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管理考评细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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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管理考评细则4篇 书目 第1篇某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细则 第2篇平安生产管理考评细则 第3篇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范文 第4篇平安生产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平安生产管理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平安生产法、江西省劳动爱护条例和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我局平安生产有关制度。切实加强我局平安生产工作的管理,树立我局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促进我局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局属各公司、局各项目部(不包括借我局资质中标的合作项目)。 其次章组织机构和考评内容 第三条、局成立平安生产检查

2、考评领导小组(简称“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局另行下文确定)。考评小组在局平安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检查考评局属各公司、局各项目部在平安生产方面工作开展状况并进行综合考评,探讨确定考评中工作突出单位进行嘉奖兑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平安生产部)负责考核详细事务。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仔细贯彻执行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我局平安生产管理细则、机械设备平安操作规程、马路工程施工平安技术措施等有关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平安生产小组,依据单位实际状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平安生产管理措施,明确各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并设有专职平安员。 二、依据项目实际状况编制可实施性平安生产组织

3、方案纳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三、切实全面推行平安生产责任制。把“平安生产、人人有责”以责任书形式确定下来(包括合作劳务队伍)。依据单位实际状况明确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责任、义务及奖罚措施,使平安生产工作形成纵向究竟、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协作的管理网络。 四、加强平安生产学习,实行平安生产月例会制。进行施工平安技术交底并对员工进行三级平安教化,告知员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急因素及应急措施。探讨施工生产中存在平安隐患并制定相应措施并在工作中实施。 五、大力开展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工作,单位、项目平安生产组织机构、责任体系应制表上墙。每月出一期平安生产宣扬栏,刚好宣扬各类平安生产学问和平安生产方面先进人物、

4、事迹。 六、执行平安生产巡检制度。平安员每天要对各工作区进行巡检,发觉违规操作即时订正,对存在平安隐患刚好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给以解除。并仔细填写平安巡检记录。 七、确保平安生产资金投入,平安设施和劳保用品购置列入特地会计科目。明确平安设施保全责任人,劳保用品领用要造册形成记录。 八、把劳务、机械合作队伍纳入项目部平安管理程序,监督劳务队伍按要求配置必要的平安设施及发放劳保用品,并指导其按运用规则运用、佩戴。项目部运用的机械、车辆必需手续齐全,机(车)况良好。操作手(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合法操作证件。 九、坚持开工(机)前平安技术交底,把生产中的平安保证措施告知参加生产的每一人。 十、

5、危急品存放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危急品出、入库,运用、还库必需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并要有跟踪记录。油库、仓库、配电间、生活区、场地生产区要按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依据项目实际状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演。 十二、发生平安事故在24小时内必需报告局平安生产部,重大伤亡事故还须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第三章考评方式 第五条、局考评小组每年对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组织两次平安生产工作状况检查考评(详细时间另行通知),每次检查考评分数占年度考核分数50%(如因工程项目竣工结束或项目进场时间较晚没进行年度二次评比的则占100%),跨年度工程项目考核分数则按考评次数进行平均分摊

6、。 第六条、考评小组依据局工作支配对局属各单位、项目部进行实地检查。按平安生产考评表(见附表)逐项检查评分,考核平均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84分70分合格,69分(含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章奖罚方法 第七条、局设立平安生产嘉奖基金(以下简称“嘉奖基金”)。该款项作为局工程项目和局属各公司平安生产管理的嘉奖基金。提取标准为:项目按中标项目金额的0.6(但不得低于两万元);局各工程公司一万元;局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为六万元。嘉奖基金由局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第八条、在平安生产工作检查考评活动中,对局属各项目部和局属各公司进行考评,结合各公司的平安生产责任书,实行奖优罚劣:局属各公司

7、每年考核后实行奖罚兑现;局属各项目部则对本年度已完工的项目在年终实行奖罚兑现。 第九条、奖罚标准:对被考评为优的局将对其进行肯定金额嘉奖,考评为不合格的将赐予肯定金额的惩罚并在全局通报指责。对考评结果为优的项目部或公司嘉奖金额为提取该项目的嘉奖基金标准的150%且不得低于两万元;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嘉奖金额为提取该项目或公司的嘉奖基金标准的100%且不得低于一万元;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惩罚金额为提取该项目或公司的嘉奖基金标准的50%且不得低于两万元。各工程公司考评为优的赐予公司班子成员和专职平安一万元嘉奖;评为合格返还一万元保证金;评为不合格的则赐予公司班子成员和专职平安一万元惩罚。若嘉奖基金不够则

8、由局补足,剩余的则接着留放到嘉奖基金中。 第十条、局属各项目或公司取得的嘉奖金由项目部或公司对相关的平安责任人进行嘉奖,嘉奖金额不能低于总嘉奖金的30%;被惩罚的项目或公司则要对项目或公司相关的平安责任人进行惩罚,惩罚金额不得低于总惩罚金额的50%。 第十一条、局属各公司、项目部在平安生产工作检查考评活动中单次考评合格以下的将不具参与局年度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或未尽事项,均按国家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说明权属局平安生产部。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范文 物业管理考

9、评细则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安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我部自95年开展全国优秀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以来,树立了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对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提高全国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一般反映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 如接着执行原标准,难免出现评比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过多,失去其先进示范作用。 为此。 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看法的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从今年起先执行。 现将考评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我部只对申报全

10、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授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取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验收及其称号。 各地对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是否设立“示范”、“优秀”两个档次,视本地物业管理发展状况自行确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l、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没施齐全c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人住率或运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

11、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三、各地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将参与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报我部: 四、修订后的标准在条款设置和评分细则上都有较高的要求。 各地在进行考评验收时,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应从严驾驭,使评比出来的物业管理项目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凡是上报我部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预验分值不得低于98分。 五、依据建房t号文件要求,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 各地要仔细做好自95年以来已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l1称号的复查工作。 经省市主管部门复查,对管理水平的确下降、群众看法较大、达不到95年标准、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

12、的物业管理项目,要督促其整改。 并提出撤消原称号的看法,报我部批准。 今年的复验看法要与申报工作一并报我部。 六、鉴于今年进行原标准修订工作,各地的申报工作与复验看法上报时间延迟到8月30日。 七、新标准颁布后,1995年颁发的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及1997年颁发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停止执行。 八、其它有关“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仍按建房1995120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1、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2、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 物业管理考核方法 为了加强对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依据

13、国家和湖南省对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行政中心的特点,制定本方法。 一、为维护行政中心入驻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优质目标,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物业管理考核的详细实施机构,设立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物业管理考核小组人员由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对物业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和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结果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本方法对服务方的绩效评分,主要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分数量化标准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三、每月的考核评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股负责;每半年由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 四、每合同年度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权重为:

14、每月考核评分平均得分占60%;入驻单位测评占20%;半年考核评分占10%;年终考核评分占10%。 五、惩处措施:物业管理股每月对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从当月的管理费暂扣1000元/分,作为整改金。 检查中在同一地点发觉同一问题的,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其次次除限期整改外并赐予500元的经济制裁;第三次除限期整改外并赐予2000元的经济制裁;第四次除限期整改外将作为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六、物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在考评和检查中发觉的问题,以书面整改通知形式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状况每月汇总报告物业管理股,由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考核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说明权,经考核小组确认属实,对考核结果可予以调整。 确有争议的,确定权归考核小组。 平安生产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各国平安生产法、江西省劳动爱护条例和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我局平安生产有关制度。切实加强我局平安生产工作的管理,树立我局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促进我局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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