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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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办法汇编目录第一部分:11.92.113.144.16182 022232831333435363840434546475052 54 55 56 57 58 59 “” 6164 66 73 75 77 88第一部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为全面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保障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1、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相结合原则;2、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

2、结合原则;3、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4、机关部门和二级单位相互考核原则;5、部门单位考核结果和干部个人考核挂钩原则。二、考核对象及内容1、专业学院:考核各专业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学与质量管理、 科研与社会服务、学生教育管理、 招生与就业、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安全稳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突出成果和重大荣誉情况;师生满意程度等。2、教学部:考核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体育教学部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学与质量管理、科研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安全稳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突出成果和重大荣誉情况;师生满意程度;特色工作等。3、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考核

3、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工作规范程度;取得突出成果和重大荣誉情况;师生满意程度等。4、南京海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考核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管理工作规范程度;师生满意程度等。三、考核指标和考核等级确定1、考核指标体系分别见附件一、二、三、四。2、考核等级确定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性质和职能,分系列考核和确定等级(各等级名额按比例四舍五入确定)。( 1)七个专业学院为一个系列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系列中得分排序前 25% 的定为“优秀”前; 26% 至前 50% 的定为“良好”;考核总分低于60 分的为不合格;其余均为合格。( 2)基础教学部、思

4、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体育教学部为一个系列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系列中定为“良好”及以上的不超过2 个,其中“优秀”的不超过 1 个。( 3)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两个系列确定考核等级。同时面向职工和学生服务的 11 个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为一个系列,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党委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 ,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 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团委,图书馆(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面向教职工服务的 10 个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为一个系列,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督查办公室) ,党

5、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合作发展处(校友服务与发展中心、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人事处 ,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产业处 ,基建处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两个考核系列中得分排序前25% 的定为“优秀”;26% 至前 50% 的定为“良好”;总分低于 60 分的为不合格;其余均为合格。( 4)南京海苑后勤服务公司由考核工作组单独进行考核。考核等级由考核工作组提出意见,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级评定,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出现较

6、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对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的;党风廉政建设、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出现较大问题的;考核总分低于 85 分的;师生员工满意度低于 80% 的。四、考核组织与分工为加强领导,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成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若干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1、对专业学院、教学部考核设立2 个工作组。(1)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教育管理

7、工作、 招生就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资产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创新与荣誉成果、师生满意程度考核工作组。组 长:学校一名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督查办公室)主任成 员: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处)、工会、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另配备一名秘书。(2) 教学工作与质量管理工作、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校企合作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 教学部特色工作考核工作组。组 长:学校一名副校长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成 员: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办公室、科技产

8、业处、合作发展处、人事处、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另配备一名秘书。2、对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南京海苑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考核,设立 3 个考核工作组。(1)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第一考核工作组组长由一名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所在单位选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秘书。考核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党委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团委,图书馆(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

9、中心。(2) 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第二考核工作组组长由一名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所在单位选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秘书。考核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督查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合作发展处(校友服务与发展中心、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办公室(高等职业教含育研究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产业处,基建处 ,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3) 南京海苑后勤服务公司考核工作组组长由一名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所在部门选一名副

10、科级干部担任秘书。考核部门:南京海苑后勤服务公司。五、考核时间、程序和方法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一般在下一年度一月份进行。2、考核程序与方法(1) 单位、部门自评。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赋分,写出简要自评报告,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 自评结果公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部门、单位自评赋分表汇总整理后, 在校园网公示 3-5 天,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对有关部门、单位自评分持有异议的,将意见反馈至各考核工作组秘书处。(3) 考核组核验。 各考核工作组召开考核前会议, 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受考核部门的自评分情况,核验相关材料并初步赋分。(4)

11、 现场考核。 受考核单位、 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考核工作组简要汇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不超过10 分钟),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考核组根据受考核部门、单位汇报情况、平时掌握的情况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现场核验打出分数。(5) 成绩汇总。 各考核工作组汇总相关单位、 部门的考核成绩,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 结果公示。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并公示 3-5 天。(7) 异议处理。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在结果公示后 2 日内向相应的考核工作组提出,由考核工作组审核处理。如仍有异议的,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处理。(8) 党委审定。党委会研

12、究审定考核结果。(9) 反馈整改。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各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六、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2、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直接依据。3、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七、其他说明1、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2、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考核赋分的项目,如果给予所有被考核部门(单位)的分值相同,该项考核分无效,并由考核工作组酌情扣减该考核部门 (单位) 的考核分。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废止。附件:1.专业学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教学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3.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4.南京海苑后勤服务公司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 1:专业学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主要考核内容考核(二级指标)评分细则部门(1) 党建工作( 5分)见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1.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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