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的工程施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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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城乡建立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立厅,直辖市建委,*生产建立兵团建立局: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2010年10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立部2015年5月21日.mohurd.gov./zcfg/jsbwj_0/jsbwjgczl/201505/t20150528_220992.html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第一章 总则第

2、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立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第二条 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以下简称?抗震规?)第6章钢筋混凝土构造和第8章钢构造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构造、第10章中错层构造和第11章混合构造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构造布置属于?抗震规?、?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规定

3、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构造形式超出?抗震规?第10章及?空间网格构造技术规程?、?索构造技术规程?等空间构造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构造和空气支承膜构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围详见1。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以下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展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构造,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构造;(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构造,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构造,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

4、型中三种的复杂构造,高度超过?抗震规?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构造,高度超过?抗震规?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构造;(三) 超过?抗震规?第8章适用围的钢构造;(四)跨度或长度超过?抗震规?第10章适用围的大跨屋盖构造;(五) 其他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第四条 对主体构造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展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

5、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根底上开展。第五条 建立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申报材料应符合第二章的要求,专家组提出的专项审查意见应符合第六章的要求。对于屋盖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参照本技术要点第三章的相关容外,按第五章执行。审查完毕后应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超限高层建筑数据库,审查信息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2)、超限情况表(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情况表(4)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构造设计质量控制信息表5。第二章 申报材料的根本容第六条 建立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和超限情况表(至少5

6、份);(二) 建筑构造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6,至少5份);(三) 建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四) 构造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五) 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构造工程局部,至少5份);(六) 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七) 进展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构造工程,应提交抗震试验方案;(八) 进展风洞试验研究的构造工程,应提交风洞试验报告。第七条 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 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如高度、转换层形

7、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对屋盖超限工程,如跨度、悬挑长度、构造单元总长度、屋盖构造形式与常用构造形式的不同、支座约束条件、下部支承构造的规则性等)和超限的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平安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抗风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构造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预期的性能目标,屋盖超限工程尚包括有效保证屋盖稳定性的技术措施。(二)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根底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规定提供构造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场地抗

8、震性能评价容。(三) 构造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或根本加速度、所计入的单向或双向水平及竖向地震作用、周期折减系数、阻尼比、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地震名、记录台站名称和加速度记录编号,风荷载、雪荷载和设计温差等),构造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连体类和复杂屋盖含必要的振型),整体计算结果(对高度超限、规则性超限工程,含侧移、扭转位移比、楼层受剪承载力比、构造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构造整体稳定、墙体(或筒体)和框架承当的地震作用分配等;对屋盖超限工程,含屋盖挠度和整体稳定、下部支承构造的水平位移和扭转位移

9、比等),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钢构造构件、杆件为应力比)控制等。对计算结果应进展分析。时程分析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响谱法计算结果进展比拟。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加以比拟,按规的要求确认其合理、有效性。风控制时和屋盖超限工程应有风荷载效应与地震效应的比拟。(四) 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设计说明要有建筑平安等级、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根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构造的抗震等级等容。(五)提供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如有提供给有明确的适用围和结论。第三章 专项审查的控制条件第八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容主要包括: (一) 建筑抗震设防依据;

10、(二) 场地勘察成果及地基和根底的设计方案;(三) 建筑构造的抗震概念设计和性能目标;(四) 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五) 构造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六) 可能存在的影响构造平安的其他问题。对于特殊体型(含屋盖)或风洞试验结果与荷载规规定相差较大的风荷载取值,以及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规模大、高宽比大等)的隔震、减震设计,宜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前进展专门论证。第九条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重点是构造抗震平安性和预期的性能目标。为此,超限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以下最低要求:(一) 严格执行规、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并注意系统掌握、全面理解其准确涵和相关条文。(二) 对高度超限或规

11、则性超限工程,不应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五种类型中的四种及以上的复杂类型;当房屋高度在?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B级高度围时,比拟规则的应按?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执行,其余应针对其不规则项的多少、程度和薄弱部位,明确提出为到达平安而比现行规、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具体抗震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当房屋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构造规程?的B级高度以及房屋高度、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定时,应提供到达预期性能目标的充分依据,如试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以及不同构造体系的比照分析等的详细论证。(三) 对屋盖超限工程,应对关键杆件的长细比、应力比和整体稳定性控制等提出比现

12、行规、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当屋盖形式特别复杂时,应提供到达预期性能目标的充分依据。(四) 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当构造平安与建筑形体等方面出现矛盾时,应以平安为重;建筑方案包括局部方案设计应服从构造平安的需要。第十条 对超高很多,以及构造体系特别复杂、构造类型(含屋盖形式)特殊的工程,当设计依据缺乏时,应选择整体构造模型、构造构件、部件或节点模型进展必要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第四章 高度超限和规则性超限工程的专项审查容第十一条 关于建筑构造抗震概念设计:(一) 各种类型的构造应有其适宜的使用高度、单位面积自重和墙体厚度。构造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含两个主轴方向的刚度

13、协调符合规的要求),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和扭转位移比符合规、规程的要求。(二) 应明确多道防线的要求。框架与墙体、筒体共同抗侧力的各类构造中,框架局部地震剪力的调整宜依据其超限程度比规的规定适当增加;超高的框架-核心筒构造,其混凝土筒和外框之间的刚度宜有一个适宜的比例,框架局部计算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除底部个别楼层、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外,多数不低于基底剪力的8%且最大值不宜低于10%,最小值不宜低于5%。主要抗侧力构件中沿全高不开洞的单肢墙,应针对其延性缺乏采取相应措施。(三) 超高时应从严掌握建筑构造规则性的要求,明确竖向不规则和水平向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楼板局部开大洞导致较多

14、数量的长短柱共用和细腰形平面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防止过大的地震扭转效应。对不规则建筑的抗震设计要求,可依据抗震设防烈度和高度的不同有所区别。主楼与裙房间设置防震缝时,缝宽应适当加大或采取其他措施。(四) 应防止软弱层和薄弱层出现在同一楼层。(五) 转换层应严格控制上下刚度比;墙体通过次梁转换和柱顶墙体开洞,应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水平加强层的设置数量、位置、构造形式,应认真分析比拟;伸臂的构件力计算宜采用弹性膜楼板假定,上下弦杆应贯穿核心筒的墙体,墙体在伸臂斜腹杆的节点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应力集中导致破坏。(六) 多塔、连体、错层等复杂体型的构造,应尽量减少不规则的类型和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分析局部

15、区域或沿*个地震作用方向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相应加强措施。对复杂的连体构造,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包括施工,确定是否补充不同工况下各单塔构造的验算。(七) 当几局部构造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的实际构造和连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构造整体模型和分开模型计算的不利情况,或要求*局部构造在设防烈度下保持弹性工作状态。(八) 注意加强楼板的整体性,防止楼板的削弱部位在大震下受剪破坏;当楼板开洞较大时,宜进展截面受剪承载力验算。(九) 出屋面构造和装饰构架自身较高或体型相对复杂时,应参与整体构造分析,材料不同时还需适当考虑阻尼比不同的影响,应特别加强其与主体构造的连接部位。(十)高宽比拟大

16、时,应注意复核地震下地基根底的承载力和稳定。十一应合理确定构造的嵌固部位。第十二条 关于构造抗震性能目标:(一) 根据构造超限情况、震后损失、修复难易程度和大震不倒等确定抗震性能目标。即在预期水准(如中震、大震或*些重现期的地震)的地震作用下构造、部位或构造构件的承载力、变形、损坏程度及延性的要求。(二) 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按规的设计参数采用,当安评的小震加速度峰值大于规规定较多时,宜按小震加速度放大倍数进展调整。(三)构造提高抗震承载力目标举例: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下受弯、受剪极限承载力复核。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在中震下偏压、偏拉、受剪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受剪截面满足大震下的截面控制条件。竖向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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