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10413343 上传时间:2023-02-1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14年上半年来xx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侯、平安武侯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大调解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及时调整x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明确局主要领导是本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副局长负责救灾救济、低保、社会事务、优抚安置、殡葬、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调解处置;各科室负责职能范内的行政调处工作。各科室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2、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争议纠纷突出的,要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无故推诿和拖延而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案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2、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好行政调解的牵头工作,各职能科室结合工作职责。一是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工作规章制度,使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民政部门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有关制度,在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方面正在制定具体的规定,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进行。 二、行政调解坚持四项原则 在行政调解工作中严格坚持了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行

3、政调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 2、合法原则。行政调解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侵犯国家利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充分、真实地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权利,公正、公平地调处争议纠纷。行政机关作为一方当事人时,与管理相对人在调解过程中地位平等。 4、积极主动原则。行政机关应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配合。 三、坚持依法调解 运用调解的方法处理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争

4、议纠纷。根据调解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专业人士或者其他个人参加行政调解。在调解行政争议时,要找准争议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连接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着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今年一月份成功受理了一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性质为老年人赡养问题,争议的焦点是房屋的分割及老人的赡养问题。经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胡某某同意变卖房屋,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以后还需对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督办力度

5、;及时纠正行政调解工作中的不当倾向,提出奖惩建议;积极组织调处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的争议纠纷。 四、加强法制宣传 各街道社事科在积极开展民政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低保、救助、优抚、殡葬等方面争议纠纷的收集排查工作,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深入村社区群众中,了解群众想法、存在的困难以及行政管理和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发生争议纠纷时,能够及时介入,努力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法制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走访调解过程中发现群众在法律上、政策上的疑惑和问题及时予以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寻求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从而有效地化解了我区民政方面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内容总结()民政局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来xx区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武侯、平安武侯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大调解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及时调整xx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组()各科室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3)做好行政调解的牵头工作,各职能科室结合工作职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