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夜校教学计划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09709429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工夜校教学计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工夜校教学计划(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庆市涪陵区环境监控中心工程民工夜校教学计划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目 录一、总则2二、培训对象、时间及内容2三、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3四、培训内容4五、民工夜校组织机构及管理9一 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创造标准化工地,提高职工素质,我单位按照建设部主管部门要求对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开办夜校,并在夜校中主要对职工接受安全、法律及技术方面的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二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我项目部将在1月上旬开办施工夜校,届时将邀请各主管单位人员参加开学典礼。在开课过程中将会邀请市安检站、区质检站、监理单位为我施工

2、人员授课,从多方面提高我项目部职工人员的素质。按照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0学时。企业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在夜校培训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要部位,根据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届时

3、将邀请公司领导对职工进行授课。(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按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四)建筑法规的主要内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三 培训教育的实施和管理首先实行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我企业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

4、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我单位对从事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三)经建筑安全师资格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我项目部在培训过程中所使用的教材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四 培训内容1、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分包单

5、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施工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登记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

6、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项。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7、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

8、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下,不满三百万。(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这个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

9、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工程建设重大事故中属于特别重大故者,其报告、调查程序,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及有关规定。A、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国家规定的“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对施工企业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适用于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或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

10、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作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责任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该项目分管责任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工方案,并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

11、定编制施工方案,经相关负责人和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脚手架应该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相关负责人和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走人斜道的坡度应小于等于33,宽度不小于1m,防滑条应用4cm4cm的方木制作且间距为30cm左右,斜道两侧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模板工程应该按相关

12、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该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其重机械其重臂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穿透的双层防护廊。B、 建筑工程预设坍塌事故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

13、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深、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责任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基坑作业时,应设置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作业。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变形、腐朽的材料作为支撑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基坑、边坡及模板作业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严格控

14、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五、民工夜校组织机构及管理(一)夜校领导小组及分工校 长:张明勇 负责夜校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副校长:金庆亮 负责夜校运作知道及上下协调工作班主任:郑 健 负责班级组织和班务活动教 员:吴昌文、杨云华、舒金明、唐乔新、幸仁杰、余继红班 长:何运涛 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积极为班上同学服务。和班主任一起调解纠纷,防止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事件发生,收集学员间的有关信息,及时向班主任反馈。(二)教育大纲:1、形式任务教育2、思想道德教育3、安全生产知识4、工程质量知识5、法律法规6、综合治理消防安全7、企业规章制度8、精神文

15、明建设还可根据授课需要临时指定教师(三)上课时间安排原则上安排每周二晚上授课,授课时间每次从晚上18:30点至20:30点,剩余时间自由学习。如因工作繁忙,班主任则另行安排时间。平时也可安排收看电视新闻,焦点访谈以及播放从安检站购买的安全教育VCD等作为辅助教学内容。夜校从开学至工程结束即为一期。(四)学员及学习纪律工地全体民工为学员,其他职工也可报名参加学习。报名统一在班主任处,由学员填写或班主任登记学员年龄、性别、工种、文化程度等。学习内容由学员填写或班主任填写,并由班主任签字有效。学员推选班长一人负责班级有关工作,学员要服从班长管理。学习时间学员应自觉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事前向老师提问。课堂上不准吃东西,不准嬉戏打闹;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五)奖惩措施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对遵守学习纪律、主动为搞好班级学习出谋划策、热心班务工作,学习效果显著者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