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意外伤害补偿协议书甲方:受伤学生魏子健,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学生,监护人:魏春发。乙方:学生梁家裕,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监护人:梁成斌 魏子健、梁家裕两学生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学课期间,在学校操场活动器材上玩耍时,随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从双杠上强行拉了下来,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胫骨螺旋形骨折。经宝鸡市中心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平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1、 依据事故经过事实,梁家裕同学承担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2、 再由学校通过保险公司等渠道一次补偿魏子健伍仟元整,(¥5000.00)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剩余陆佰元(¥600.00)有科学老师盛建军同志承担。3、 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魏子健家庭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4、 魏子健左腿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魏春发监护督促,梁成斌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魏子健监护人: 乙方梁家裕监护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