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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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鉴于: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的精神,大力促进哈市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推动哈尔滨市属高校一一哈尔滨学院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学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地方高校的若干意见,学校决定以BOT的融资模式为依托,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采用校企合作共建的方式,共同完成学校十二五期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合作共建,特许经营哈尔滨学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信、互惠、协商的原则,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哈尔滨学院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2、甲乙双方合作所建成的校园基础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成后,乙方承诺在甲方留有一定额度资金作为沉淀资金继续支持甲方事业发展:甲方提供部分校园基础设施在一定年限内特许乙方进行经营,经营收益作为乙方沉淀资金的补偿和合理收益,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甲方无偿收回。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学校十二五期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包括国际交流中心国际交流中心附属公寓、游泳馆、学生饮食服务中心、体育馆、 教师公寓、地下车库等基础设施。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教育用地,并负责立项、可研、规划、设计、审批等行政审批手续;乙方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融资等事宜。 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期间,甲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哈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结论,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项目建设资金。 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成后,乙方承诺在甲方留有 元人民币作为沉淀资金继续支持甲方事业发展。 5、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建成后,甲方应充分考虑乙方的合理收益,提供部分校园基础设施中的国际交流中心附属公寓、游泳馆、学生饮食服务中心、体育馆、地下车库一定年限

4、的特许经营权作为乙方沉淀资金的补偿和合理收益,在特许经营期限结束后,甲方无偿收回。 (三)合作时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作内容暂时无法继续执行的,合作期可适当延长。 本次合作结束后,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共同协商形成新的合作意向,长期合作。 (四)合作建设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其他权利义务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准) A.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成立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共同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有责任为乙方提供清晰、明确的建设 规划和具体设计方案。

5、 3、甲方保留根据项目建设实际,修改、变更设计方案的权利。 4、甲方对哈尔滨学院十二五期间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负有主责,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建设开工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乙方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等环节。 5、甲方作为建设项目产权所有人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将该建设项目总承包给乙方,并签订施工合同。 6、甲方有责任在项目建设竣工后,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7、甲方有责任在项目建设验收后,及时将项目有关材料报送哈尔滨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项目评审。 8、甲方有责任依据哈尔滨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

6、项目评审结论支付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双方另行约定。 B.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共同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完成规划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资金需求计划,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落实,向甲方提交其关于项目建设投融资计划或银行贷款承诺书,并按照工程进度注入资金。 4、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他承包商。合同履行中,乙方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及总承包人, 有责任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国家颁布的法规、标准实施工程建设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安全操作规程

7、,预防安全事故;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建设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工程建设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有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资信进行全面审查。 6、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乙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须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 7、乙方需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对甲方开展相应的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为甲方提供协助和必要的设备

8、。 9、在竣工日前,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就在建项目施工进度进行报告。该报告应根据项目计划,详细说明已经完成的和在建的工程,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它事项。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有完工工程的图纸、其它技术和设计资料、完工记录以及其它甲方可能需要的其它资料的复本。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关组织验收。 11、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12、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协助甲方共

9、同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1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一)特许经营 1、根据学校基础建设设施功能特点,在保障学校整体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部分新建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交流中心附属公寓、游泳馆、学生饮食服务中心、体育馆、 教师公寓、地下车库等可特许乙方一定期限经营,甲方参与必要监督。 2、特许经营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的校园基础设施实际位置、建筑面积、赋予功能、预计收益、甲方占用乙方资金额度及乙方合理收益等因素综合考量。 3、特许经营期满,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

10、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 和法规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可以延长。 4、在特许经营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的,特许经营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5、特许经营设施、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期限,在实际测算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以特许经营合同为准,但经营期限不能低于 年) (二)特许经营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其他权利义务以特许经营合同为准) A.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不受损害或妨碍,保证乙方依法合规的经营自主权: 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特许经营期内正常履行权利,除非此种干预是为保护公共利益及安全所必需的,或是由法律、法规所要

11、求的;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B.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取得甲方提供的部分校园基础设施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优先为广大师生服务。 2、乙方不得改变基础设施的既定功能和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基础设施的内外结构。 3、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特许经营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担保、出租。经甲方同意后的转让期、担保期、出租期不得超过己约定的特许经营期。 4、乙方确需转让特许经营权,必须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未提出异议,并

12、同时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后,乙方方可转让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转让后,乙方需提供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乙方转让特许经营权在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三特许经营期满后建筑设施移交 1、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乙方将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的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附加于资产有关的担保、租赁等债权债务关系。 2、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建筑设施的附属设施,可由双方在移交之前聘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或有偿转让

13、给甲方、或保留、或作其他处置。 3、乙方必须于特许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开始至移交时候对建筑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以保证所移交时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4、甲方在移交前六个月,成立专门接收机构。甲方授权接收机构负责与乙方讨论确定移交的必要程序、清单和具体方案,并在移交后全权负责建筑设施的运营、养护的管理事务。 5、如甲方在移交时认为建筑设施状况不符合双方事先认可的有关技术标 准,则乙方需自负费用开展必要的维修和更新。如果乙方不同意,则需要按照本协议有关争端解决程序来决定这种工作的必要性。 6、甲方应当于移交日前安排好有关接收入员,在甲方认可乙方所移交建筑设施符合标准,办理有关于续后,相关设施的

14、经营权正式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及赔偿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协议签订后,甲方在开工前单方终止协议,除承担乙方前期实际支出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项目投资总额3%的违约金:在项目工程建设期内 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并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 10%的违约金;甲方在工程完成后,未与乙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应当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 30%的违约金.特许经营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要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进行约定)。 3、因乙方原因建设资金未如期到位,导致工程

15、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4、乙方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因补修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履行中止情况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因不可控制的情况阻碍, 即遇有不可抗力,有权中止这种义务的履行。这种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和法律改变 2、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只有在本协议签订时不能预见这种情况, 或尽管采取了一切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或其后果时,才可根据前款中规定的情况中止其义务的履行 3、乙方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承包商、运营商或其任何分包商履行 义务中的延误:材料、设

16、备、机械或项目组成部分的故障或正常损坏;在建设 和特许经营期内,由乙方、承包商和任何其它参与建设项目施工、经营或养护 单位的雇员开展罢工的,均不视为不可抗拒力 4、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其发生后或意识到发生不可抗力的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影响,包括开始的日期,以及对受影响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在意识到不可抗力即将停止的时候,也应尽快履行告知义务 5、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 6、如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经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且符合本条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期限就要进行适当的延长,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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