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10385024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发布单位】商务部 办公厅22为保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有关项目申报备案材料要求,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编制了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有关工作,由外资司负责;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有关工作,由市场建设司负责。外资司联系人:邢云峰 :65197393 :65197322市场建设司联系人:蔡勇 陈跃红 :85226393 85226390 :6512957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办公厅2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项目申报备案材料一、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

2、、变更经营范围)汽车总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一)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上报函。(二)投资各方签署的企业设立申请书,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及分支机构地址,总投资、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方式,经营范围、规模及期限。2建设及配套内容:主要设施;经营商品来源,采购、配送方式;环保、消防安全方案。3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分析: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促销,网络建设及其指导,产品服务、技术培训与咨询,配件供应及物流管理的具体内容、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及构成。其中:网络建设应明确网点建设布局、规模及进度。(三)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书(

3、范本见附件1,下同)。其中汽车生产企业为境外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四)拟设立企业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五)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外商投资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品牌经销商应申报的材料(一)拟设

4、立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上报函。(二)投资各方签署的企业设立申请书,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及分支机构地址,总投资、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方式,经营范围、规模及期限。2建设及配套内容:设立分支机构(含店铺)数量、营业面积,新设店铺应提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商业发展规划的意见;主要设施;经营商品来源,采购、配送方式;环保、消防安全方案。3汽车经营范围、规模与场地、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相适应的分析说明。(三)汽车供应商(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总经销商,下同)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范本见附件2,下同)。其中经营进口汽车的,应提供其

5、在境内的汽车总经销商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四)拟设立企业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五)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九)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除外。三、汽车供应

6、商、品牌经销商应备案的材料(一)汽车供应商授权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使用和销售的备案材料(依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汽车供应商授权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二)2005年10月1日前,汽车供应商对2005年4月1日之前设立的汽车销售企业确认为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备案材料(依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下同)。2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小轿车经营批准文件(复印件)。3汽车供应商出具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书、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4汽车总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下同)、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下同)。(三)新设立(含并购、变更经营范围)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备案材料(依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1企业营业执照。2汽车总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有关信息备案登记表需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附件:如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附件1:汽车总经销商授权书(范本) 附件2: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范本)附件3:汽车供应商授权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4:汽车总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5:汽车品牌经销商信息备案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