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10238666 上传时间:2024-01-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篇一: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 篇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告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浙职技鉴2021号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做好202X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省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X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以 下简称全国、全省统考)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02X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X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X4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

2、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工种)(一)全国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 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二)全省统考职业: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二、鉴定方式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详见附件、附件)。综合

3、评审参照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浙职技鉴202X号)要求进行,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由论文撰写改为专题答辩。三、考务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要求或符合(浙劳社培20222号)文件破格条件。(二)考生到县级以上鉴定中心或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经市鉴定中心审查后按职业、级别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单科

4、合格成绩汇总表,并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报名数据”,以书面报表(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省鉴定中心。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鉴定中心。全国与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为考前40天,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报后将不作修改。 (三)各市应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要求,合理选择考区、考点,原则上每个市设一个考点。在实施统考前20天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场安排汇总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计划表报省鉴定中心。 (四)各市根据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技师综合评审。全国

5、统考职业根据考核方案组织综合评审,在评审前20天将评审计划报省鉴定中心;各市理论、技能合格的高级技师名单、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及评审材料附件应于在理论、技能成绩公布之日起的1天内报省鉴定中心,省部属单位将上述材料直接报省鉴定中心。试卷传递及其他考务事项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收费:全国、全省统考收费按浙价费20223号、浙价费9971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各市按省统考技师3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5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省统考高级技师按300元收取评审费,1元留市作为推荐费;省属单位按省统考技师、高级技师6元/人,其余职

6、业等级按学生80元/人、社会13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补考减半,综合评审按实收取。 省鉴定中心实行报名缴费制,各市鉴定中心、省属单位请在报名结束后,按确定的报名人数上交职业技能鉴定费汇至省指定帐户(账户名: 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2X272995020702;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四、证书办理 (一)全省统考技师综合评审结束后各地将合格人员名册以书面(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鉴定中心审核,各地根据省鉴定中心配发的空白证书,按证书核发权限办理证书。(二)全国统考及由省厅核发资格证书的职业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办理,各市应在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2寸近照片1张按规定格式粘贴

7、后,随试卷报送省鉴定中心。 五、工作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工种)多,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考前、考中、考后管理;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运送、传递、保管试卷,确保试卷保密安全;要加强考场管理,严格考风考纪,严肃纠查违纪行为,确保考场秩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鉴定中心应督促报名点或培训机构正确填报考生信息,提高考生信息准确性,考生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要指导考生正确使用填涂卡,一旦出现因填涂信息错误而无法阅读成绩,则该项成绩计零分。(二)

8、统考职业配套教材、考试指南等(详见附件5),可与省鉴定中心教材发行服务部联系。 (三)统考考生报名所需表格到“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四)联系方式篇三: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2X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考核与认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0年全省 浙职技鉴20X2号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考核与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管理)中心、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我中心将开展02X年度考评人员考核与认证工作。请各地根据现有考评人员结构,

9、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做好考评人员培养与考核认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证对象 符合以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经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审核推荐、正规培训的人员可列为初次考评人员考核认证对象: 1、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6周岁、女性0周岁以下。 、高级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二年以上考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

10、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周岁、女性6周岁以下。 已取得考评人员资格,三年有效期届满,经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审核推荐并经正规培训复训的人员可列为考评人员资格复核认证对象。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 初次申请考评人员资格者:由各市鉴定中心、省属鉴定所(站)对所辖地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汇总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汇总表(附件2),并附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申报表(附件1)、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至省鉴定中心; 申请复核认证的考评人员:各市鉴定中心、省属鉴

11、定所(站)对所辖地申请复核人员审核后,填写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名册(附件4),并附本人填写的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报表(附件3)、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证卡原件报省鉴定中心。 以上报名汇总表需电子文档和文本两种模式同时申报。 (二)考核与认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经过培训的初次申请考评人员进行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类两部分考核,两门成绩均合格者,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对经过复训的考评人员进行复核考试,成绩合格分者,予以更换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和省属有关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12、省鉴定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由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以各专家委员会为依托参与各职业考评人员的专业辅导。省鉴定中心主要对培训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2、为确保年度考评人员考核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年度报名截止时间为22X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6楼609室邮 编:013 联 系 人:孔海敏 葛陆媛 联系电话:0571-5106、51383电子邮箱:附: 1、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申报表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汇总表3、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申报表 4、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复核换证名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2X年5月5日 附件: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申报表 注:本表可复印附件2: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认证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 日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