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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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作范围xx 至 xx 公路监理工作范围xx 年 xx 月 xx 日一、监理服务要求二、监理服务范围三、监理服务的内容四、监理职责五、监理服务的依据一、监理服务要求监理的全部工作就是对项目的各项目标进行控制。我公司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 中,将按照业主授权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依据设计文件、业主与承包人签署的 工程承包合同以及业主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其它合同、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对本 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独立、公正 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 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准则,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认

2、真履行 施工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有效期(包括工程准备期、施工期、缺陷任责期)内发生 的任何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监理工作 报告。二、监理服务范围一)服务形式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组建,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 2 个监理组, 对应设计图纸范围内路基路面主体工程以及绿化、交通安全、机电、房建附属工 程的施工监理服务。二)服务范围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起于洋县党河桥西岸,与 108 国道相交,沿规划的朱鹮 大道向北经草坝、韩家湾、上坪、王庄村,隧道穿越贯岭后,经八里关、龙溪、黑 峡、银杏坝村,隧道穿越牛岭,终于华阳镇小华阳村,与华阳至太白公路连接,全 长 49.1

3、46km 的路基、桥隧、路面主体工程以及绿化、交通安全、机电、房建附属工 程的施工监理咨询等服务。二)服务目标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发包人所 委托的项目的合法权益,严格督促承包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完成合同中约定的 工期目标、质量控制目标、施工安全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农民工工资清欠目标等各 项目标。同时本项目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 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 (以下简称“五化” ) 管理,按照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

4、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 (陕交发201241 号) 的 要求执行。三、监理服务的内容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 2 个监理组。总监 理工程师是总监办的负责人,其领导下的总监办是制定全线监理制度和办法,对 建设项目各项监理事务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并对监理组实施检查指导的实 体组织,拥有合同规定的权力、责任与义务。主要内容为:(一)总监办服务内容全面负责本项目全长 49.146km 的路基、桥隧、路面主体工程以及绿化、交通安 全、机电、房建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 理工作,除包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时赋予总监办的职

5、责和 权限外,监理人还应接受发包人制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管理办法,进行文明施 工、安全、质量管理,并配合上级相关单位安排的工程监督、检查、跟踪审计和决 算审计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在信息、统计资料报送、现场协调、资料格式统一、 竣工资料整理等相关方面进行管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 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同时还应包括发包人制定的针对省道 230 洋县 至华阳公路改建工程总监办与中心试验室工作有关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总监办监理服 务内容。具体监理工作为: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 理细则。3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 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参加设计交底。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6、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7、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8、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 审核后予以批复。9、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10、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11、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12、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13、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14、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5、主持召开

7、第一次工地会议。1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7、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 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18、审批施工测量放线。19、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20、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21、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2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23、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24、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25、验收构配件或设备。26、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27、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28、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或对不属于监理 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29、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30、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31、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32、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33、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34、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 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3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36、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37、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9、评定工程质量。38、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39、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40、签认交工结账证书。41、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 料。42、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 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43、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44、签认最后支付证书。4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二)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监理人在履行服务时,应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 围展开监理工作,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关的义务。监理人在

10、行使以上权力的同 时,不论何种原因,在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之前,监理人无权免除属发包人对于 承包人或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专项会议纪要(二九年第七次)要求,监理在施工 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设计与实际不符、方案不合理等问题,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优 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如因未及时发现和提出而继续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要承担 相应责任并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及招标人的有关质量及信誉评价等规定接受处罚。 具体工作为:1、审核分包本工程的某非主体部分。2、核对施工队伍、人员和设备的进场情况是否与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发 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3、决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

11、4、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5、下达变更指令。6、对新增施工细目的单价进行估价。7、审核有关暂定金额的使用。(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工程开工令确定的开工之 日)1、总监办按合同要求配备测量设备,检查项目和抽检频率满足本合同及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I0-2006) 的相关规定。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3、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报发包人备案4、参加设计交底,符合合同图纸和设计文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 工方案及施工

12、环境保护措施)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报发包人备案。7、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8、抽查承包人建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参与各监理组验收承包人的工 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工作。9、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0、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1、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报发包人备案。12、组织验收承包人的进场人员、设备。13、复核场地占用计划,报发包人审批。14、审批确认工程量清单。15、协调各监理组之间的工作、各合同段的施工活动。(四)施工阶段监理内容 ( 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受理之日 )1、工程质量监管( 1)抽

13、查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2)抽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审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的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 3)负责承包人试验(包括标准试验、原材料、现场取样试验等)的旁站和相 关资料的签认。(4)负责承包人现场各道工序(包括原材料)质量控制,并有义务为试验检测 中心提供施工现场与试验检测相关的信息。(5)负责组织承包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邀请试验检测中心相关人员参 加,并向发包人报告事故及调查处理情况。( 6)主持审查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 7)抽检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 8)抽查工程、关键工序的签认。( 9

14、)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台帐,记录质量事故发生、 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10)审查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复查中间交工证书。(11)协调处理承包人与监理组的纠纷。( 12)参与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的基底处理及其它复杂、有争议项目的 现场确认。( 13)为了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总监办有权根据现场施工质量的动 态变化情况,通知发包人代表和试验检测中心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取样试验 或必要的现场检测(此项工作不受检测单位检测频率的约束) 。通知以试验检测工 作联系单的形式传递, 试验检测工作联系单发件人及接受人须签字,相关信息 力求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15、。( 14)监理人按要求设置试验检测人员,负责与承包人、试验检测中心的协调 工作。( 15)加强施工单位资料、文件管理;加强自身资料、文件管理;接收试验检 测资料并统一完成监理、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质量评定;完成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管理工作。(16)根据合同文件,承包发包人授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2、施工安全监理根据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 ,监理人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主 要职责是:(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项目的 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 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生产 同时交底。落实施工单位制订实施性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指导生产作业。(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 动。各级领导、监理人员,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 4)配合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及取、弃土场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 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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