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康瑜精神病医院医院增设床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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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马关康瑜精神病医院医院增设床位申请 马关康瑜精神病医院奖惩制度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第二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第三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第四条、成立医院安全督查小组,小组成员分为定时督查和

2、不定时不定点抽查。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奖励金额:501000元。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

3、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 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

4、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元。 第二十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元。 第二十 一、条关心维护医院

5、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 二、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元,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0元。 第二十三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者奖励0-10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资

6、格。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当事人00元。 第二十八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7、第二十九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有必须佩戴),在岗不按规定着装(如披头散发、穿拖鞋、高跟鞋、超短-膝盖以上及暴露服装、影响操作的服饰),化浓妆、留长指甲、染指甲等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发现二次翻倍,以此类推;医护人员不穿工作服进入病区发现一次50元,发现二次翻倍,以此类推。 第三十二条、病房

8、内、抢救室、治疗室等禁止抽烟,发现一次扣10元,乱丢烟头发现一次扣20元。 第三十三条、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违者发现一次扣20元,发现二次翻倍,以此类推。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就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3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

9、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00元。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20倍,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三十九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

10、0元。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

11、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五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第四十五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一)病历中的缺陷: 轻度缺陷包括: 1.病历内容记录有缺项漏项填写不完整; 2.病历书写欠规范有错字漏字单位书写不规范; .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月经史不完整; 4.

12、出院记录中遗漏出院诊断或者诊断与病案首页不相符等,一次扣发责任人每本2元; 中度缺陷包括: 1出院记录内容不全; .体格检查记录有缺陷; 3.上级医师审签病历不及时或漏签名、缺电子病历打印的手工签名等,一次扣发责任人0元; 重度缺陷包括: 1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2.病历完成的及时性; .重要讨论的、会诊和查房内容的记录; 4.大病历在24小时内未完成及打印; 5.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未完成及打印; 6.病历书写存在复制粘贴和不一致的现象等,一次扣发责任人每本0元。 (二)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00元。 (三)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

13、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2;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00元下,个人承担20;赔偿金额在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30。 第四十六条、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10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或遗失的,扣发3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五章行政、后勤罚则 第四十七条、收费室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14、多收少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少记账,扣发责任人0元。第四十八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发责任人50-00元。 第四十九条、财会、出纳、办公室、设备科、后勤、库房等管理人员,所涉及的科室支出未按规范要求,统计上报并如实计算任务和工资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并一次性扣发5-20元。 第五十条、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者,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一条、后勤科室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

15、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扣发个人5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考勤表及奖惩报表于每月五号前交办公室,每延误一天扣5元。 第五十三条、医院各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或损失,扣发责任人5元。第五十四条、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五条、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六条、各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除扣发责任人1030元外,按设备、仪器价格的10%3赔偿。 第五十七条、药品、器材等物资采购必须严格计划、论证,不能盲目乱采购,未经计划、论证随意采购的,扣发责任人20050元,造成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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