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09893345 上传时间:2023-01-1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55.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气瓶检验前检查与处理规程(一) 接受送检气瓶1、查清各类送检的气瓶数量、种类、登记瓶号等原始记录,双方签字认可。2、查清各类气瓶上缺少损坏的瓶帽(或可拆护罩)、防震胶圈、瓶阀(不包括阀内件)和其 它附件的数量。3、发现原配瓶阀型号与盛装介质不符时,必须问明原因,以免可燃性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 气瓶,或含油气体气瓶与禁油气体气瓶,或特种气体气瓶与普通气体气瓶,或医用气体气瓶 与普通气体气瓶,或医用气体气瓶与工业气体气瓶混用酿成事故。4、发现用户自行喷涂颜色标记(特别是新喷涂的颜色标记)的气瓶,必须问清该瓶原喷何 种颜色标记或原装何种气体,以防用户自行改装气瓶或掩盖气体缺陷酿成事故。5、禁止改装气

2、瓶。6、发现未到检验期限的气瓶,必须问清提前送检的原因。如属误送的,则应退还用户;属 于喷涂颜色标记、修阀、换阀或维修的,则应与特检气瓶分开存放;属于遭受严重操作的, 应问清操作的原因和部位,并做好记录,将其列为重点检验的气瓶。7、用户要求喷涂单位名称或自编号时,必须当场记录。对字数较多的单位名称,应与用户 商量将其简化。8、在进行上述工作后,按工作内容将气瓶送至相关岗位,并告之有关人员。9、收瓶者完成上述工作后,按工作内容将气瓶送至相关岗位,并告之有关人员。 (二)气瓶检验前的准备气体钢瓶在检验前,必须作如下检查处理:1、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

3、出厂编 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原始容积、原始重量、上次检验日期。2、未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 GB5009 或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规定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 定不准在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3、对气瓶使用年限超过30 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4、瓶体上有判废字样或瓶体标记及检验标识有挫、刮、补等改动迹象按报废处理,登记后 不予检验。5、气瓶有明显严重缺陷,如有鼓包、裂纹、歪斜、严重变形、瓶圈脱落等,按报废处理, 登记后不予检验。6、属于拟改装的气瓶,根据充装介质确定能否改装,不

4、宜改装的应退回,宜改装的做好记 号,另存放在指定场所。(注:指相同介质如高氮改成普氮)7、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8、确认瓶内介质后,根据介质的不同性质,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 与瓶内介质相适应的方法将气体排出。对盛装毒性气体的气瓶,在排放瓶内气体后还必须采 取有效措施进行瓶内置换处理。9、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一致时,用不损坏瓶壁金属的瓶阀装卸机和防震圈装卸机写下瓶阀 和防震圈。10、用不损坏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物、沾染物等有碍表面的杂 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漆膜清楚干净、二、气瓶残气处理规程 为保护环境不受

5、污染,使检验人员安全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特制订本规程。1、待见气瓶确定后,在户外或专门场所,采取与盛装气体性质相应的方法,将瓶内剩余气 体排放干净。2、对于盛装无毒非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如氧气瓶、空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可 采取“放空”的方法,即在室外空气流通的场所,微开瓶阀使用剩余气体直接排放到大 气中,对于充装可燃气体气瓶应采用高空排空方法,注如氧气排放口要加装阻燃器。2.1 采取放空方法排放瓶内剩余气体时,要注意下列事项:2.1.1 瓶阀侧接嘴的对面,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行,以防被喷出的气流及夹带的颗粒杂质击伤。2.1.2 开启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侧接嘴的侧面,不准站在其对面或背面,

6、面部不可与 瓶阀顶端相对。开启瓶阀须缓慢且不宜开启过大,以免被喷出的气流及其夹带的颗粒杂物击 伤,或被脱扣飞起的手柄、阀轴、六角压帽打伤,或被气流反作用力推到的气瓶砸伤。2.1.3 对于装有新瓶阀的气瓶,在开启前,务必先检查其密封压帽是否旋紧。如没有旋紧, 则应予以旋紧,以防开启瓶阀时遭脱扣打击,酿成事故。2.1.4 在排放氧气瓶(或其他氧化性气体气瓶)剩余压力前,必须事先检查瓶阀及其周围有 无沾有油脂。发现油脂物,应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或乙醇将其擦干净。2.1.5 严禁在同一地点同时排放两种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以防发生化学燃烧或爆炸。2.1.6 排放氧气(或可燃气体)时,周围不得有明火、特别是

7、下风侧。2.1.7 排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时,操作人员的双手、手套、衣服以及所用的工具等, 都不得沾染油脂。2.1.8 对于构造特殊的瓶阀,在未搞清其结构和操作方法前,不得盲目开启瓶阀排放剩余气 体。2.1.9 在排放剩余气体时,如果瓶阀出现火焰,则应立即用灭火器将火焰扑灭并关闭瓶阀。 在不致灼伤皮肤或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也可采取措施(戴上浸水的手套或在瓶阀上覆盖 一块浸水的抹布)直接用手关闭瓶阀熄火。2.2 对盛装无毒气体的气瓶,在瓶阀发生故障无法开启而又不明瓶内有无剩余气体的情况下, 可根据瓶内气体性质和瓶阀结构采取办法排放瓶内的剩余气体。2.2.1 带有膜片式或弹簧式卸压装置的瓶

8、阀,则可采取略松动泄压帽(塞)的方法排放瓶内 气体。拧动泄压帽要缓慢,每次不超过1/4 圈,停留片刻,倾听有无泄气声,无泄气声方可 继续拧动1/4 圈。听到泄气声,立即停止拧动瓶阀,待气体排尽后,松下瓶阀。3 对盛装毒性、腐蚀性和可燃性的气体的钢瓶,其瓶内剩余气体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须 采取回收、吸收、化学反应、吸附、燃烧等方法,对瓶内剩余气体进行处理后,方可排放。三、气瓶外观检查与评定规程气瓶外观检查的目的,是要查明气瓶是否有腐蚀、裂纹、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 夹层、皱折、环沟、弯曲、倾斜、筒体失圆、颈圈松动、底座松脱、瓶底磨损及其它缺陷, 以确定被检气体能否继续使用。1、在对气瓶

9、进行外观检查时,如发现瓶体存在凹陷,应将气瓶卧放于地面上,并用三角木 垫使其固定,测量其凹陷最大深度或凹陷直径,测量步骤如下: 1.1测量凹陷的最大深度。将长度大于直径3 倍的钢直尺沿气瓶轴向放于凹口半边处,或者 将弧长大于气瓶周长2/5 的弧形样板(亦称卡板)沿气瓶圆周凹口半边处,用游标卡尺(或 百分表)测量,并以下式算出凹陷最大深度。凹陷最大深度=最深处卡尺示值-钢尺(样板)厚度1.2 计算凹陷最大深度对气瓶公称直径的百分数,即凹陷最大深度气瓶公称直径X100 (%)1.3 测量和计算结果的评定1.3.1如果测量和计算的结果是:凹陷最大深度超过2mm且超过气瓶公称直径的1.0%,则 受检的

10、气瓶应报废。1.3.2 首先测量出凹陷最大深度和直径,若凹陷最大深度大于凹陷短径 X1/30 则受检瓶应评定报废。1.3.3 对于小容积气瓶,若其凹陷最大深度大于凹陷短径 X1/20则受检瓶应评定报废。1.4 如发现瓶体凹陷内带有磕伤或划伤,视不同情况区别处理。1.4.1 对于带碰伤或划伤的凹陷,当其凹陷或损伤都超过各自规定的报废条件应评定为报废;1.4.2当其凹陷或损伤都未超过各自规定的报废条件,但凹陷最大深度超过1.5mm,或超过 凹陷短径 X1/35同时磕伤或划伤的长度不超过凹陷直径,应评定为报废。2、气瓶筒体存在鼓包(凸起)缺陷时,应用软尺或钢卷尺分别测量筒体正常部位和鼓包最 高点部位

11、的周长,并代入下式计算处鼓包处的周长增大率。鼓包部位周长-正常部位周长正常部位周长X100 (%)如果鼓包处周长较正常部位周长增大1.0,则受检瓶评定为报废。3、在检查中发现瓶体存在划伤、磕伤凹坑、线状腐蚀坑等或普遍腐蚀等作及瓶壁厚度的缺 陷时,应先察看缺陷的边缘有无翻边或附着的杂物。如果有翻边或杂物,则应用锉刀把翻边 搓掉或用纱布、刮刀等除掉杂物,使缺陷周围壁面齐平,再用钢直尺(或样卡)和游标卡尺(或千分表)测量缺陷的最大深度,其测量方法与测量凹陷最大深度是一样的。缺陷最大深度测出后,其值大于下式算出的允许缺陷最大深度值,则受检瓶应评定为报废。 允许缺陷最大深度=设计壁厚-设计壁厚X0.94

12、、对评定为合格的气瓶,应用手提式电动砂轮或锉刀对其缺陷进行修磨。修磨时要避免伤 及缺陷下部的壁厚,应采取:“轻轻修磨一层,用放大镜观察一遍”的继续修磨方法,直至 修磨到缺陷底部,并使其边缘圆滑过渡到周围壁面,但修磨后的剩余壁厚应大于设计壁厚的 90%(0.9 倍),否则应按报废处理。5、在外表面检查中,发现瓶体存在裂纹、夹层、(重皮、折叠、带状夹杂)等缺陷时,应用 钢直尺,借放大镜观察,把缺陷的长度测量出来,并在缺陷的两端做出标记,然后沿缺陷的 全长,用手提式电动砂轮进行修磨,修磨时要小心,不要操之过急,要边修磨边观察,避免 伤及缺陷底部的剩余壁厚。在修磨过程中,还应注意使缺陷周围圆滑过渡到周

13、围壁面。修磨 到缺陷底部时,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剩余壁厚。若剩余壁厚小于受检气瓶设计壁厚0.9倍, 则该瓶应评定为报废。6、在气瓶的瓶体上不允许存在裂纹、更不允许存在穿透性裂纹(裂缝)、弧疤、焊迹等缺陷。 发现存在这些缺陷的受检瓶,应评定为报废。7、气瓶整体或局部遭受烧伤的状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漆膜烧焦或烧毁;2)金属烧结;3)气瓶变形;4)瓶阀件熔化。 当受检瓶发生上述第2或第3缺陷时,应评定为报废。如果受检瓶的漆膜仅被烧焦而未脱落, 则说明未伤及金属,就评定为合格。8、受检瓶漆膜被烧脱落或瓶阀件被烧熔化,应评定判废。如果条件不允许把这种烧伤的气 瓶送回制造厂,按原工艺重新热处理和

14、试验,则按报废处理。9、瓶体存在点腐蚀时,应测定腐蚀深度,其剩余壁厚如小于设计壁厚的2/3,则应评定为报 废。10、在检查中发现筒体圆度失常,应用外圆卡尺分别测量缺陷处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并 代入式:最大夕卜径-最小夕卜径(最大外径+最小外径)+2X100 (%)如果算出的百分超过标准规定的2.0,则受检瓶应评定为报废。11 、筒体存在弯曲缺陷时,用不同规格的钢尺分别测量弯曲部位的深度和气瓶长度,并代入 式计算直线度的允许量。瓶体长度 X4/1000(mm)若算出直线度允许量等于或小于弯曲深度,而实测弯曲深度又未超过5mm,则该瓶即可评 为合格。12、瓶体存在倾斜缺陷时,应用不同规格的钢直尺

15、分别测出平常和筒体下端边缘与垂直放置 的钢直尺的具体距离数,并代入下式计算垂直度的允许量。瓶体长度 X8/1000( mm)若算出的垂直度允许量等于或小于筒体下边缘与钢直尺的距离数,则该瓶即可评定为合格。13 、颈圈的检查13.1 发现气瓶颈圈松动时,应用铁铳或铁锤在颈圈与瓶颈交接的边缘处,冲击数点或沿圆周 敲击使颈圈受挤压固定。在进行这项修理工作时,要特别小心,以防伤及瓶口。13.2 固定颈圈严禁使用电焊、气焊或有损瓶体的其它方法。13.3 在检查颈圈的同时,还应检查颈圈的螺纹状况。螺纹上有毛刺或轻度腐蚀或专用工具修 复。14 底座的检查14.1 底座不允许有歪斜、松动或影响气瓶直立的其它缺陷。14.2 检查底座与瓶底交界处瓶底一侧的腐蚀状况,须特制几种专用工具,如尖头小铁锤、弯 头小刮刀、长柄小铳子、小铁刷和小铁钩等,以便清楚表面锈蚀物和泥沙等杂物。14.3以及底座的支撑面与瓶底最高点之间的距离,如果其间距小于10mm,而又无法修复或 更换底座时,该瓶应按报废处理。14.4对于底座松动、轻卸、上口破裂或底座与瓶底间距小于10mm的气瓶,严禁采用明火 烘烤和焊接方法进行维修。四、气瓶音响检查规程 当气瓶完成其外观检查时,下一项须进行的是气瓶音响检查,目的是通过经验判断内腐蚀状 况和有无潜在的缺陷。进行音响检查,必须在气瓶没有附加物(如防震圈)或其它妨碍瓶体振动的情况下,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