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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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 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 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 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 发20_1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年4月3日至20 _年 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 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 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二、

2、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 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 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 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 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 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 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 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

3、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 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 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沧州市自20_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截止20_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 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 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_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 位在岗人538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 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_ 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

4、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 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 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 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 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 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 要的贡献。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 劳社字20_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 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

5、人员:一是大 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 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 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_年,根据我市实际, 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 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己成年 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 条件。(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 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 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

6、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 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 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 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 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 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_年至 20_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 金支出的 58.9%、64.5%、55.3%。(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沧州市自20_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 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

7、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 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 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 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 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 原因,在20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 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 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

8、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 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 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 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 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 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 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 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 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 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 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 业援助政

9、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 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 位。分流工作从20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 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 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 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 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 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 促进性的就业工作。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 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

10、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 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 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 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 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 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 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 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 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 担,因此不能满足各

11、单位的用人需求。(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 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 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 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 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 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 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 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 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 制”,在20_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

12、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 采用了 “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 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 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 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 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 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 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 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 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 保险

13、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 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 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 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 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 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 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 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 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 素质人员,

14、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 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 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 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 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 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 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 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

15、,用 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 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 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 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 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 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 下: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

16、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 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 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 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 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 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 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 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 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 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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