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例会制度汇编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09820541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X 页数:72 大小:65.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72页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_第4页
第4页 / 共72页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_第5页
第5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防例会制度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防例会制度汇编(7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通防例会制度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测风管理制度5巷道维修检查制度7局部通风管理制度9局部通风机入井检查和吸风量测定制度12局部通风机安装、拆除审批验收制度13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5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制度19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21瓦斯治理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27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0排放瓦斯制度31瓦斯超限停产撤人管理制度34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按事故分析制度36盲巷管理制度37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9测尘管理制度44巷道粉尘冲刷制度46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47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52综合防灭火管理制度55防灭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57防止烟流进入

2、矿井的安全措施60消防材料库管理检查制度61安全仪表管理制度62安全仪表采购、验收制度63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64安全仪表报废管理制度66瓦斯智能巡检仪使用管理制度6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69自救器管理制度71附件1:通防例会制度1、每月的月末由矿长召集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专业管理人员,召开一次通防例会,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不在矿时,由总工程师主持。2、通防例会的主要内容:(1)本月通防工作总结。由通防副总工程师对本月通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落实本月通防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2)通防副总工程师提出下月的通防工作计划和完成措施。作出详细的计划,计划中必须

3、落实到人,限期完成。(3)矿总工程师根据下月生产和通风状况,重点对通防隐患、瓦斯管理、通风系统以及通防质量达标等重大问题作具体部署,对通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4)矿长对通防重大隐患和问题做出具体要求。3、每次召开通防例会,通防科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特别是重大隐患的处理意见等必须记录详细。4、建立通防例会管理档案,对会议内容用微机处理后装订成册,存档备查。5、生产情况有变化时,要对会议中提出的计划及时做出适当的调整,满足生产、通风的需要。6、通防例会中做出的重点计划、工程需要调整时,必须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

4、。7、应该参加通防例会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必须向矿总工程师请假,无故缺席的,将按旷会有关规定处理。附件2: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2、新水平延伸、开拓新采区或改变矿井一翼、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串联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5、严格落实巷道维修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1次巷道失修情况检查,

5、保证通风、行人等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巷道失修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将检查维修情况作好记录。6、严格落实反风设施检查制度,每季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1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7、每3年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和地面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8、合理分配矿井风量,每月都要根据生产布置情况编制配风计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硐室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9、每旬进行1次通风系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10、每周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保证设施稳定、可靠,正常使用。检查情况要作好记录,存档备查。11、每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反风演习。通

6、风系统变化较大时也要进行反风演习。12、地面主要通风机要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负压、轴承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变化较大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3、主要通风机检修、调整叶轮角度时,必须编制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14、在矿井、采区设计中要有全矿井或局部反风系统,并有防止发生火灾时风流逆转的措施。15、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要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准备工作。贯通后要立即停止受贯通影响的所有采区、工作面的一切工作,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16、每季度都要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系统

7、立体示意图,每月根据生产变化情况及时补充修改。附件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通风设施由通防工区负责安设施工。2、必须根据通风系统调整的需要,及时构筑通风设施。通风设施施工必须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和措施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施工设计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3、构筑通风设施时不准偷工减料、故意浪费,或人为简化程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矿有关规定处理。4、风门、风窗、挡风墙(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否则,除限期整改外,按矿规定给予处罚。质量低劣的,必须推倒重建,影响其他工程施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人员全部承担。5、通风设施必

8、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证及时完善通风系统。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在通风设施附近明显标记“密闭(风门、风窗等)前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的字样。6、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通风设施,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敞开,严禁随意调动风窗的位置,严禁私自进入栅栏内等,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理。7、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检查记录。8、建立通风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每处通风设施竣工后,由通防科组织验收,发现不符合措施要求、质量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做好竣工验收记录。 9、各种记录、台帐、竣工验收记录等由通防科负责存档。附件4:测风管理制度1、通防部门

9、要配足配齐测风人员,测风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2、每10天进行1次全矿井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3、测风员应根据测风结果,对需要调整风量的地点应及时汇报通防部门负责人,通防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测风人员及时进行风量调节。4、测风员要保存好测风原始记录并存档备查,通防工区技术员每旬将测风结果汇总整理以旬报的形式上报通防工区区长、通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审阅。5、每月都要制定配风计划,根据生产布局合理调节用风地点的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要求。6、测风地点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10、主要包括:矿井总进、回风;一翼进回、风;每水平进、回风;采区进、回风;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测风点设在距工作面上下端头大于20米处);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在大于10米处)、后(设在局扇后10米处或回风口以里大于10米处)、工作面(设在风筒出风口或距工作面大于20米处);硐室的回风侧(设在巷道或调节风窗口处)等。测风地点实行挂牌管理,按实测数据认真填写牌板内容。7、配足配齐通风检测仪表,并定期校验。测风人员必须爱护设备,经常检查维护测风设备。8、测风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测风操作规程进行测风,遵守测风员岗位责任制。9、因测风不及时或数据不准确等人为原因造成通风系统紊乱,或造成风量分配不合理的,对

11、测风责任人按照矿有关规定处理。附件5: 巷道维修检查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将巷道维修工作纳入年、季度计划。 2、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生产科室进行一次巷道检查,检查地点包括:矿井总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道及其他通风行人、掘进巷道。检查内容:巷道失修情况、断面是否符合通风行人要求、巷道支护、巷道失修长度、巷道服务年限等内容。3、发现巷道失修后,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维修人员由巷修队组成,或根据生产工区、运输、通风等职能部门的管辖范围,制定明确的井巷维修责任制,必须限期完成,限期完不成影响生产或造成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4、每月统计一次全矿井的所有巷道总长度、通风巷道

12、总长度、其他巷道总长度,并逐月累计。5、修复巷道必须根据巷道失修情况和巷道支护编制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6、井巷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7、修复废旧巷道或盲巷时,必须提前制定恢复巷道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8、回采面沿空留巷通风方式时,巷道维护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9、巷道修复地点必须每班检查瓦斯,氧气浓度不得小于18%,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得从事维修作业,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使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和其他有害气体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修复。10、报废的井巷都必须封闭,封闭巷道时必须遵守规

13、程有关规定,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11、巷道失修率计算公式:巷道失修率=(失修巷道长度/巷道总长度)*100%。附件6: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要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向矿通防科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报矿备案。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前,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挂明显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2、局部通风机必须贴有明显的主机、备机区分标志,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注明使用地点、局部通风机功率、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长度、风筒直径、供电地点、局部通风机吸风量、配风量,局部通风机司机实行上岗挂牌管理。3、局部

14、通风机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如需要对局部通风机的、位置供风地点作调整变化时,提前2天通知通防科,通防科批准后,使用单位方可对风机进行挪移。并确保在局部通风机调整当班,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功能的同步实现。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之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全煤或半煤岩巷道不得小于0.25m/s,全岩巷道不得小于0.15 m/s。5、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的敷设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6、掘进工作面和其他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以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

15、,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现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由使用工区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