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信用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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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建设信用网范文济南市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单位(含外 地进济施工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xx年10月20日济南市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公正、全面评价建筑施工单位,鼓励建筑施工单 位建立遵循守诺的良好信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的诚信建设,提高建筑 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济建发xx 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从

2、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建筑施工单位。第三条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对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实施考评,并向 社会公布考评结果。第二章信用评价第四条 建筑施工单位信用综合评价由良好行为评价和不良行为 评价组成。良好行为评价由企业荣誉、工程质量奖项、科技创新与安全文明 生产奖项、经营业绩等信息组成;不良行为评价由资质、建设程序、 承发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造价监管、工程档案与诚信评议、清理拖欠等信息组成。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分实时评价和阶段 评价。实时评价是指每日对建筑施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阶段评价是指在一个评

3、价周期内对建筑施工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的 综合评价。阶段评价一般以6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根据实际需要, 评价周期可以缩短或延长。考评结果将于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济南建设信用网()向社会公布。考 评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养老保障金 拨付、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周期性检查和表彰评优的重要依据。第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分为A (绿色)、B(黄色)、C(红 色)三等。起评分为70分,实行加减分制。考评结果为80分(含 80分)以上的为A级,考评结果为5080分(含50分)之间的为B 级,考评结果为50分以下的为C级。第七条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50

4、60分(含50分)之间的给予预 警通告。对因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 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进入C级,有效期1年。在一个评价周期内,累计两次扣分分值10分的,直接进入C级;如连续三次阶段评价信用等级为B级,第三次8级自 动降为C级。报送信用信息弄虚作假的,其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有效期2 年。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考评加分、减分应经过下列法律文书或 文件之一认定:(一)按照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受 到的各类表彰奖励决定或文件。(二)已生效的或仲裁裁决书。(三)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有关行 政管理

5、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 批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经有关职能部门或机构查证并做出处理决定的文书。(六)媒体披露、投诉举报查实并认定的不良行为认定文书或文 件。(七)信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的文件。第三章数据采集息联络单报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下简称信用办)复核后,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并纳入建筑施工单位信 用评价系统。第十一条有关行业协会协助各相关监管机构做好信用信息的采 集、记录、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加强行 业自律,提高行业诚信意识。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良好信息、不良信 息,由建筑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施工

6、单位信用信息联络单,经信用 办复核后,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并纳入建筑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系统。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主动如实申报良好信息。建筑施工 单位主动申报良好信息的,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未申报的,不予评 价。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主动如实申报处罚信息。建筑施工 单位应当在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处罚信息公布之日 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罚信息的申报。建筑施工单位主动申报该 类处罚信息的,按评价标准济南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目录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 目许可(立项)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概 算审批5防空地下 室建设设计要求6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8建

7、设用地规划许可 9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许可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1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许可12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 13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14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备案(施工、劳务、造价咨询合同)15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17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备案1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2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4济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机构市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6561833)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 法3、中华人民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大气污染 防治法5、中华人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 环境噪

8、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申 请材料及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4份)2、济南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4份)3、建设项目评估报告(4份)4、建设单位关于批复本项目的请示(1份)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工作日,15 个工作办理流程1、环境影响登记表:窗口受理审查一窗口负责人审核一窗口发件2、环境影响报告表:窗口受理一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一处负 责人审核一分管领导签批一窗口发件3、A类:窗口受理一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一处负责人审 核一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会议讨论一窗口发件B类:窗口受理一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一处负责人审核一 书面征求相关处室意见或召集

9、相关处室审查一分管领导签批一窗口 发件C类:窗口受理一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一处负责人审核一 分管领导签批一窗口发件A、B、C类范围:A类: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涉及重大生态影响或重 大敏感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涉及重要产 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调整的建设项目;涉及石化、化工、医药、工业废 水集中处理等污染重及环境敏感的建设项目;COD年产量10吨(含) 以上、氨氮年产量1吨(含)以上、二氧化硫年产量30吨(含)以 上、氮氧化物年产量10吨(含)以上的建设项目。B类: COD年产量5吨(含)-10吨以内、氨氮年产量0.5吨 (含)-1吨以内、二氧化硫年产量10吨(含)-3

10、0吨以内、氮氧化 物年产量5吨(含)-10吨以内的工业类污染较重、环境敏感的建设 项目。C类:除A、B类以外应编制的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许可(立项)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依据1.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xx 20号),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 xx年第6号令)3.山东省实施办法申报材料1. 请示文件(市发改委2份、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1份)及 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2份)2. 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市发改委3份、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1份)3.资 金落实证明(原件1份,复印

11、件1份)4. 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节能评 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1份);节能登记表(3份)5.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4份,验原件)6. 1: 500或1: 2000现状地形图,并标明用地位置和范围意向 (原件2份并提交电子版)以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由发改委 组织,向规划部门征求意见)7.新征建设用地的,需提供1:500 或1: 2000现状地形图(复印件1份),并标明用地位置和范围意向以及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由发改委组织,向国土部门征求意见);经营性用地需提供国有土 地出让合同(复印件4份,验原件);工业用地需提供土地招拍挂成 交确

12、认书或中标通知书。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需提供原有 土地证明(复印件4份,验原件)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 的其他材料特殊情况: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同时提报济南市建设项目招标申 请书,包括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1份)2. 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应同时提报申请书、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位置示意图(1份)10个工作日(含规划、国土等部门5个工作日)办理流程总受理窗口受理一发改委审查一各有关部门初审(如有需要召开 联席会议会商确定)一领导签批一窗口发件前置性审批条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1

13、、建筑工程完成建筑设计要求及约定的内容,达到竣工条件时, 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2、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责任监督科室报送建设工程相 关建设手续及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工程技术资料,监督科室对上报文 件审查,若存在问题,由申报单位补齐完善。上报资料齐全后上报总 工办。3、总工办审查监督科室上报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续,对 存在问题的要求科室督促完善,审查通过后,则由站长授权其他监督 科室进行竣工监督抽查。4、被授权监督科室对上报工程进行监督抽查,若存在一般质量问 题,则下发整改书,由参建单位整改后报抽查监督科室;若申报工程 达不到竣工验收报告的验收结论的

14、,则下达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 责令参建单位对该工程重新进行竣工验收。5、监督抽查科室对上报的竣工工程监督抽查符合要求后,监督科 室形成质量监督报告,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程序。6、对未经监督抽查已经使用的工程,责任监督科室责令其停止违 法使用行为,现场取证后对违法行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 法进行行政处罚。7、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备案单时,应向总工办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介绍信;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公建工程及有消防设计要求的住 宅工程);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6)、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7)、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济南建设信用网 下 载超市。);8)、企业养老保障金结算审核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书;9)、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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