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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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制度的特点协会负责人:与原有规定比较,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根底上取得执业证书。?(二)简化了从业资格的分类及取得条件。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根底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自xx年起,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设一门根底科目和假设干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专业科目的门类。(四)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展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根底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根底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五)结合执业证书管理工作,建立执业人员诚信记录及评价制度。(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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