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防爆改装技术与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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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施工车辆防爆改装技术指标与验收方法一、 防爆改装方法1.1 车载瓦斯监控改装通过在施工车辆上加装通过防爆或煤安认证的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车辆 工作环境的易爆危险气体浓度,当晚爆气体浓度达到报警限值时,监控设备 发出声光报警,提示车辆驾驶人员及时停止作业,待查明环境实际情况,工 作环境不具危险时,再启动设备恢复工作。若环境危险气体浓度快速上升, 达到断电限值时,监控系统会在首次检测到报警时刻开始延迟一定时间(1030秒)后自动输出控制信号, 强制停止车辆工作, 断开车辆的所有供电线路, 车辆将无法启动工作,监控系统使用自带本安电源持续工作。当环境危险气 体参数浓度降至安全限制后,监控系统自动解

2、锁车辆供电,车辆可重新启动 作业。1.2 电气隔爆改装按照车辆原有的电气线路原理及功能,使用一系列防爆组件或设备对车 辆进行全范围的改装,这些改装内容涉及蓄电池、发电机、启动器(点火装 置)、用电设备(如照明指示灯具、喇叭、音箱、收音机、点烟器、空调设 备等)、发热部件、排气口等等。改装后的设备本身即具备防爆能力,可工 作在有危险易爆气体场合。1.3 综合防爆改装安装车载瓦斯监控,同时进行车辆电气隔爆改装,达到更全面可靠的防爆性防爆改装技术要求2.1车载瓦斯监控改装一般要求监控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满足在可爆 炸性气体环境下使用的基本要求。环境条件1. 系统中用

3、于驾驶室的设备,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40Cb)相对湿度:40%-70%c)温度变化率:小于10C /h,且不得结露d)大气压力:80106Kpa;2. 系统中安装在车身外部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050Cb)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25 C) c)大气压力:80106KPa;d)有爆炸气体混合物;e)有较强的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供电电源监控系统应采用独立直流电源供电:a)额定电压:12/24V,允许偏差土 10%b)供电电流:不大于 4A/12V或2A/24V系统设计要求1. 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配置主机、控制分站、参数检测传

4、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 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及其他必要设备组成。2. 硬件a)配置主机一般采用笔记本电脑,具备 USB 接口,可与控制分站进行通信, 设置控制参数。主机采用当时主流技术的通用产品,并满足可靠性、可维护性、 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等要求。b)控制分站具备现场自主控制功能,控制参数通过配置主机设置后存储在分站存储器内,掉电后配置不会丢失。控制分站的稳定性不小于 15d。c)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d)执行器的稳定性就不小于15d。e)电源箱应可持续对系统满负荷供电时间不小于 8小时。f)电缆采用阻燃抗高温电缆。g)监控系统设备能在926V范围内正常工作。3. 软件

5、具有可视化的人机软件界面,软件可靠性高、开放性好、易操作、易维护、 安全、成熟,软件应有详细的汉字说明和汉字操作指南。基本功能1. 数据采集系统必须具有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温度等模拟量采 集,存储及显示功能2. 控制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 / 复电控制功能。a)检测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声光报警;b) 检测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检测气体浓 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c)检测浓度达到或超过熄火控制浓度时,向执行器输出熄火控制信号并闭锁; 检测气体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3. 显示功能 控制分站具有状态指

6、示灯和显示屏,可显示当前的工作状态及检测参数。2.1.6 技术指标a)监测参数类型:甲烷(0100%)、氧气(025%)、一氧化碳(02000PPM)二 氧化碳(05%)、b)温度(0150C)等。c)防爆类型:矿用本安或隔爆( Exd I,Exia I, Exib I)。d)气体浓度检测反应时间:CH4 35 s , O2W 30s, CCK 30s ,CQw 30s , T 10 s (水中)。e)控制执行时间:w 1s。f)控制分站通道数:4。g)供电电压:直流12V或24V。h)供电方式:本安电池供电。i)报警方式:声光报警,1米处声强不低于80分贝,光感应范围2米。2.2 电气隔爆改

7、装结构a)改装车辆结构参数设计合理,充分考虑隧道内使用的特殊环境,外延、外 露部件,要充分考虑受与围岩或支架物的撞击。可开式口(孔)的结构和位置应 避免煤与围岩的散落造成堵塞及损坏。车辆应尽可能设置减振系统。b)改装车辆上防爆柴油机排放气体时,排放孔应避免朝向驾驶室。c)改装车辆运载松散装备或材料,运载工具上应加装固定装置。车辆采用自卸式时,货箱举升和回落时间不得超过 30s。d)用于运送人员的改装车辆,应由安全带或其他牢固的依托物,并应设置顶棚。e)改装车辆装配悬挂系或摆动物体,要加装固定装置,以防物体和车轮接触。f)改装车辆在额定载荷下最小离地间隙应大于 160 mm。g)改装车辆在设计的

8、最大坡道(纵向或横向)上运行时,冷却水箱和冷却净化水箱水位应不低于设定的最低水位。h)改装车辆在运行和维修期间,可能受到撞击的零部件,均不允许使用轻金属制造。其他非金属材料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电阻值不小于 1X109 Q的阻燃性 材料。2.2.2 驾驶室a)改装车辆驾驶室应坚固,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视野,高度应能满足驾驶 员佩戴安全帽工作, 座椅应符合人体舒适的要求, 司机工作空间内不应有尖锐物 或角状物。b)改装车辆各显示仪表应设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各控制部件应设在驾驶室内,操作方便、动作明确,符合要求和习惯。c)驾驶室开门应为外开式(侧向驾驶除外)。如果不设车门,则应设置活动栅栏或其他安

9、全设施。d)驾驶室如配防风玻璃,玻璃窗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材料。e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正常工作的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牌,警示内容主要包 括:行车时的警告事项、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的相应措施、必要的操作提示等。f)自动保护装置的显示仪应安装在驾驶员正常工作的显著位置。2.2.3 操纵系统a)改装车辆的离合操纵机构、换挡机构、油门等应操作灵活可靠,转向机构 应使改装车辆在最小转弯半径转向时操作灵活。 车辆采用动力转向的, 其转向动 力源应取自柴油机本身, 便柴油机一启动就有转向动力源, 不受其他操作系统影 响。b)改装车辆设有两个驾驶室(双向驾驶)及双套控制装置时,两套控制装置 应为互锁。

10、但紧急制动装置、停车制动装置及自动灭火系统不受互锁限制。c)改装车辆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2.2.4 消防装置a改装车辆应配置自动灭火系统或便携式灭火器等消防装置,便携式灭火器 应能方便地从改装车辆两侧取出使用。b)改装车辆的动力矿用防爆柴油机的功率超过 70KW (含70KW)时,应配备 车载灭火器或至少两台便携式灭火器。c)车载灭火系统启动,则防爆柴油机应能自动熄灭。2.2.4 自动保护装置a改装车辆应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在监控参数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能使改装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b)改装车辆若采用单缸类矿用防爆柴油机,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保护装置应能及时发出声、

11、 光报警信号, 其声光信号应使驾驶员能够清晰辨别, 并 在报警后 1min 内使改装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1)排气温度最高至70C时;2)表面温度最高至150C时;3)冷却水位(蒸发冷却)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或冷却水温度(强制冷却)最高至95C或设计值时;4)冷却净化箱水位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时;5)机油压力低至设定最低压力时;2.2.5 照明及信号a改装车辆应在运行前方安装照明灯,尾部设置红色信号灯。b)设有两个驾驶室(双向驾驶)的改装车辆,照明、信号系统应为复式。c)改装车辆如装配倒车灯,倒车时,应有视听警示信号。d)改装车辆运行方向的照明灯,应使改装车辆前方20m处至少有4lx的照明度。尾部红色

12、信号灯能见距离至少 60m。2.2.6 警声装置改装车辆应安装警铃等警声装置,警声装置的声压值在距离改装车辆 40m处,应不小于 70dB。2.3 综合防爆改装分别执行车载瓦斯监控改装和电气隔爆改装的技术要求。三、 防爆改装验收检测方法 3.1车载瓦斯监控改装3.1.1 单位及产品资质检测改装施工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如安标证、防爆证) 、相关行业的从业资质证书、成功案例证明资 料等。3.1.2 技术方案评审 改装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合理的改装技术方案, 方案至少 满足 2.1 所列表的基本要求。改装方案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等

13、多方专家评审通 过方可实施。3.1.3 改装性能检测a) 试运行车辆改装完毕后交由施工方在现场试用至少 5 天,运行期间故障率不得大于 5%。b) 现场实测试运行期结束后,组织专家至现场实测改装后的性能。改装后的车辆动力特 性不得受到影响,且必须实现以下基本功能:1)通信及配置功能监控分站可通过配置主机进行参数修改设置,并保存在分站内,重上电 后能自动恢复设置2)检测功能监控系统可以检测车辆工作周边环境的气体参数, 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甲烷 气体浓度。3)显示功能监控系统控制分站能实时显示所检测到的气体浓度参数, 并通过发光指示灯 指示出系统的工作状态及故障提示。4)报警功能 当检测参数超过设定的

14、报警限值时,系统能发出声光报警提示,报警提示在 施工环境噪声下应清晰可辩。5)熄火控制功能 当检测参数超过设定的熄火限值时,系统能通过执行器控制车辆熄火并闭 锁,车辆不能重启动。当检测参数低于熄火恢复值时,车辆方可再次启动。6)断电功能 当检测参数超过设定的断电限值时,系统能通过执行器断开车辆的供电电 源,并闭锁。当检测参数低于断电恢复值时,系统自动解锁,车辆恢复供电。 3.2电气隔爆改装3.2.1 单位及产品资质检测改装施工单位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如安标证、防爆证) 、相关行业的从业资质证书、成功案例证明资 料等。3.2.2 技术方案评审改装施

15、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合理的改装技术方案,方案至少满足 2.1 所列表的基本要求。改装方案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等多方专家评审通 过方可实施。3.2.3 改装性能检测a) 试运行车辆改装完毕后交由施工方在现场试用至少 5 天,运行期间故障率不得大于 5%。b) 现场实测 试运行期结束后,组织专家至现场实测改装后的性能。具体指标如下: 1)车辆整体结构改装后车辆的整体结构应合理,不影响驾驶人员的日常操作。车辆的高度、 宽度不得超出规定的尺寸。2)车辆的动力特性改装后的车辆载重量不得低于原车辆的 80%,自重不得高于原车辆的 20%。 烟气排放不得低于原车排放标准。3)自动保护功能改装后的车辆在出现以下一各种或几种情况时,最多延时 1 分钟即能自动 熄火保护:a)排气温度最高至70C时;b)表面温度最高至150C时;c)冷却水位(蒸发冷却)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或冷却水温度(强制冷却)最高至95C或设计值时;d)冷却净化箱水位低至设定最低水位时;e机油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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