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管理领导小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宗教管理领导小组(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宗教管理领导小组 如何发挥好宗教场所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 民族、宗教问题历来是十分复杂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没有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民族、宗教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再一次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这些年世界上发生的战乱和冲突,大都与民族、宗教问题有关。我国民族、宗教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民族关系是和睦的,民族团结是巩固的,宗教界也是稳定的。这充分说明,我们中
2、华民族是有强大凝聚力的,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正确的,我们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群众工作,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众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农村宗教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南疆基层干部,该如何做好宗教场所及活动,是维护好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我们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峻。特别是在国际敌对势力以民族、宗教问题为突破口,加紧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情况下,我们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十分尖锐。 一、处理好民族
3、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各有1亿多人。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体目标看,我们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处理好经济与政治、文化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其中就包括要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从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看,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 所以说,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关系到我国对外关系和国际形象。因此,我们认
4、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民族宗教工作仅仅是部门工作的狭隘观点,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一)部分领导、干部重视不够,存在着“不愿管”的问题。部分联系清真寺乡镇、村委会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对责任状也是一签了事。虽然按照 有关部门要求都成立了“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但
5、由于重视不够,许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 (二)统战办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存在着“不去管”的问题。乡镇统战办是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助手,肩负着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重任。可有的统战干事对此始终打不起精神来,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对于统战部和民宗局安排的工作,能推就推,推不过去则拖,临时抱佛脚的现象比较突出,有时来不及还弄虚作假。 (三)部分村管理不到位,存在着“不敢管”的问题。村是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岗哨”,是反映乡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晴雨表”。部分村两委班子平时既不注重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也不管不问,总感觉这些场所和发展经济、搞新农村建设关
6、系不大,管不管无所谓,同时,害怕去管。 (四)清真寺寺管会工作开展不到位,存在着“不会管”的问题。清真寺是穆斯林群众礼拜的重要场所,其环境卫生、讲经准备、遵纪守法、档案建立、建章立制等方面都直接反映着一个清真寺寺管会班子成员素质的高低。然而,有的清真寺里除了县上统一制作的牌匾外,班子成员既不学习,也没有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不健全,有关资料不及时归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中,宗教活动场所的财 务管理组织和机构不健全,会计、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制度不够完善,未形成切实有效的自律机制和政府及社会监督的他律机制。 (一)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是一
7、项长期任务,必须有一套制度做保证。乡镇要按照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担任组长,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紧密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乡主管领导重视到位,解决部分联系干部“不愿管”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乡主管领导时刻都不放松民族宗教工作。在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努力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并切实解决乡统战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乡镇各部门发现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
8、件以及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要有措施、有预案、有应急反应能力,为确保宗教领域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积极发挥乡镇统战办的指导作用,解决“不去管”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与乡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密切配合,加大督查力度,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宗教活动详情(包括零散朝觐和私自到内地学习经文的情况)。要坚 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工作原则,既依法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又坚持宗教活动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坚持宗教活动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 (三)确保村
9、村委管理到位,解决“不敢管”的问题。要尊重群众信仰的自由。这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条件。只有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我们才能更好地对信教群众开展工作,更好地推进不同宗教和谐相处,促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村两委班子要积极利用各种机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以及宗教法律、法规。为保证学习效果,要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等制度,凡是没有特殊理由,村干部都必须参加学习。同时村干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各种下片入户的机会向村委会民认真宣传,尤其是对那些信教群众,教育他们不但做一个讲诚信、求团结、谋和谐的好公民,而且还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奉
10、献的好教民。 (四)确保乡清真寺寺管会工作开展到位,解决“不会管”的问题。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要鼓励宗教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教义中积极因素的作用。为此,各寺管会要积极鼓励宗教人士订阅有关学习资 料,加强学习,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并及时归档入柜。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鼓励他们争做一个“政治上、政策上、教务上”都合格的宗教人士,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年底乡统战办、村委会和信教群众的评议。 (六)扎
11、实做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党政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做民族宗教界上 层人士的工作,通过“结对子”、定期走访、谈心交友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支持民族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关心广大信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做好被宗教地下势力控制的信教群众的团结争取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要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 (七)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12、,推动宗教事务健康发展 1、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章,确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要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时限等办事,维护法律权威。 2、履行政府职责与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相结合。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切实履行职责,周密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是该场所财务管理的实际承担者和执行者,要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贯彻法规规章与完善宗教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要注意将 有关宗教法规规章的原则规定有效地体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中,做到即科学分工又合理衔接,使两者相得益彰。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既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又要注意尊重、支持宗教界自我管理。 4、开展专项工作与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相结合。要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融入创建和谐寺院活动,作为和谐寺院达标的重要考核指标。既要注意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专门进行部署、检查、推动,又要有机纳入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做到两推动、两促进。 第 3 页 共 3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