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利弊谈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10436150 上传时间:2023-09-0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1.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委派制利弊谈(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会计委派制利弊谈一、会计委派制的由来会计委派制是指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由企业的所有者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制度,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加强会计监督, 防 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财经纪律。1998 年 1 月 22 日闭幕的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会计委派制是和会计任命制相对的,它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所有者委派, 经营者不得干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 也就是说, 主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经营

2、者任命而是由所有者委派, 经营者不得干预。 会计人员委派制是一种全新的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委派制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 这是解决目前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有效举措。二、会计委派制的理论依据1受托责任说受托经济责任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必然产物。 一方面财产所有者将财产授权或委托给经营管理者, 并授予其使用、 处分财权的权限; 另一方面经营管理者作为合法的代理人, 自主支配和使用财产, 并要直接对所有者承担受托经济责任, 并负责向所有者提供经营业绩报告。2内部人控制说“内部人控制”是日本学者青木冒彦分析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动因1为适应集团内部改革的要求随着集团公司资产的逐步增加, 财务分

3、散管理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 主要表现在: 资金管理分散, 集团公司不能有效地利用资金, 所属单位在银行多头开户, 部分收入形成帐外资金等情况。这些都要求集团公司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2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是以资产联结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为了关好国有资产, 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母公司必须监管各子公司的资产营运情况, 掌握其真实财务状况。3为贯彻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有的单位财务人员, 为了部门利益, 或在执行制度与本单位领导意见发生矛盾时, 不能认证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同时, 一些坚持规章制度的财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 集团公司也

4、难 以从根本上给与保护。4为了集团财务管理的需要各成员企业、 控股子公司等的会计人员, 受所在单位的领导, 而集团公司所需各种财务数据,都需要所属单位提供,由于财务部对其没有管理权,给工作带来不便。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由集团 (母公司)项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包括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工资福利等。内部委派在全国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都有试点, 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公司、北京华都集团等。三、会计委派制的优点l 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普遍, 这无疑增加了报表使用者

5、决策的难度。 企业造假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 有的企业为了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借牺牲所有者等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利益, 使企业的资产不能增值甚至不能保值, 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会计委派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这也是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初衷。2会计委派制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我国企业现在实行的会计管理制度是任命制,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会计人员成为企业的一员, 财经营者存在着利益和职业上的依附关系, 这势必造成会计监督的不力, 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单位的这种依附关系, 能够相对独立地工作, 能 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企业的不

6、合法行为,使会计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3可以有效地遏制下属单位乱摊费用、乱开支的行为和下属单位为维护本单位利益而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 从而有效地保障集团公司在资金筹集、 投资、 收回与分配等相关经济活动中,财务部门能够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4可以强化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单位领导负责制,是财权、人权、事权协调统一。同时,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企业内在约束机制也发挥作用。四、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1理顺财务人员的利益关系存在障碍企业工作人员与企业的物资利益关系, 一是岗位, 二是薪金。 若将会计人员收入与所在

7、单位利益挂钩, 仍然没有将会计人员从企业小团体利益中分离出来, 委派的会计人员依然受所在单位的影响和制约; 委派的会计人员从自身利益出发, 弱化了会计监督的职能。 若不挂钩, 则不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会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也就不存在激励机制是委派的会计人员真诚地对企业负责。2会计委派制不利于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会计的职能有核算、监督、预测、分析、决策,而会计委派制使委派的会计人员与企业只强调会计的监督, 弱化了会计的预测、 分析、决策等其他职能, 使会计这一领导的参谋没有了用武之地,不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二、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财务总监作为国家派驻企业的代表, 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

8、活动, 主要在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两方面开展工作。(一)职责:1、协同企业负责人按照自家有关切定,组织财会人员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2、协同企业负责人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3、会同企业负责人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监督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方针政策。4、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长期投资决策、财务成果分配决策,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全面经济核算活动。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财会机构的设置、财会人员的配备和会计专业职务设置、聘任方案, 会同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 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

9、权。(二)权限:1、企业在制定各项投资、资本运营、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时;财务总监有权参与决策。财务总监因故未能参与时, 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在会后向其通报, 并征求其对决策的意见。 对 财务总监提出的异议, 企业应及时重新再议; 如意见无法协调统一时, 应及时报请上级委派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2、有权依法参与财务收支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总监审查同意,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会签后方可开支。定期检查财务收支计划执行状况,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财务总监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 法规、 财会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 浪费的财务收支活动,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纠正无效或与企业负责人发生意见分

10、歧时,报请上级委派部门仲裁处理。3、 有权依法监督检查企业的日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依法享有相应的处理处罚权。4、会计人员的聘用、考核、晋升、调动、奖惩、财会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事先征得财务总监同意;未经财务总监同意,企业不得擅自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无法协调统一时,报请上级委派部门处理。5、企业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报表,须经财务总监审核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 (协议 ),事先应征求财务总监认可。三、委派财务总监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政府委派部门可根据企业的大小及工作量的轻重,给财

11、务总监增派若干名助手。(二)实行工作汇报制。财务总监要经常主动向委派部门汇报工作,每月提供企业经济活动状况的专题报告, 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凡是国家委派了稽察特派员的, 还应向稽察特派员汇报工作。(三)实行回避制。不要将选聘的财务总监派往其原来工作的单位,不要派往其亲友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四 )实行轮换制。财务总监的工作单位以每3 年轮换一次为宜。(五)实行定期考核制。(六)实行公开选拔制。五、 建立会计委派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1、建档制度:建立每个聘用会计人员的业务档案。2、轮岗制度:委派会计人员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三年原则上要实行轮岗。3、回避制度:会计人员不派往直系亲属任主要领导或

12、与其有利益关系的单位。4、报告制度:委派会计人员应按要求定期汇报被委派单位的财务情况。5、培训制度:委派人员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定期培训,每年按规定完成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六、建立委派财会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考核主要内容为被委派人员的素质及其所履行职责的工作实际情况, 对成绩显著的应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 会计信息失实的, 应责成限期整改; 对玩忽职守,丧失原则, 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会计法 等有关规定可撤销其执业资格并追究其有关责任。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由集团 (母公司)项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包括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工

13、资福利等。内部委派在全国许多大型企业集团都有试点, 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公司、北京华都集团等。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委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负责人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选派,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与所在单位分离,以保证其实行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委派部门对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定期考核和轮岗。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后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 有序进行的内在要求,是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到

14、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现代企业制度的显著特点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其实质是出资者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从而形成了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经营者权力得不到有力约束,产生了 “内部人控制”,引发了一部分代理人利用占有上的优势向委托人隐瞒事实,在企业经营中采取各种方式损害所有者利益,在企业改制及产权流动重组过程中使国有资产流失,自身缺乏长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动力,同时财务关系透明度低甚至进行“黑箱操作”。这就要求处于企业约束机制重要环节的企业会计管理从内 外结合的整体角度开展会计监督,以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而当前的会计人员在企业经营者的领导下

15、, 在组织上、经济上依赖于经营者,违背了顺向监督的原则,使得会 计监督只能是企业内部对自身经济活动进行自上而下或自我监督约束的一种内部监督,并不具备监督经营者的职能。 财务总监委派制正是顺应了加强外部会计监督的要求,从财产所有者的角度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财务总监委派制对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为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甚至于民营、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提供了一种可以较为有效地克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监督模式。然而,这种模式却不能解决由于会计的双重受托责任导致的会计人员既代表所 有者又代表经营者而陷入两难之地的问题。由于企业财务总监是从企业外部代表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约束,而企业财务人员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经营者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理财,它们的职责不能混淆,职能不能相互替代。 这事实上使得财务总监相对于经营者及其领导下的会计系统而言属于企业的“外来人员”,是经营者的“异己力量”,极易被架空而不能掌握企业实际经济活动情况:更重要的事,会计人员仍处于经营者 的领导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