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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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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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政办字 2016 36 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鱼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 6月 17日- 1 -鱼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技术规定(试行)( HJ633

2、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大于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 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二、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人为本,强化减排;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三、组织体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法制办、县航运局、县政府应急办、 县气象局和县电视台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鱼台县环境空- 2 -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

3、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环境空气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应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环境空气污染应急措施实施方案。四、应急预防(一)日常预防措施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强化源头管理,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优化工业布局。2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耗总量控制,推进煤炭洁净高效利用。3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火电、水泥、焦化行业颗粒物治理,深化 SO2 污染治理和减排工作,全面开展

4、 NOx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开展 VOCs 治理。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车辆环保管理,严厉查处黄标车上路行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5深化扬尘控制和面源污染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二)冬季采暖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采暖期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废气排放浓度日均- 3 -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且限制生产期间不得超标; 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 县环保局应当责令其停产治理; 水泥熟料生产线试行错峰生产( 1 月 1 日 -2 月 29 日)。

5、环保、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公安、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联合开展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城市建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的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三)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县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发区)根据辖区内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社会敏感度, 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 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制定机动车限行方案。 列入限产、 停产名单的企业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并报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县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管理培训, 并组织辖区内重

6、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五、预报预警(一)预警分级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 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级)、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和红色预警(级)。1蓝色预警(级):预测未来 1 2 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 200AQI500 )。2黄色预警(级):预测未来连续3 天发生重度污染天- 4 -气( 200AQI 300)。3橙色预警(级):预测未来连续3 天发生严重污染天气( 300AQI500 )。4红色预警(级):预测未来1 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 AQI=500 )。(二)监测预报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建立全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 县环保局负责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

7、态趋势分析;县气象局负责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县环保局和县气象局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全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由县环保局和县气象局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 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 会商后联合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 应适当增加县环保局和县气象局联合预报的频率。(三)预警机制1县环境监测站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辖区内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预测辖区内可能出现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的重污染天气后,向县领导小组报送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橙色、红色预警由县领导小组批准,

8、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备案。2预警的启动和终止由县政府发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实施,通过媒体公布,并通知各镇街(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 5 -单位。接到预警通知后 2 小时内, 各级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每 12 小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进展情况。3经监测,空气质量指数 (AQI ) 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 48 小时不会反弹时, 解除相应等级预警。 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等级的调整、 预警解除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六、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

9、对应预警等级,实行4 级响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级响应。(二)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街(开发区)必须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三)响应措施1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IV 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6 -( 2)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 水泥等大气

10、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 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4)倡导公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2、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 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火电

11、、焦化、水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 通过降低生产负荷、 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30% 以上;砖瓦厂等行业通过降低生产负荷、 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50%;- 7 -对除民生工程外的燃煤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 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 停止可能产生大

12、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 停止一切石料开采、 加工作业。3、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 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避免体力消耗; 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 2 4;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8 -级响应时,在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火电、焦化、水泥

13、、建材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 通过降低生产负荷、 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 60%以上;砖瓦厂等行业立即停产保温; (鱼台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除外)减半出行,同时在人口密集等环境敏感区对机动车实施限行;对燃煤锅炉、 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在线监控超标企业立即停产,城区经营性燃煤小锅炉停止运行。4、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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