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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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 合素质,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 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医学人才。第二条 医学生必须自觉地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 育,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八荣八耻,接受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 教育,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学习目的明确, 态度端正,学风严谨,能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

2、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 感。第三条 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量化考核和“奖加罚扣”的原则。 每学年专业素质成绩为两学期专业成绩的平均值,非专业素质成绩直接按一学年 的表现计分。学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分由各学年综合测评得分合成,每学年各 占 20% 。第四条 年度测评总分由专业素质测评和非专业素质测评两个单项分构成, 分别占总成绩的 70%和 30%,每个单项都以 100 分计。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 专业素质得分x70%+非专业素质得分x30%-特别扣分,毕业综合成绩,按五年平 均分进行排名。各部分所占比例和记

3、分方法见下表:总表项目权重系数考核内容基础分加分和扣分计算公式专业70%学业考核加权平均分0本人学业加权平均分X100素质年级最高学业加权平均分政治品质、学习态度、按测评本人得分非专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办法奖xlOO业素30%60分社会公德、社会工作、分和扣年级最高得分质文体活动等分标准(得分=60+本人奖分-本人扣分)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作为评选“综合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单科成绩优秀奖”、“优秀学生”、“成绩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贫 困生国家奖学金”等各项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见习、实习分配选点 的主要依据。第二章 专业素质测评第六条 医学生必须努力

4、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善于总结和创新。专业素质测评按教务部门的学业考核加权平均分(教务处下发 的统一成绩)来计算。第三章 非专业素质测评第七条 非专业素质测评奖分的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在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模范遵纪守法,对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有突出贡献,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公开表彰(在电台、 报纸、广播等媒体受到公开表彰的给予 100%加分,表扬信经查实的给予 50%加 分)。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值12分10分9分8分7分(二)在SCI、核心或统计源期刊和校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只计最高一次加分)。级别SCI核心或统计源

5、期刊公开刊物校内刊物分值20分10分8分6分注:公开发表指刊物有正式序列号。三)在各类科技竞赛和获得专利等(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一等奖17分14分11分9分二等奖16分12分10分7分三等奖15分12分9分5分鼓励奖类12分10分5分3分四)课外科研项目立项成功的。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值17分14分12分10分8分注: 1. 上述奖项的分值均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的对应分值,第二作者(第 二完成人)以后完成的依次减 2 分、第三作者(不含)以后不得分。2. 同一项学术成果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所获得的最高分项计分;同一项学术成果,只能在发表论文加分或获得奖励分二者中计分一次,不能累计。

6、(五)经系(年级)备案或推荐,代表学校、学院、年级积极参加省市、学校、 学院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的获奖情况按以下标准加分,院级以上活动未 获奖而参与者加 1 分/次。(附证书复印件或参赛证明)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年级)一等奖1210765二等奖119654三等奖108543(六)积极为学校、学院(年级)的报纸墙报、刊物和校园新闻投稿件、图片 或制作海报,并被采用,属校级加3 分,属院级加2 分。按活动次数计,同一篇 稿件只能按获最高等级加分一次,稿件未被录用不予加分。多人完成的稿件只予 第一作者加分。此项奖分上限为 10分。( 七 ) 凡学校、学院卫生检查,校级优秀宿舍每个成员分

7、别加 2 分,宿舍长加3 分;院级优秀宿舍每个成员分别加 1 分,宿舍长加 1.5 分。(八) “特别奖”、“特等奖”、“最佳奖”、“优胜奖”、“优秀奖”、“鼓励奖” 等由年级和学院测评小组与活动主办单位商协加以规定,原则上不能超过同级别 的各类竞赛得分。同一项目集体奖与个人奖不累计加分。凡以个人名义参加各项 社会活动或竞赛得奖者,不计参与分。(九)现担任学生干部者,按以下标准并视其工作表现给与加分。校级学生组织职务分值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学生组织正副主席、医学生编辑部正副主 编、红十字会正副会长、17分校团委正副部长、校团委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医学生编辑部正副部长、红十字会正副部长、学生社团主

8、席级别负责人12分校团委、校团委学生组织、医学生编辑部、红十字会、院级学 生组织(年级团支部、年级学生分会)的部长级以下成员、学校 职能部门聘用的信息员或通讯员(出示证明)6分注:校团委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科学技术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护旗队、礼仪队、军乐队、艺术团、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学生社团成员除主席级别的负责人外,均不予加分。)职务分值院团委副书记、院级学生组织正副主席、辅导员助理、教班主任、 见(实)习点正副点长、年级团支部书记17分年级党支部委员、年级团支部副书记及各部委员、班长14分院级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年级团支部委员12分副班长、班级各种职能部门的委员10分

9、课代表6分院级学生组织(包括年级团支部、年级学生分会)的部长级以下 成员6分学院职能部门聘用的信息员或通讯员(出示证明)、宿舍长4分注:院级学生组织包括:院团总支、院学生会、院科学技术协会)(1)同时担任多项职务,按最高职务加分。经主管部门确认,多项职务且表现良 好者酌情加分(一般以 2 分一职计);表现一般或不能胜任者,给予降低加分或 不加分。(2)学校、学院的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主管单位将 名单送年级备案;学期末将个人总结、总评(包括任职起止时间、组织或参加的 工作项目等),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送年级。未办理以上手续的,不予确认和加 分。任期不足一学期的酌情加分。十)

10、 凡被评为各级别先进集体的该集体成员的加分情况。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值10分8分6分5分3分(十一)于该学年内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取得四级证书加 2 分,取得六级 证书加3 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证书加 2 分,取得三级或以上级别证 书加 3 分。(附证书复印件)(十二)于该学年内获得学院或学校的非竞赛类表彰,如优秀学生骨干、优 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分子等(奖学金证书除外), 凭校级证书每个加 3 分,凭院级证书每个加 2 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附证书复 印件)十三)参加省市、学校、学院等部门组织的大型文艺表演加分情况: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

11、分值8分5分4分3分2分同一节目多次表演取最高级别记分,同一次活动中表演两个或两个以上节目额外奖励1 分。(十四)于该学年内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加 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如参加 志愿活动超过 10次及10 次以上者额外奖励3 分。参加无偿献血、骨髓捐献等 活动每次加 3 分。非专业素质测评奖分的内容和标准如下: 1、受院级以上通报批评者扣 4 分/次;校级宿舍卫生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宿 舍,宿舍长及做得不好的成员扣 3 分/次,宿舍其他成员扣 2 分/次。2、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扣 3分/次;院级宿舍卫生检查中被点名批评三次或三 次以上的宿舍,宿舍长扣 3 分/次,宿舍成员扣 2分/次。2、旷课

12、者扣 1分/次,凡迟到早退 3 次者按 1 次旷课处理。3、集体活动不参加者扣 2 分/次,周点名无故不参加者扣 3 分/次,周点名 被批评者扣1 分/次。4、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按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者扣 2 分/次。5、其它违纪参照学生手册奖惩细则,以特别扣分项处理。6、受到党、团内部处分者扣 10 分/次。第四章 特别扣分项第九条 特别扣分项的扣分,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手册第三章有 关规定执行,具体扣分标准如下:级别分值留校察看处分50分记过处分30分严重警告处分20分警告处分10分测评中弄虚作假者5分第五章 综合测评的机构和程序第十条 测评的程序为:个人自评,班级初审,年级复审。学

13、生综合测评以 年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级设测评审议小组,负责核实奖、扣分并审议学生自评结 果,有错漏的予以更正或补充,提交年级审核小组复查。年级审核小组负责全面 审核各班测评审议结果。复审后,向本年级学生公布测评成绩第一榜,学生如有 意见,可向年级反映,经年级审核后再公布第二榜;如学生再有意见,可于第二 榜公布后的3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测评小组反映,经学院办公室审批,最后公布第 三榜(定榜)。第十一条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教班、年级、学院办公室职责: 1教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各班委委员组成,其主要 职责是:(1)审核本教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中非专业素质测评方面的奖励分和扣

14、分,收集及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证明材料;(2)做好综合测评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其它工作。2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党支部代表、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团支 部代表、学生会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能是:(1) 布置安排本年级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统一本年级的操作方法,制 定本年级关于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流程,并在实施前报学院办公室 备案;(2) 审核各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中非专业素质测评方面的奖励分和扣 分,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公式换算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3)进行公示、审议和向学院办公室上报综合测评结果;(4)做好综合测评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其它工作。3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教务处、组织人事处、 学生队领导、辅导老师、院团委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 是:(1) 结合本学院实际修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 组织部署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3)对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4)受理学生对综合测评工作、测评成绩等反映,裁决综合素质测评纠 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第十二条 每位学生每学年必须认真写一份书面总结,并如实申报各项奖 分,由班级相关负责人负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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