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10198797 上传时间:2023-08-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6.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姓名: XXX部 门: XX 部Your company name处置异常上访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及时疏导、妥善处理异常上访事件,切实保障各级政府机 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各级政府机关。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异常上访,是指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规定,进行非正常、不合法上访,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行为。第四条各级政府机关处置异常上访,必须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 益,坚持首访责任制、信访第一责任人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 法处置与耐心疏导教育、劝离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快速反

2、应、及时果断 处置、慎用少用警力。第五条除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异常上访还包括以 下行为:(一)拒不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 的;(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上访,拒不依法推举代表的;(三)未经批准举横幅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号上访的;(四)其他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六条市政府成立处置异常上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全市异常 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维 稳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维稳办、信访、公安、民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了解掌握异常上访的动态,向领导小组汇报异常上访

3、事件的具体情况, 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处置异常上访问题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异常 上访处置预案并组织落实。第七条信访人异常上访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治安保卫人员应当 及时劝阻、批评、教育,必要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处置异常上访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告。第八条市政府处置异常上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部门报告或 在信访接待中遇到异常上访时,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公安机关、信 访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维护信访秩序。信访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信访人的思 想工作、劝离上访群众。第九条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4、 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人员采 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第十条对预谋、策划、煽动、组织群众闹事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患有精神疾病的信 访人,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现场,会同信访部门通知其所在单位或监护 人将其带回。第十二条在处置异常上访工作中,各级政府机关、各单位要密切配 合、相互协作。对于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部门和单 位,按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驻市石油、石化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办理信访事项, 参照本规定执行。必要时,市政府处置异常上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 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帮助。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