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众筹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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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众筹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和风险分析 【摘要】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中的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本文主要介绍了权益型众筹、商品型众筹和公益型众筹这三种不同的商业模式的运行机制,并从项目形式、平台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国内众筹融资平台运行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构建投资者、筹资者双方认证平台,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解决道德风险和信用欺诈问题的建议。 中国论文网 /2/view-.htm【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众筹;商业模式 一、国内众筹融资模式的运行机制和现状 众筹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众筹的出现使得很多新创企业或者小企业有了一种新的融资途径。目前为止,国内出现的众筹

2、主要有三种商业模式。 (一)权益型的众筹 第一种融资模式是权益型的众筹,即股权型的融资,投资者赞助的资金转化为某个公司的股权,这种融资模式大多借用互联网的渠道进行公开小额融资。创业公司出让一定数量的股份来获得创业初期的启动资金,而投资者通过取得股权来确认预期收益。这种筹资方式与新创企业IPO时申购股票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融资模式在2012年末才进入中国,其中以天使汇、大家投、原始会最具代表性,这三家股权众筹平台占据了中国股权众筹平台80%的市场。 目前股权型融资的平台运作方式为股权投资平台首先对创始人和投资者的个人信息进行验证,然后将线上资源和线下资源整合,其中创始人提出的项目必

3、须要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投资人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与项目创始人进行联系,通过了解项目的具体内容之后再决定是否投资。由此可见,股权型众筹的出现解决了创业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一般情况下,在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跟投人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只是通过项目的跟头,来获得项目的投资回报。投资人在对某个项目进行投资后,还会通过自身的经验、名声和威望来对项目发展来提供管理服务。 相对国外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成熟的社会形态,目前我国股权型众筹面临下面三个局面:首先,国内的市场化机制远跟不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最为主要的问题就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还不够完善,行业机制、信任问题、风险意识、投

4、资者权益保护都需要进行调整;其次,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股权型众筹的出现,使得拥有财富的这部分人群有了更多的投资机会:最后,我国正处于经济中速发展和转型的时机,政府鼓励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用互联网技术来促进科技的发展,而股权众筹正好迎合了国家的发展方针。 (二)商品型的众筹 第二种融资模式是商品型的众筹。这种众筹方式是一种回报式的众筹,投资者最终是以商品或者服务的形式获得回报,这种形式类似于商品的预售模式,目前国内的产品众筹就在朝着“预售加团购”的方式发展,这种商品型的众筹可以提前调查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和反应。由于商品型的众筹可实现性更高,预期回报比较明确,比较受投

5、资平台和投资者的青睐。 这种商业模式中,主要由筹资方、投资人和众筹平台这三种部分组成。众筹平台就起着连接筹资方和投资人的角色,其中筹资方在互联网上发起项目以获得项目启动前期的资金,同时众筹平台除了具有筹集资金的作用,还进行市场调研、产品预售和市场推广。投资人一般拥有一比可观的资金,希望通过项目投资来获得收益,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投资项目选择投资项目确认目标收益,这样不仅改善了投资者的小众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同时又解决了创新型企业的初始创业资金不足的弊端。众筹平台在整个众筹模式中起着连接的作用,筹资方利用平台来发布项目信息,投资者利用平台来获得投资机会。 在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型众筹平台为点名时

6、间:它是一个垂直类型的平台,主要业务集中于智能硬件的预售、为智能产品的市场扩宽渠道,例如其运作模式为点名时间平台会与产品团队签订保密协议,不收取任何中间费用,在首发结束之后收取首发资金的百分之五作为保证金,将百分之七十的资金交给项目研发团队,在产品研发结束以及用户确认收货之后,再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转入研发团队的账户。 另一种比较典型的商品式众筹就是农产品的C2B模式,又称为农业众筹,将传统农业与众筹模式相结合。当农产品还未成熟的时候,会员就可以通过预付款的方式购买农产品,待农产品成熟之后,农产品生产者即可将农产品寄给消费者。这种众筹方式减少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由原来的生产者一产地批发商一销地批

7、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的流通模式转变为F2F模式(farm to fami-ly)即农产品直接由农场销售至家庭,这种流通模式不仅减少了流通成本,而且可以使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加新鲜的产品。从生产者的角度分析,农民可以在农产品成熟之前就确定产品的销路,改善了农产品的积压和库存的情况,同时可以与消费者直接对话,满足消费者的偏好,避免了中间商的挤压。中间环节的减少使得流通成本逐级递减,同时消费者意见的直接反馈都促使农民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将更加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消费者对于环境质量和食品的健康更为看重,这种农产品的众筹方式将“私人订制”推向千家万户,顾

8、客也能够用实惠的价格买到更加健康和放心的食物。所以,无论是从生产者还是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商业模式的出现,都是顺应新型农业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公益型的众筹 公益型的众筹一般就是为公益型项目筹资或者为公益型机构扩宽融资渠道,此外公益众筹也有利于对已有的公益项目进行项目赞助。同时,公益型众筹可以使得平台上的普通民众能够更快的接触到公益项目。这种商业模式虽然目前不是我国众筹发展的主要模式,但是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预测将会成为日后我国公益项目发展的新模式。 二、众筹平台所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投资者权益没有保障 股权投资实际上是公开小额股权融资,但是目前网络化的融资流程并没有相

9、对应的法律法规与之对应,因此股权众筹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其在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同时正是由于这个弊端,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难以以一些更为新颖的方式吸引更多的投资人群。在中国当下信任极其缺乏的环境下,筹资平台获得投资人的信任平台并非易事,除此之外还应防范保证项目创始人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这对保证项目质量和维持项目创始人热情都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新创企业筹资开辟了新的途径,使得企业筹资可以获得更广泛的筹资渠道,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这种融资模式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例如创新型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投资,故意夸大项目的结果或者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项目,提高项目

10、的风险,损害投资人的权益,而股权筹资平台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或者知名度,降低项目的审核标准,放更多的低质量的项目进入平台,引发市场混乱,降低股权融资项目的成功率。所以,完善法律法规,消除股权融资众筹市场的道德风险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众筹平台对于项目的监管仍旧不足,存在“从众”现象 尽管大数据时代使得许多信息更加透明化,但是在众筹的商业模式下,仍旧存在投资者与项目创始人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众筹平台的“从众”现象仍然不可避免。“从众”现象的发生是由于许多的项目投资人并不清楚该项目的价值或者运营模式,很难对于项目的未来发展作出合理的预期,只能选择盲目地跟随少部分有经验或者掌握更多信息的投资人

11、做出同样的决策。这样的决策就会对投资项目产生两种不同的影响:一种就是在该项目快要达到预期的筹资额的时候还能够获得其他投资人的大力支持,另一种结果就是在项目投资前期,一部分投资人看见项目支持者少,认为该项目不能达到满足投资目标,便盲目否认、放弃该项目的投资。这种投资行为与项目的好坏无关,主要受目前项目的支持人数的影响,妨碍投资项目价值的发挥。我国的股权融资平台正在发展快速发展,将会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这种“从众”现象也就会更加明显。 目前我国部分股权众筹平台就利用投资者的“从众”心理,刻意地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如果平台与项目创始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秘密协议的话,就难以避免融资过程中欺诈行为的

12、发生。领投人引导跟投人进行投资,使得许多投资人在不明白市场行情的情况下对某一特定项目进行投资,增加了投资人的融资风险。 (三)项目筹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高质量中速发展的转型时期,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是利用科技创新的思想目前并不成熟,抄袭的现象层出不穷,项目筹资者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许多创新型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短,项目的未来不确定性强,同时由于大多数的投资者尤其一些小型个人投资者专业知识的缺乏、平台审核制度的不完善都会给初创企业带来不良的影响和冲击。项目融资平台通过给投资人和筹资人搭建平台,如果项目筹资成功,平台将从中间获取中介费确认盈利,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13、另外还通过一些广告费用来盈利,相反如果没有融资成功,则众筹平台将会把全部资金退回投资者账户,同时众筹平台如果没有良好的商业模式也很难吸引新的投资者进入众筹领域,限制众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阻碍项目筹资者的融资。而且目前来看,项目筹资者与平台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完全划分清楚,项目筹资者的获得的资金比例也没有明确,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必然引起法律纠纷等问题。 三、我国众筹发展的有关建议 (一)构建投资者、筹资者双方认证平台 股权众筹投资平台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资格认证和信用评价体系,对于投资者和项目融资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和认证。例如商品型的众筹可以利用中介资金保护的方式来加强融资的安全性,先将项目所筹

14、集到的资金存放在众筹平台,等到投资者接到商品或者服务确认收货后,再将货款打人项目筹资者的账户,合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股权众筹投资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公开其具体的操作流程,接受投资者和项目发起人的检查和质疑,同时有权要求项目筹资者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和预算方案,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严格控制投资项目的质量,不仅保证了项目的成功率,还降低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提高了平台的可信度。 (二)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解决道德风险和信用欺诈问题 众筹投资平台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问题,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确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当创业者、投资者和平台之间存在着道德风险和信用欺诈问题时,可以借助线上、线下

15、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通过互联网的渠道与项目创立者直接联系,详细了解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合理分析新创企业的发展潜力和财务状况,保证自己投资企业预期收益的稳定性,避免众筹融资平台和筹资者之间存在合同欺诈的现象。 (三)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众筹平台的发展,政府也应该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建立网络众筹投资人、筹资人和项目平台参与人的保护机制,使得他们的权利被侵犯时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其次我国需及时规范众筹市场,设定相关的管理条例,使得网络众筹能够更快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经营范围也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建立合理的融资项目评级机制 与西方金融市场相比,我

16、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基础的诚信体系也并未建立。此时我国众筹融资平台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级平台,对项目的风险和投资者的信用进行评级。独立的第三方风险评级平台借助其专业性及经验对项目进行评级,能够有效判断项目的预期回报率和违约风险的大小,最终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给投资者,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投资项目,从而更慎重和有目标性地选择自己所投资的项目,与此同时高质量的投资项目的价值也可以得以体现。 (五)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当项目创始人和投资者登陆平台进行资格认证时,众筹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调查项目创始人和投资者的信用记录,剔除掉信用评级不高的项目创始人,有效地控制风险。众筹平台也可以提供反向选择,项目创始人根据资质认证对投资者进行筛选,将项目计划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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