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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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掘队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综掘队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综掘队锚网支护工是掘进工作面支护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综掘队支护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2、熟悉支护(工)机具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锚网支护的施工工艺、支护参数、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4、上岗前

2、必须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巷道顶帮以及迎头工作面的浮石活矸;坚持使用好前探支护,严禁空顶空帮作业。6、支护前,必须保证常规备用品齐全,并备齐支护工具、临时支护材料;检查并加固周围的支护,清理好工作现场,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可进行支护工作。7、在支护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参数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不准使用,保证支护质量。8、在施工中,如遇顶板破碎、顶板压力大、淋水区等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施工地点,必须及时向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值班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9、每班必

3、须随时观察外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钢带断裂、锚杆失效,顶板下沉量大时,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10、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安装巷道顶板离层指示仪,并对其安装质量负责。11、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2、工作完毕,要将支护工具放置整齐、安放牢固,整理剩余支护材料,并清理好现场。13、服从班组长领导,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搞好自主保安、互保和联保,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14、熟悉本队施工地点的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15、按时参加队组织的技术学习、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16、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

4、体建议。17、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锚网支护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2)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锚网支护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扰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不能够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5、、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锚网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4、不按照规定安装巷道顶帮压力检测仪器和顶板离层指示仪或安装不合格的,锚网支护工应负主要责任。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违章现象。对其他人员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锚网支护工应负重要责任。6、支护变形或失效不采取措施处理,以及安监人员或职能科室提出的支护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锚网支护工应负主要责任。7、未及时发现、整改本工种范围内的隐患,或发现事故征兆和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以及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的,锚网支护工应负主要责任。8、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保护设施的,锚网支护工应负主要责任。9、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

6、故时,不立即进行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给予降级、开除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锚网支护工追究刑事责任。10、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据前款规定进行处罚。11、由于本人工作失误造成顶板事故或人身事故的,锚网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2、不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施工的,锚网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13、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或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支护材料损坏的,锚网支护工负主要责任。14、本班出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隐患未告知下一班的,锚网支护工负主要责任。15、未监护好他人安全的,锚网支护工应负重要责任。16、未履行好师徒合同的,打眼工应负主要责任。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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