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仓库租赁合同协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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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当网与 天津市大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租赁合同(协商稿)目录一、 定义二、 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四、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五、 实际使用前提条件六、 公司标志七、 声明和保证八、 出租方责任九、 承租方责任十、 违约责任十一、 合同终止十二、 其他本合同附件附件1、红线图、建筑物总平面图、建筑物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当当的标志及其位置图(由出租方提供)附件2、出租方需完成的所租赁仓库的相关具体参数附件3、详细租金价格及交付时间附件4、仓库移交认定书附件5、双方的营业执照和授权书附件6、相关建设证件清单附件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由当地政府签章的土地使用权属证

2、明附件8、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北京 市 区/镇签订: 天津市大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注册的 股份制 企业,注册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东侧大孚公司院内 (以下简称出租方)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 企业,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当当)出租方和当当合称“双方”,单独称为“一方”。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其他规定,以秉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 定义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约定外,以下词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

3、意义:1.1 “建筑物”系指位于 出租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东侧仓储基地 的建筑物、附属结构和本合同1.7条所列明的设施,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辰单集用(2007)第040号(集体用地土地证) 。1.2 “租赁物业”系指本合同项下出租方提供给当当独立使用的建筑物中的部分(租赁物业的详细位置见本合同附件1 中所附的租赁物业平面图),面积为 27110.00 平方米,( 27110.00 )1.3 “计租面积”系指本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作为计算租金依据的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本合同附件3)1.4 “租赁期限”系指移交日起 三 年。1.5 “公共区域”系指建筑物/租赁物业内

4、非当当及其他租户独立使用的,并由出租方指定为当当及其他租户公用部分的大堂、入口、楼梯间、走廊、客货电梯间、警卫室、儿童娱乐室、机房、消防监控室、消防水池、消防通道、盥洗室、屋顶、绿地、停车场以及其他公共区域。1.6 “移交日”定义见本合同第2.2条。1.7 “设施”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所需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用水池及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围墙、停车场、室外标志结构支撑及基础、所有户外广告招牌的支撑和基础、室外旗杆、自行车棚的其他设施。1.8 “设备”系指使用建筑物/租赁物业所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口、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货梯、消

5、防喷淋及报警系统、道路标识及照明系统、自动收货平台、收货区自动门、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其他设备。1.9 “政府验收合格文件”系指表明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程已经完成,而由质监部门、消防局、供电局、环保局、规划局和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相应文件。1.10 “移交证书”系指出租方取得本合同第1.9条规定的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后三天内,根据本合同附件1 中的建筑物平面图、租赁物业平面图、当当的公司标志及其位置图、附件2中的出租方需完成的工程界面双方进行联合验收合格以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1.11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系指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完成了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施工,政

6、府有关部门已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并且双方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联合验收并确认建筑物/租赁物业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条件和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他条款的要求后,由出租方向当当移交全部的建筑物/租赁物业。1.1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系指由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物所在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13 “房屋所有权证”系指由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为建筑物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1.14 “房屋租赁许可证”系指由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为本合同项下租赁关系向双方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1.15 “公司标志”系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设置和安装的当当的公司标志。1.16

7、“公用事业”系指由当当使用并付费的水、电、煤气、电话、雨污水排放、集中供暖等。1.17 “租约年”系指移交日起第一个月至以后的连续十二个月为第一个租约年,此后的每十二个月为下一个租约年。第二条、租赁期限、计租面积及租赁用途2.1 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移交日起 三 年。2.2 移交日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日不晚于 2012 年 1 月 15 日,具体以双方签字验收为准(附件3)。2.3 装修期自_2012年1月16日_起至当当按本合同规定用途实际使用日止的期间为装修期,装修内当当将对租赁物业进行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2.4 免租期自移交日起 1 个月的期限为免租期。2.5计租日免租期结束后

8、的第一天为计租日,当当自免租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除非发生本合同第4.3条规定之情况)。2.6 续租租赁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六个月进行协商。如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当当有优先续租权。2.7计租面积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的计租面积(见本合同附件3),停车场面积、卸货区面积、道路所占面积、公共区域等均不计入计租面积。最终的计租面积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测绘机构所作出的测绘结论为准,出租方需在进行测绘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当当并确定面积计算原则。2.8 租赁用途建筑物/租赁物业将供当当

9、作仓库及办公使用。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3.1 租金标准本合同项下租金标准为: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3.00 元(具体见附件3),租赁期内不得涨价。每五年可协商调整一次价格,调增或调减幅度不得超过5%。本合同项下租金已包括出租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条款所规定的租金为当当应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3.2 租金的支付(1)租金支付为季付。出租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开出本季度的租金发票给当当,当当应于每季度出租方开出发票后十五日内向当当支付当季度租金。(2)当当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有效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

10、 出租方开户行:_农业银行小淀支行_ 帐 号: _003776_(3)如发生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情况,当当有权在支付租金时扣除或减少相应的金额。3.3 公用事业费及支付(1)出租方必须保证当当水电等公用事业正常使用,水、电、暖等设施及手续全部由出租方办理,当当因其用水、电、用气和通讯费用的付费,应按照单独计量表记录读数,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如单独计量表已将建筑物租赁物业以外其他部分的计量记录在内,则当当无义务为其他部分的用量支付公用事业费用。() 出租方应为当当安装单独的用电计量表。如相关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将用电消耗费为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别计量收费的,出租方应为当当的租赁物

11、业分别安装动力用电计量表和照明用电计量表,分别计量。如相关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对不同时段的用电消耗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出租方应为当当安装分时段计量表以分时段计量用电量。()如当当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以出租方名义交给有关部门的,出租方应开具相应项目的增值税发票或服务业发票给当当,相应税金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出租方应向当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日按当期租金的万分之三计算,直至出租方履行义务止。除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应由当当支付的费用外,出租方不得向当当就公用事业等收取任何其他的附加的费用。3.4 其他费用及支付(1)与本合同相关的登记备案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2)停车场由出租方提供给当当免费使

12、用,出租方不得因停车场另行向当当或其员工、顾客收取任何费用。除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外,当当不再向出租方承担其他付款义务。第四条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4.1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 倘若由于出租方责任造成建筑物/租赁物业未按2.2条规定的日期移交,出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赔偿当当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同意,当当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进入租赁物业,进行应由当当完成的相关工作,届时出租方将予以大力配合,包括为当当上述工作提供所需的水、电供应(满足供应的容量要求)及排水组织、运输道路、临时办公区域、临时仓库等。4.2 移交的前提条件本合同项下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应以以下条件的满足为前提:(1)

13、建筑物/租赁物业按照本合同附件1、2的规定建设(2)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且相关部门已对建筑物/租赁物业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政府验收合格文件(3)建筑物/租赁物业的建设工作已全部通过双方联合验收,并取得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证书(4)出租方已取得本合同附件5规定的全部建筑物/租赁物业相关建设证件。4.3 建筑物/租赁物业的移交的遗留问题(1)如建筑物/租赁物业的整个建设工作(或某区段)未能取得政府验收合格文件,当当有权放弃承租整个建筑物/租赁物业,并要求终止合同。出租方应在当当书面提出终止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当当已支付给出租方的所有费用,并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建筑物/租

14、赁物业的整个建设工作未能通过本合同第4.2(5)条规定的双方联合验收,则当当有权要求出租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进行双方第二次联合验收。如出租方未能在整改期限之前未能完成上述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通过双方联合验收,则(a) 当当有权放弃承租整个建筑物/租赁物业,并要求终止合同。出租方应在当当书面提出终止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当当已支付给出租方的所有费用,并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b) 当当有权视具体情况签署移交证书,并要求出租方按当当要求对未整改部分进行弥补,当当因此有权将截至整改完毕的时间段作为免租期的延长期(即整改期为免租期延长期),同时,出租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或者(c) 当当有权视具体情况签署移交证书,并自行或雇佣他人以合理的方式对未整改部分进行弥补,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当当有权自租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并有权将截至整改完毕的时间段作为免租期的延长期(即整改期为免租期延长期),同时,出租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4.4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后的相关事宜(1)当当有权在建筑物/租赁物业移交后自费安装其所需的一切设备和设施。除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建筑物/租赁物业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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