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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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d.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一保税港区税收政策优势 保税港区是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港口功能集于一身,三个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区具有的政策,在保税港区可以全部实现。当前,保税港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税收政策同区外政策执行一致。只有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税收政策不同: 1、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从保税港区运往进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3、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4、保税港区内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

2、消费税; 5、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6、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二保税港区现有的税收政策文件汇总 1、?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23号:1对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2天津港保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其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以下规定办理:3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免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再运往非保税区时,照章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4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凡符合出口条件,并确实用于出口的,除国

3、家另有规定外,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退还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5保税区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享受以下税收待遇:产品运往境外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经批准进入非保税区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产品在保税区内销售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 保税港区享受出口加工区的税收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港区或园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或园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国内货物“出口到港区或园区、港区或园区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

4、、气(汽),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 1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以下简称“区外企业,下同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下同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根基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不

5、包括水、电、气,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对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其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交通运输工具,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税务部门不予办理退免税。对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其使用的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和基建物资,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税务部门不予办理退免税。3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管理方法的外商投资企业销售并运入出口加工区的本方法第三条所述予以退免税的货物,在2000年底前仍实行免税政策。4对区外

6、企业销售并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一律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5对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实行退免税的货物,区外企业应按海关规定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运输方式栏应为“出口运输方式全称为“出口加工区。6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凡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区内企业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7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进展产品加工,一律不予退免税。8区内企业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缴纳地方各税。9区内的内资企业按国家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规章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比照现行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得

7、税政策规定执行。10已经批准并核定“四至范围的出口加工区,其区内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区外购进基建物资时,需向当地税务部门和海关申请。在审核额度内购进的基建物资,可在海关对出口加工区进展正式验收。监管后,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免税手续。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116号: 1)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2区内生产企业从区外购进的水、电、气,凡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予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区内企业应在出租、出让行为发生的次月,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已退还的税款。3区外企业销售并输入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水、电、气,一律向区内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普通发票或出口专用发票。4区内企业水、电、气退税的登记、审批、管理工作,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季核查区内企业水、电、气的实际耗用情况,年度终了后,应按清算的规定,对上年水、电、气的退税进展清算。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芜湖出口加工区基建物资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05号:按照现行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的规定,出口加工区基建物资退税应比照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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