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管理制度(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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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保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质保金的使用和支付,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公司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暂行规定。2.定义“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和/或质量保修金的总称。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与质量相关的银行保函与质保金具有同等效力。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采购合同。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合同(含一般技改项目)专利、专有技术合同检维修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项目特殊材料

2、采购合同经评估质量风险不可控的合同。标的明确且能够即时接收、后期不可能存在质量缺陷的采购合同;经评估质量风险可控的合同。3.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再预留保证金。4.工作流程质保金期限。质保金期限一般为验收之日起_年,其中工程建设合同为办理工程中间交接手续之日起_年后,物资采购合同为到货后_个月或正常运行后_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法律法规有明确质保金期限要求的从其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较长质保金期限的,需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定质保金期限的最长年限。质保金数量。质保金数量一般为合同标的额

3、的_%。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质保期满前,乙方应及时负责缺陷修理及不合格文档整改等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及时修理整改或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则另请其它单位返修,发生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返还后,并不相应解除乙方质量责任,其质量责任按照规定执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单位或部门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通知/反馈,由合同主办部门牵头负责就该质量问题与合同对方沟通处理。合同主办部门应就质量问题的性质、内容、严重程度、拟处理意见、回复期限等通知对方单位,就争议处理与对方协商以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对方

4、处理意见不能令我方满意的,应按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部门要做好质量问题的证据保存工作,特别是对方当事人不予确认、不予回复的质量问题必须留有监理、施工单位或质监等第三方对质量问题的确认和处理意见。4.3质保金的支付双方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工程承包商、或设备材料供货商应向公司合同主办人员提交付款_(适用于工程类,详见附件1)、或质保金申请/通知表(适用于物资类,详见附件2)。工程项目类质保金在支付前应办理合同关闭(含质保金释放条款)手续,如没有办理,则应填写工程质保金付款依据(详见附件3),设备材料类质保金在支付前应填写设备、材料质保金支付/质量保函释放确认表(详见附件

5、4),分别经使用部门、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按照公司付款指引与程序办理。5.相关要求5.3合同主办人员应会同财务人员定期清理质保金预留与支付情况,对于质保金逾期_个月仍未办理完支付手续的应分析原因、说明情况,并向部门月度回顾会议报告。质保金管理制度(二)浅析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建设单位(业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直接扣留的工程质保金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加强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工程质保金含义。不能及时收回工程质保金可能带来的后果。目前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保金管理的思考”为思路进行粗浅的述议,以期达

6、到加强项目工程质保金管理的目的。一、工程质保金的含义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_%)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

7、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二、项目工程质保金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带来的后果项目工程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舞台,施工企业努力“找米下锅”,争取更多的工程项目,而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越多,则建设单位(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计量产值中扣留的工程质保金累计数额就越大。一般地,当一个项目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后,由于建设单位(业主)扣留了_%的工程质保金,在项目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上,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

8、些欠付款项,只有等到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保金退回时才能进行清偿。如果工程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迟迟不能收回,则各种欠付费用就不能及时清偿,时间一长,很可能招致债权人采取相关手段甚至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和保证其合法权益。这样一来,无疑就会给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便,扰乱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甚至可能被送上被告席,从而影响其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三、目前施工企业项目质保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在通过招投标努力争取到工程项目后,在_每一个项目工程建设时,一般都是组建临时的项目经理部,代表施工企业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进行相应的活动。在项目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后,各项应收、应付款项尚未了结时,所组

9、建的项目经理部就基本上名存实亡,机构解体,人员分散。施工企业一般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来督促处理已完工程所遗留的事项,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也没有安排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专门的人员去经管工程质保金的收回,在催收工程质保金时,就临时召回原经办人员去催收。由于个别原经办人员在其他项目工程上又身负要职,很难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或惰于再去经管原项目工程事项,就采取走过程的形式敷衍了事,不讲究办事效率或办事方式、方法,致使事半功倍。另外,从目前好些已完工项目的工程质保金返回情况来看,在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业主因故迟迟难于退还工程质保金,施工企业也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听之任之,采取“到哪座山唱哪支歌”的应

10、对办法,最终导致企业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双双受损。四、加强工程质保金管理的思考一般地,市场较好的施工企业都是同时经营着多个项目工程建设。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计量产值中直接扣留了相应的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后,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没有发生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则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原扣留的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也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退还工程质保金。五、从施工企业的角度思考由于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是:点多、线长、面广、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不可能做到在一个项目工程没有完全了结时人员不动,这样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了结工作带来了不便,工程质保金也难于管理。

11、为了解决工程质保金管理难题,则施工企业有必要成立一个相应的职能部门,如组建工程质保金管理科,配备有一定收帐经验的专门人员(包括法律顾问等),并制订相应的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工程质保金管理工作。为了及时收回工程质保金,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各自相关的工作:1)项目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_各项费用结算,并清理各项借支、预付款项,能够支付清讫的,做到不留尾巴;不能及时支付清讫的,应与债权人说明原因,在工程质保金退还后进行清偿。各项费用结算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在结算款不能及时支付的情况下,结算清单(支付证书)应认真履行必要的签认手续,交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列帐处理,不能将结算清单(支付

12、证书)直接交到施工组负责人手中后就不闻不问,万事大吉。2)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项目完工结算工作,并报送系统的完工结算报表,列出详细的应收、应付清单,然后将整个项目工程财务资料移交内审部门进行粗略移交审计,在确认各项应收应付情况后,将往来帐目移交到施工企业总部财务部门列往来帐目进行接管。3)项目经理部将项目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时间、约定缺陷责任期、工程质保金扣留比例等)及扣留工程质保金详细情况(工程质保金扣留清单)以书面形式移交工程质保金管理科。4)工程质保金管理科接管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设法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保证尽可能及时收回工程质保金以清偿各项债务。当工程质保金分期分批收回时,工程质保金管理部门应及时知会财务部门按内审部门认定的应付款项情况进行分期分批偿付。5)如果工程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迟迟不能返还,则工程质保金管理部门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断然措施来保证其收回,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六、从建设单位(业主)的角度思考根据现行项目工程经营模式来看,建设单位(业主)一般在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计量产值中按_%直接扣留工程质保金,则用于当期工程建设的资金只有_%,只能勉强维持其项目工程的正常生产经营。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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