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适中镇度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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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中镇2017年度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计划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工作原则,结合镇安监站法定职责、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制定适中镇2017年度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

2、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系统治理,着力提升依法监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

3、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行监管与执法一体化制度,科学合理确定监管执法检查频率。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6133号)精神,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监管,对辖区内非煤矿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经营企业、冶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实现全覆盖;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实行抽查检查;对其它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管。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

4、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进一步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预防和治本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

5、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三、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2.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5.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201638号)6.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四、执法检查工作量及任务分配(一)执法检查工作量安排1

6、.人员安排。2017年参加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人员组成为:安监站3人、矿管所3人、煤管站2人、村管站3人、综治办3人、以及其他各行业监管部门执法人员22人,合计36人。2.时间安排。2017年法定工作日249天。全年安排日常执法检查203天,学习、培训、会议及整理案卷等工作时间46天。执法检查总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人数=203天36人=7308(人天)。3.执法检查重点范围(1)与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点监管单位(镇安监站职责管辖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抽查40家;(2)对区安监局直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3)区安监局及以上部门查处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4)各

7、村上报的重大疑难、有影响或执法有困难的案件;(5)社会向区安监局举报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二)执法方式及任务分配根据区域、行业及企业实际状况,安监站主要采取直接执法(各部门协同)、观摩执法的方式,并适时采取联合执法方式,“预告式”执法与“四不两直”突查暗访相结合,对上述各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全镇检查企业覆盖率应达到100%,对确定检查的企业每年最少进行1次执法检查和整改情况的复查。五、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一)检查对象镇安监站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纳入直接检查的尾矿库(3家)、非煤矿山(9家)、煤矿(2家)、危险化学品(1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27家、

8、工贸企业28家、小微型企业16家以及其他行业监管企业(详见附件1),开展执法检查。(二)检查频次 非煤矿山领域: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已列入区安监局计划执法企业名单)。 煤矿领域: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已列入区煤管局计划执法企业名单)。 危险化学品领域: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建筑领域:对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交通领域:对本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烟花爆竹领域: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冶金、机械等八大工贸行业企业:对辖区内所有工业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全

9、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小微型企业以及其他行业监管企业: 对辖区内所有小微型企业以及其他行业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1次。 其他领域:督促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所、供电所、教育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学校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等监管执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三)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除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之重点检查事项外,根据行业领域特点

10、,还要加强以下内容的执法检查,尤其是将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和关闭取缔或注销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执法检查的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1.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安全出口、防火、防冒顶坍塌、防坠落、防过卷、通风、排水、井上井下通讯联络、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六大系统”建设、矿山外包工程及甲乙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安全管理方面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反风及主要风路反风后风量是否满足要求;主扇风机

11、房的风压、风量、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测量仪表设置和运转情况;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和排水管设置情况。露天矿山爆破管理、机械化铲装、分台阶开采和边坡管理等情况;尾矿库筑坝方式、坝体稳定性、堆积坝外坡比、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排洪排水设施、坝体稳定性观测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等情况;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等情况。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

12、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ESD)而擅自生产等行为。重点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强制淘汰的化工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管道专项治理。3.烟花爆竹:重点查处防火、防雷、防静电以及防护屏障等安全设施不达标,违反国家法规和标准的“三超一改”、分包转包工房的行为,违规使用氯酸钾,

13、超出许可范围生产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未按规定建立和使用产品流向登记系统,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违规从其他生产厂家购买成品或半成品加贴本企业标识销售等违法行为,库管员、守护员、装卸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以及“三库”(中转库、药物库、成品库)满足生产经营能力及储存情况。4.工贸行业:冶金煤气、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受限空间作业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区域或作业场所设置通风、检测、报警、应急救护等装备设施完好和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防

14、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涉氨、涉氯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情况。5.职业卫生:重点检查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

15、用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情况。六、检查时间安排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检查(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3月份:开展全国“两会”和安全服务月期间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及尾矿库企业开工复产(由各业务部门和安监站负责)。4月份:开展冶金有色、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开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由矿管所、煤管站、安监站负责)。5月份:开展石油化工、煤矿、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建筑、交通等执法检查(由安监站、煤管站、卫生院、村

16、管站、道安办及业务部门负责)。6月份: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煤矿、尾矿库、建筑、道路交通等企业执法检查(由矿管所、安监站、煤管站、村管站、道安办负责)。7月份: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冶金有色行业执法检查(由矿管所、安监站负责)。8月份:开展各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由各业务部门和安监站负责)。9月份:开展“金砖”会议期间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和重点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煤矿、石油化工企业执法检查(由矿管所、煤管站、安监站负责)。10月份:开展木制家具制造、加工企业等行业和领域职业卫生执法检查(由职业安全健康防治部门和安监站、林业站负责)。11月份:开展各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由各业务部门和安监站负责)12月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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