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渡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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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漕河工程I标段安全度讯管理办法中铁十三局南水北调漕河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线局工2005年17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做好2005年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建安项目及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做到快速反应、信息畅通、处置及时、控制有力。第三条 参建各施工队依据本办法严格落实安全度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现场施工,做到万无一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度讯工作领导小组。漕河工程I标段安全度汛工作在防讯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防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度讯工作办公室(简称安度办)。安度办由技术科、物资设备

2、科、办公室、派出所、计划科、财务科、施工队等组成。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夏棋贵担任;安度办主任由常务副经理李建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管和施工队队长担任。组 长:夏棋贵 安度办主任:李建勋 成 员:王忠双 杜洪山 高 闯 李国辉 孙开才 刘 猛 菅海东 郑永才 林绍宁 刘恒湘 第六条 洪水期,安度办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成立8个职能组:综合调度组、水情组、方案组、工情组、抢险队、通信信息组、后勤宣传组、督察组。 第三章 职责分工第七条 安度办工作职责负责安度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防洪方案的制订和审查;负责应急度汛水毁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审查、审批;负责防汛队伍的建设;指导、

3、监督所属施工队的安全设施建设;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负责防汛物资的管理和调配;落实督办上级防讯工作相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各项指示;协调处理防汛例会决定的有关问题,指导、协调、督查工程范围内的防讯工作;洪水期间各成员单位之间人员的调配。第八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督促落实防讯工作领导小组、安度办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负责工程防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有关防汛宣传资料的采集、编汇;负责起草大洪水期间重要防汛综合文件。负责防讯通信、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确保汛期通信、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做好实时雨水情等防汛信息的传输和服务工作;编制防汛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安排组织实施;第九条 技术科工作职责负责防汛度汛技术的咨

4、询、调查工作;制定重要建安项目的防汛方案、技术措施、抢险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动态;了解各地的抗洪部署,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防洪工程调令下达;负责起草各类防汛文电、简报、报告; 第十条 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所辖工程管理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事行为的预防、巡查、报告和查处工作,协调水事纠纷,做好防汛执法工作。负责防汛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违反防汛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组织、指导伤员救助工作。第十一条 计划科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防汛调度、指挥等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汛期河道水量实时分流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二条 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防汛资金计划下

5、达,积极筹措各类防汛资金,保证防汛需要。 第十三条 物资设备科工作职责 负责汛期防汛物资供应、用车、水电等保证工作。 第四章 防汛值班制度第十四条 汛期值班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安度办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安度办领导、安度办成员单位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第十五条 遇特殊汛情,可临时增加值班单位和人员、适当调整值班时间。 第十六条 主汛期,安度办领导实行值班制度。各施工队应根据不同的防洪项目制定相应的值班、带班领导。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要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日常情况,处置日常事务,及时上传下达有关领导的防汛指示精神,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6、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等责任事故。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和登录施工队和人民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事项,记录值班处理情况。对凡属投诉并应及时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与有关的施工队和单位值班室联系处理;对需抓落实的,须要求反馈处理情况;对属咨询的事项,如可解答的,应当即答复;对属意见和要求的,如是一般情况,由值班员登录后,于下一个工作日由有关负责单位和工作人员分流交办处理。第五章 防汛例会制度第二十条 汛期安度办每周四上午在会议室召开防汛例会。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防汛会商会。 第二十一条 防汛例会由安度办主任主持,安度办成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

7、成员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例会时,要向安度办领导请假并委托代表参加。 第二十二条 防汛例会主要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防汛动态情况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防汛突出问题。 第二十三条 防汛例会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并在下一次例会上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第六章 信息处理第二十四条 信息处理应做到“三个强化”。1、强化信息采集。在第一时间采集信息,多渠道、广采集、不漏报、不误报。2、强化信息处置系统。信息要畅通快捷;各施工队要加强值班力量,提高信息处置能力。3、强化现场控制处理系统。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段,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有效控制事态,把事件解决在初发状态,把损失

8、降到最低限度。第二十五条 防汛文电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洪水期需呈请领导批示或转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应在收到文电后30分钟内提出本部门的处理意见并呈送有关领导。领导批示后应在30分钟内呈转完毕,并做好流转过程的文电记录。紧急文电要先报告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防汛文电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防汛文电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第二十八条 信息报送途径1、安度办电话7191770;2、安度办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见通讯录);3、安度办对信息筛选处理后,要求项目部有关单位和部门作相应处理,或要求地方有关单位予以解决,并视情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报告;第

9、七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九条 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遵守“三个原则”。1、首责原则。第一个收到信息的部门,核实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第一个赶到现场的部门,应在有关部门到达前,全面负责现场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2、属地原则。各施工队要构筑本管理的信息网络,负责组织和协调现场的处置事件。3、协同原则。根据事件类别,各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同配合,努力提高处置事件的整体能力; 第三十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须了解其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范围、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在报告重大事项的同时,须根据领导的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和业主,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转达有关指示等,处置情况必须有记录。如情况、事态紧急,或上级部门有要求的,可直接报区领导,并直接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到场处置。第三十一条 现场处置在突发事件信息流转过程中,各单位、有关科室必须迅速作出反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稳定事态,同时,向业主报告处理情况。第一个到达现场的部门全面负责现场处置工作。施工队及有关科室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控制、排险、救援、调查和报告等工作;施工队全体职工协助做好救援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社会秩序。 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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