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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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1.目的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3.职责3.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负责管理。3.2设备维修前由车间主任负责到安全科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3.3生产部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3.4生产部开具设备维修派工单,确定维修人员及安全负责人。3.5总经理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3.6生产部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安全科

2、一份存档。4.检修前的准备4.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4.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开具设备维修派工单落实检修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措施。4.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4.5设备检修如需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4.6设备的清洗、置换,由生产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由质检科负责。5.检修前的安全教育5.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2安全教育内容:5.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5.2.2检

3、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5.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5.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6.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6.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6.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6.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6.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

4、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6.5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6.6对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6.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6.8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6.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6.1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7.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7.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7.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7.3电气设备检修

5、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7.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7.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7.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8.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8.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

6、遗漏在设备内。8.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8.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8.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8.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8.6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8.7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9.相关文件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10.相关记录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设备维修派工单动火作业安全

7、规程1.目的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公司易燃易爆生产及储存区域与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3.职责3.1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车间主任到安全科办理,有总工初审签字,安全科进行安全检查合格签字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车间主任审核,安全科确认签字,报总工审批。3.4动火作业由生产部和安全科进行监督管理。4.工作程序4.1动火作业在生产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动火区域以外一律严禁动

8、火)(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4.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3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二类。4.3.1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9、4.3.2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3.3凡车间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科及总工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3.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4.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内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的规定。4.4.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4.3凡处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

10、,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4.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4.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4.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4.7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

11、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4.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4.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小于10m ,并不准在烈日下爆晒。4.4.1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4.5.1动火分析由质检科用测爆仪检测。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测爆检测。4.5.2测爆分析的测样点,均应由生产部总工或车间主任负责提出,有质检科分析。4.5.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

12、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分析。4.5.4测爆仪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4.5.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4.5.5.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33。4.5.5.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4.6 动火许可证的管理4.6.1动火许可证为两联,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名称加以区分。4.6.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4.6.2.1动火许可证由车间主任到安全科办理。4.6.2

13、.2安全科负责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交给动火人。4.6.2.3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4.6.2.4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使用范围。4.6.2.5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动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公司安全科存档。4.6.3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4.6.3.1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2h。4.6.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120h。4.6.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4.7工作责任要求4.7.1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

14、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7.2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4.7.3监火人监火人应由生产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工动火,由

15、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安全科派安全员监火。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区域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7.4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质检科)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4.7.6安全员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5.相关文件5.1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6.相关记录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1.目的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2.范围适用于企业区域内的所有设备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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