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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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居住证办理流程居住证办理流程一.申办人到居住证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南宁市居住证办理须知居住证办证对象及受理机构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交的材料(一)申办人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住所证明;(三)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四)近期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的收费问题(一)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二)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

2、注,不收任何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工本费。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变更登记的时限及要求(一)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在旅馆登记住宿除外;(二)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用人单位的申报义务及其责任(一)用人单位在聘用和解除聘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日内,应当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二)用人单位不得聘用无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申

3、报义务及其责任(一)出租屋主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督促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二)出租屋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承租人,并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三)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在完成中介租赁之日起,5日内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和出租房的具体地址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四)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得将出租房屋介绍出租给无居民身份证的承租人。(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对房屋出租人将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温馨提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为了方便在南宁市就业、居住、生活和享受服务,请主动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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