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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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浙江省 2018 版)政府示范文本场景不适用于高层房屋施工;城镇住房施工。要点发包人(农村居民)将农村房屋建设交由承包人(施工企业或个人工匠)承包,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可能是农村建筑工匠,不要求必须是施工企业。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承包人:(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填写以下内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承包人为农村建筑工匠的填写以下内容)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

2、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低层农村住房建设(以下简称建房)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建房概况1.建房地点:2.建房规模:层,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在择一项):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木结构; 其他中以划 方式选定,只能选。3.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文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二、承包内容和方式1.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承担以下内容的施工 (在 中以划 方式选定, 可以选择多项): 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化粪池工程; 其他 。2.承包方式(在 中以划 方式选定,只能

3、选择一项): 包工包料; 包清工; 部分承包;其他 。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 件和设备除附件预算清单中注明由发包人提供的外,均由承包人提供。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价款支付和费用承担1.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价款构成详见附件预算清单。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费用按实增减。2.发包人按照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在中以划 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按施工进度支付:(1 )开工时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元);(2 )地基基础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3 )地上一层验收合格之日起日

4、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4 )地上二层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5 )地上三层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6 )竣工结算完成后写)(¥日内付清剩余价款人民币(大元)。其他付款方式:3.承包人承担其雇佣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因施工活动导致的施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但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或者加重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五、施工要求1.发包人应当在开工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并保证建房地点通电、通水、通路,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与周边邻居不存在影响施工的纠纷。2.发包人和承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 配) 件和设备

5、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除就地取材的竹、 木等材料外, 应当有生产合格证。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3.承包人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采取安全施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隐患。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设计单位或者人员、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承包人完成隐蔽工程施工后,应当提前日通知发包人验收。 发包人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在验收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发包人未按时进行验收, 也未通知承包人延期的, 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 验收结果视为发包人认可。隐蔽工程未经

6、验收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5.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备齐施工档案资料后,可以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承包人和设计、监理等单位或者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在日内向承包人签发接受交付的凭证。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完成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当通知发包人, 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竣工验收。建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不得使用。6.承包人对建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7、面防渗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建房未经竣工验收, 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保修期自其实际占有之日起算。7.建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建房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实际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六、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结算清单,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清单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清单。 承包人对发包人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日

8、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审核意见。对于双方认可的结算价款,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给承包人; 对于其中一方有异议的结算价款, 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七、违约责任1.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合同价款的,按日计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 )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 件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包人返工、修复或者给承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承包人相应损失;(3 )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元的标准向承包人

9、支付违约金;(4 )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担因此造成的承包人实际损失。2.承包人具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发包人相应损失;(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日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实际损失。八、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也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在 中以划 方式选定,只能选择一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事项1.附件预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附件:预算清单发包人(签字或者盖章):承包人(签字或者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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