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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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_、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_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_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_电源线路。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

2、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五、电源线路必须_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_漏电保护装置。六、各部门_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_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_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_。七、所有电路_、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

3、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_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_1_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

4、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2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

5、资格的人员负责_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_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_至_处;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_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_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_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

6、0303-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公共

7、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二)1、医院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3、固定动火必须经医院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_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

8、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6、库区、露天堆场周围_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7、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医院内使用时,应经医院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8、过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医院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

9、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11、一切固定的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12、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13、禁止使用电热棒。14、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15、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16、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在消防工

10、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四、各消

11、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2、凡医院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生

12、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

13、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6、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防火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

14、作的臂章。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

15、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八、对本企业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防火检查制度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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