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吊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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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吊装治理制度2023 吊装治理制度 11 目的为了标准厂区吊装起重作业治理,保证检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3 职责与权限3.1 使用单位负责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办理。3.2 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外协吊装人员资质、车辆检验证件进展审查存档,对吊车及人员在厂区内的作业活动负治理责任;监视车间吊车使用单据的开具状况,并在月底对当月发生的吊装费用进展核算、核对、挂账。3.3 使用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对吊车使用时间进展治理,并指派专人监视吊装整个过程,落实安全工作,负责对吊车的开头、完毕时间进展统计,并开具用车单。

2、3.4 吊车的开头使用时间是吊车出杆开头计时,吊装工程完毕为吊车费用的完毕时间。4、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4.1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安全戒备标志符合 gb16179 的规定,吊装作业方案经各部门审批,并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非施工人员制止入内。4.2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顿作业。4.3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起重)必需佩带明显的标志、安全帽(应符合 gb2811的规定),及相应劳保用品。并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4.4 吊装作业前,对从事指挥、操作的人员进展资质确认、对安全

3、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确认、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展检查确认、对车辆防火罩进展确认、必需保证安全牢靠,不准带病使用。4.5 吊装作业时,必需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其它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指挥信号。4.6 吊装作业前必需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展具体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牢靠,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吊物、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开同带电线路接触,远离凹凸压输电线路,并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停电后进展作业,吊装前必需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4.7 任何人不得伴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起吊过程

4、中不得对起重机械进展检查、修理、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8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 hg23011 的规定。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起吊重物,升降、运行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承受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 80%。4.9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电动葫芦、手动葫芦等)进展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4.10 吊装作业时,必需按规定负荷进展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吊装力气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4.11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12 在吊装作业中,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缺乏、看不清重物e .重物下站人f .重物埋在地下g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吊物上有人j.安全装置失灵4.13 必需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展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14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吊装过程中,消灭故障,应马上向指挥者报告,无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4.1

6、5 本公司作业人员不得指挥吊车吊装作业。5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治理5.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动力科负责治理。5.2 车间从设备动力科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使用吊车单位吊装大型设备必需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设备动力科批准。5.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前方可作业。2023 吊装治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避开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自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标准(q/sy1248),结

7、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治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流淌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 1t 的起重机。其次章治理职责第四条设备治理部门是流淌式起重机的治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治理工作,并供给培训、监视和考核。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程序的执行供给询问、支持和审核。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8、第七条员工承受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治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第三章安全职责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二)办理作业许可票;(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五)组织实施作业;(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牢靠性负责。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三)清楚安全把握措施;(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状况;(五)批准和取消作业。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一)承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打算,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展指

9、挥;(三)监视吊索或吊具的选择;(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五)准时推断和处理特别状况,觉察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一)承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依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外形等状况选择适宜的吊具与吊索;(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状况;(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准时报告险情;(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把握措施。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一)承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参与吊装作业打算的编制;(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打算,按指挥信号进展操作。对

10、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马上执行;(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把握措施;(五)定期对起重机进展检查、维护。第四章根本要求第十三条流淌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治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力气,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第十五条制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到达六级时应停顿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第十六条任何状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马上停车。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

11、工作时,应进展气体检测。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承受戒备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第十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应进展起重吊装作业:(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五)构造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到达报废标准时不吊;(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2、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缺乏 0.5 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其次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需完全拆开,分体吊装。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第五章起重机检查其次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以下状况下应对起重机进展使用前的外观检查: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 1 个月以上。(二)液压流淌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 a、机械流淌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 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 c。(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撤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峻锈蚀,焊缝有无特别;起重臂的提升

13、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状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其次十二条常常性检查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把握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展检查,觉察特别时,应在操作前排解。假设使用中觉察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马上停顿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状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其次十三条定期性检查(一)起重机应进展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依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由企业依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修理人员或企业指定修理机构进展。(二)起重机还应承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其次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一)对闲置时间在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常常性检查的要求进展检查。(二)对闲置时间超过 6 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修理人员或企业指定修理机构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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