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10209863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8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细则煤业公司(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工程管理职责划分- 1 -第三章 工程开工准备- 1 -第四章 工程发包- 2 -第五章 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 4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 4 -第七章 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审核- 6 -第八章 施工图技术交底- 7 -第九章 开(复)工报告- 7 -第十章 施工计划和统计管理- 10 -第十一章 工程中间验收- 12 -第十二章 验工计价- 12 -第十三章 质量管理- 15 -第十四章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19 -第十五章 设计变更与工程更改- 20 -第十六章 工程竣工验收- 21 -第十七章 施工技术档案- 23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质量

2、保修- 24 -第十九章 工程结算- 25 -第二十章 其它- 2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业公司所属各矿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 凡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对工程进行管理。第二章 工程管理职责划分第三条 煤业公司是煤炭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管主体,各煤矿是煤炭基本建设工程的管理主体,监理单位是煤炭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理主体,施工单位是基本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第四条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负

3、责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实施有效控制。第三章 工程开工准备第五条 基本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领取“一书三证”,即选址意见书、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上证书由各矿到土地部门、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理,煤业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第六条 施工前的购地、拆迁、补偿及证照的办理由各矿承办,煤业公司各相关部门协作。第七条 “四通一平”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 基本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除在城市规划主干道两侧建筑和综合开发小区建筑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放线、验线外,其余工程中,基本建设工程由各矿组织,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协

4、作完成,经设计单位审定后实施。第九条 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施工图会审由各矿组织,煤业基本建设部协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各矿在会审后写出会审纪要,分发各单位。会审中如有较大疑难问题或各单位意见难以统一时,由各矿主管部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第十条 严禁“三边工程”。对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的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章 工程发包第十一条 工程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工作程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在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和规划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招标部门方可进行发包。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应当根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不同要求,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公司下达的资金计划,建

5、设资金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二、依法领取了选址意见书、建设规划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办理了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三、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四、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报建的工程项目已办理了报建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三条 工程招标程序:一、按照集团公司招标有关规定,各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填报工程项目招标申请,由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与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各矿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资料。二、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公示项目工程招标情况。三、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配合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活动.第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必须发包给与持有资质相适应的单

6、位。禁止将工程肢解发包。第十五条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不易公开招标的工程,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可实行邀请招标或议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投标,不得指定承包单位。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尽快到煤炭安全管理局登记备案。第十七条 各矿尽快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第五章 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第十八条 工程设计由煤业公司生产部牵头组织实施,各矿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设计图纸的尽快完成。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第二十条 各矿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太原公司相关规定,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配合协作。监理合同要

7、明确委托监理的范围及相关责权。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各矿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太原公司相关规定,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配合协作,施工合同要明确承包范围、工期、质量目标及相关责权等。第二十二条 工程招投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施工单位。第二十三条 签订施工合同要参照国家工期定额确定工程的合理工期。没有特殊原因而逾期未竣工的,将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罚责任单位。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十四条 单项工程项目应编制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有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第二十五条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按基建程序报煤炭厅审批。施工图纸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

8、报批。单位工程的施工图纸会审,由煤矿负责组织,煤业基本建设部协作,煤矿、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参加会审;不按规定进行评审和会审的设计图纸一律不得进入实施阶段。第二十六条 单项工程、重点工业及公用福利工程、七层及其以上的住宅楼、小区建设构成系统和有特殊要求的安装工程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其它工程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第二十七条 涉及基本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相应资质条件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第二十八条 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单位总监、各矿总工、煤业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煤业公司、管理局基本建设部备案。基本建设的地面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各矿总工、煤业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煤业公司、管理局基本建设部备案。改扩建矿井与矿共用系统的井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煤矿、煤业公司相关部门及总工审核。第七章 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审核第二十九条 施工图预算、月进度审核、年终结算煤业公司统一委托于第三方机构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部配合各矿与第三方交涉。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完成后,由集团公司会审,报政府项目审批单位批复。第三十一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超概算现象,由监理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编写分析报

10、告和情况说明,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二条 基本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结算由监理单位、预结算审批机构、各矿基建科、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审批。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必须报审完毕,预算变更部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报审完毕。第三十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发生施工图预算外费用的,由煤业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审定。第三十四条 施工组织未经审批的工程,不予签订施工合同。第三十五条 重点工程施工图预算,由煤业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预结算审批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外聘专家进行会审。第三十六条 “四通一平”工程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

11、位编制预算,经监理单位、预结算审批机构、煤矿、煤业公司审批。第三十七条 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由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国家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并由相关部门审定。第八章 施工图技术交底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由煤矿组织,煤业基本建设部协作,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单位、相关部门参加。第三十九条 各煤矿基建部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与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九章 开(复)工报告第四十条 凡属本公司的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单位工程的开工,是指正式工程开始施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是正式开工。第四十一条 施工前的准备工

12、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制开(复)工报告,经监理单位、煤矿、煤业公司审批、备案。审批后的开(复)工报告报送质量监督站一份,予以监督。需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各煤矿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报批工作。第四十二条 审批开(复)工报告的条件:一、有批准的年度计划;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三、施工图(资料)已经审查、核对工作已经完成;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已编制完成,并按有关程序报经监理审查同意,并经建设单位批准。五、进场机械、设备、原材料和劳动力、组织机构能满足开工需要;六、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已建立和健全;七、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经监理验收合

13、格,能满足施工要求,进场材料试验完成;八、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九、已签订了施工合同;十、工程已报建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十一、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十二、“四通一平”已实施完毕。第四十三条 各标段所有单位工程的开(复)工报告必须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再报各矿、煤业公司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复)工报告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批。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开(复)工报告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开(复)工报告作为验工计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一律不准验工计价。第十章 施工计划和统计管理第四十四条 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种类、编制一、原则认真

14、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按照统一计划,综合平衡,总额控制,据实调整的原则编制计划,确保太原煤运公司工程建设计划的落实,维护建设计划的严肃性二、依据(一)公司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调整计划;(二)各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三)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三、种类(一)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是建设项目当年建设投资的实施性计划,是控制年度完成投资的依据。(二)调整计划调整计划是对年度计划的补充、修正,作用同年度计划。四、编制各施工单位按照均衡生产、有序可控的要求编制各单位工程的年度计划,于上年度十二月十五日前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批后于十八日前报各矿,二十一前报煤业公司,二十五日前由煤业公司统

15、一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月度计划于上月十八日前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批后于二十一日前报煤矿基建部,煤矿基建部审批后二十五日前报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调整计划要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调整计划要求及各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编制调整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下达。为维护建设计划的严肃性,各施工单位年度计划完成额不得突破集团公司当年下达的年度计划额。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无计划项目不得正式开工建设。第四十五条 统计原则、规定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规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使统计工作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上报统计数字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报,及时反映建设项目的规模、投资结构、工程进展得情况和问题。二、规定(一)煤业公司所属各矿填报:1、基本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及年报;2、基建资金到位统计月报及年报;3、基建项目主要实物量统计月报和年报。(二)各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投资、实物量完成月报、年报。填报时间:月报于上月二十二日前报监理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