,其余材料作为换届申请的附件。汽标委换

2、届和委员调整材料齐全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简称工信部装备司,下同)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下同),由国家标准委审查批准,并向委员颁发证书。分标委换届和委员调整材料齐全后,报汽标委秘书处,秘书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标准委,由国家标准委审查批准,并向委员颁发证书。标委会秘书处每年组织召开标委会年会,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年会可与标准审查会同时进行。按照国家标准委实行标委会年审制度的要求。每年年底,各分标委秘书处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国家标准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报汽标委秘书处,并按要求填写年审表上报。符合国家标准委规定年审通过条件的分标委,年审予以

3、通过。否则,年审不予通过。对未通过年审的分标委,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再下达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整改期间没有达到年审要求的,停止工作,整改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1.2 委员的管理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实行标委会委员年审制度,自委员被聘之日起,每两年年审一次。符合国家标准委规定年审通过条件的委员,年审予以通过。否则,年审不予通过。分标委根据委员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委员是否通过年审的意见,并填写委员年审申请表,统一报汽标委秘书处。汽标委对分标委申报的委员年审意见进行审查,并上报国家标准委。对通过年审的委员,汽标

4、委通知委员所在分标委。没有通过的,或没有按规定期限申请年审的委员,汽标委通知所在分标委取消其资格。2 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相关规定、关于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的最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装备工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执行。规范中所涉及的标准制修订过程文件的格式及要求必须按照以上文件中所附表格填写。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文件格式稍有不同,请注意。2.1 标准计划项目的提出强制性标准及通用基础标准计划项目,由汽标委根据宏观管理的需要统一协调提出,其它标准计划项目根据企业及社会其他方面

5、的需要,按照各分标委专业分工,报各分标委秘书处。2.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上报、批准和下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立项条件。标准计划项目由相应的分标委受理并审查论证后,上报汽标委秘书处。国家标准立项根据每年下达的立项指南要求上报,上报文件包括:a、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统一格式请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中的常用工具中下载);b、标准草案(电子版)。行业标准立项每年不定期申报,分批下达,上报文件包括:a、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必须加盖起草单位、分标委、汽标委公章);b、标准计划项目汇

6、总表。 标准计划项目的计划完成期限:国家标准最长不超过3年,行业标准一般一年内完成,最长不超过2年。 汽标委对各分标委秘书处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国家标准为国家标准委;行业标准为工信部装备司,下同)。 国家标准委对接收的国家标准标准立项建议、工信部对接收的行业标准立项建议进行汇总后,在相应网站上公示一段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分别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批准下达;行业标准由工信部统一批准下达。 各分标委秘书处应定期查询立项计划,接到汽标委秘书

7、处转发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后,应及时下达到项目的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 2.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各分标委应至少每年两次向汽标委秘书处报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各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都应及时将电子版报送汽标委秘书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中途撤销或更改的,分标委秘书处必须填写“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汽标委秘书处,汽标委秘书处审查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当调整申请计划项目的申请未被批准时,必须依照原定计划进行工作。标准计划项目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成,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报汽

8、标委秘书处。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向汽车标委会提出延期申请。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未完成当年标准计划项目80%的分标委,不再下达下一年度的标准计划项目。3 标准的起草、审查、复核、复审工作3.1 标准的起草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 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采标的标准应符合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标准编写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标委应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

9、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同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汽标委秘书处对所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各分委会秘书处将完成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相关附件以及征求意见的函,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汽标委秘书处,秘书处将在汽标委网站()上征求意见,同时分标委秘书处还应将征求意见的信息和相关文件通知所属分标委委员。3.2 制修订标准的审查和上报完成标准送审稿后报有关分标委秘书处,秘书处审核同意后由分标委按程序要求组织审查。 标准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必须采用会议审查。标准审查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会

10、议审查:标准审查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后,由组织审查的分标委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写清审查结论。函审:函审的委员及有关专家认真填写函审单,分标委秘书处与项目起草单位一起,对函审意见加以综合整理,由分标委写出函审结论并附标准送审稿函审单。3.2.4 经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由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整理并提出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填写标准报批签署单,强制性标准应填写强标通报表(中、英文),按要求的上报份数报有关分标委秘书处复核。分标委秘书处严格对上报材料是否齐全、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编写质量和有关附件进行全面复核后,上报汽标委秘书处复审,上

11、报材料及份数见表1。表1序号标准报批文件名称份数国标行标1上报公文(附标准上报清单)112标准报批签署单223标准申报单224标准报批稿645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336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327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328被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229标准送审稿函审单(全部)3210标准送审稿1111强标通报表(中、英文)各2各212出版用图2213标准报批稿电子版(光盘)11汽标委秘书处对上报的标准报批稿及相关附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符合要求后,国家标准报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行业标准报工信部装备司。若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至分标委秘书处。 退回的标准报批稿,在修改后应重

12、新办理报批手续,在上报公文和标准报批签署单上注明第几次报批。3.2.7汽标委秘书处、各分标委秘书处在办理标准上报手续后,应将标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4 标准的复审确认4.1 标准实施后5年内,应及时对标准进行重新审查,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标准复审的工作是标准制修订的重要环节,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每年进行。行业标准的复审应当每年3月上报复审计划,并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复审任务。4.2 经复审的标准,由相关的分标委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别填写标准复审意见表和标准复审结果汇总表,上报汽标委秘书处。4.3 汽标委将复审意见审查后,汇总上报,并将标准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通知相关分标委

13、。4.4 未按时完成标准复审工作的分标委,原则上不安排下一年度的标准计划项目。5 标准的修改5.1 标准出版后,发现个别技术内容有问题,必须作少量修改或补充时,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和审查通过后,由负责起草单位或分标委填写“标准修改通知单”,经分标委审核、签署意见后,附过程文件,一式四份报汽标委秘书处。经汽车标委会审查同意后上报标准主管部门。5.2 标准修改通知批准发布后,将在汽车标准化和汽标委网站上刊登。6 标准计划项目补助经费管理6.1 标准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完成标准计划项目的数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数额,在标准报批后下达给汽标委。汽标委根据各分标委完成标

14、准计划项目的数量和难易程度下拨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6.2 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重点支持强制性标准和重要基础性标准。6.3 已经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的标准制修订项目,不再下达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6.4 各分标委秘书处每年年底向汽标委秘书处提交本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使用决算报告,汽标委秘书处汇总后报标准主管部门。6.5 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支出范围,按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执行。7 附则7.1 本规范为标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基本规范,各项工作的具体的要求按相关的管理办法或工作细则进行。7.2 本规范由汽标委秘书处负责解释。7.3 本规范自2010年实施。相关网站:a)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b)工业和信息化部: c)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行业标准网: 二一年十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