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知识竞赛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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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乡县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知识 竞赛题1宁乡县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知识竞赛题库1、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基本原则有: 适度保障的原则、 分层次保障的原则和多形式保障的原则。2、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哪几个方面: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A、政府的扶持政策;B、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C、规划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D 、完善财税金融政策。3、我国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由哪些构成?答: 由限价商品房( 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类住房保障产品构成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以什么原则进行?答: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 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5、什么

2、叫做租赁住房补贴?答: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6、什么叫做实物配租?答: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7、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哪些?答:主要包括: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8、申请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有哪些条件?答:条件有: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 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

3、无私 房;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9、申请享受廉租住房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答:需提供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 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10、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在多少 时间之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答: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 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备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11、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

4、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作出取消保障 资格的决定?答:下列情况下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 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12、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的方式是什么?答:积极开发建设商品房.13、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的方式是什么?答: 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14、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5、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的方式是什么?答:逐步建立廉租房.15、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有什么区别?答: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都是商品房, 所不同的只是政府是否给予优惠、是否限定价格、是否控制销售对象。 具体来说, 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成本构成不一样; 租售政策不同;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价格政策不同。16、 长沙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自什么时候起正式实施答: 2005年 1 月 1 日17、对符合申请住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范围内进行多少天的公示?答: lO 天19、什么叫做房屋产权?答: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 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

6、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0、什么叫做房屋产籍?答: 房屋产籍是记载房屋权属关系的簿册,是反映房屋权属、座落、房地权界、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建筑时间、权源、用途、有无设定他项权利等基本状况的记录,是通过房屋权属登记、确权、测绘全过程而形成的各种档、 图、册、卡、表的总称。21、什么叫做房屋权属登记?答: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22、什么叫做房屋权属证书 ?答: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

7、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23、负责全国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哪里?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4、什么叫做房屋权利人?答: 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或可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或房屋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5、什么叫做房产测绘报告?答:房产测绘报告是指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勘测报告包括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方案、 户室建筑面积等。26、房屋权属登记的作用有哪些 ?答:房屋权属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产权确认, 即确认房产的权属状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房产管理, 即通过房产登记对房产转移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27、什么是房屋继承?房屋继承的

8、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 房屋继承, 是指房屋产权人死亡后房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 遗留房屋的死者被称为被继承人, 接受死者房屋的人称为继承人。死者遗留的个人房屋称为遗产 房屋继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有房屋所有人死亡的事实;所继承的房屋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有继承人。28,房屋继承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 房屋继承应遵循的原则有: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原则;养老育幼,切实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利益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房产分割时,按照我国继承法第 28条的规定,应当由保留胎儿的母亲负责保

9、管,待胎儿出生后由其继承下来;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需要、便于家庭生活的精神进行房产分割,不能损害房屋 的效用;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通过协商,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拥有等办法予 以解决29、无人继承的房产应如何处理?答: 无人继承的房产的处理方式有:死者生前是党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死者生前是没有职业的城镇居民,其所遗留的无人继承房产, 收归国家所有;无人继承的房产, 无论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组织所有,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及税款,应首先从房产中清偿: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的房产时,对依法可以分享遗产的人, 如他们提出分得房产的要求, 可以根据实际

10、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分得房产;如果有继承人长期居住在港、澳、台地区,无法回大陆继承房产的,不能按无人继承的房产处理, 而应当由房管部门或有关组织、个人进行代管。30、何为房屋遗赠?答: 房屋遗赠是指公民以遗赠方式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立遗 嘱人为遗赠人, 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3l 、房屋遗赠有哪些主要特征?答: 房屋遗赠的主要特征有:房屋遗赠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房屋遗赠是无偿的、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遗赠的标的是房屋财产权;受遗赠权只能由受遗赠人行使, 其他公民

11、、法人不能替代;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32、什么是房产的时效?有哪几类?答:房产时效是指法律承认的某房产权利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即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有两类:由于时效完成而取得某项房产权利的,由于时效完成而丧失某种房产权利的,称为取得房产权利时效;称为房产权利消灭时效33、房产时效如何计算?答: 一是诉讼时效为 1 年或 2 年的, 其起算点是从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不但要有侵害事实存在,而且需要权利主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二是诉讼时效为 20 年的,其起算点是权利受侵害之日,不管权利主体是否知道权利被侵害,只要有侵害事实存在就算数34、继承

12、法中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答: 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5、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是否就意味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终止?答:不是产权转移登记后,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36、住宅改为门面,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答:住宅改设计用途需经设计部门审批后,到规划局办理,先进行申报,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报建费用, 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37、房地产权属管理的首要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房地产权属登记发

13、证制度。38、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意义是什么?答: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意义有: 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 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 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 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 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39、在我国,购房者对其购买的商品房拥有什么样的权力 ?答: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 立法目的是: 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 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

14、地产业的健康发展。41、房地产交易包括哪些内容?答: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42、什么叫做房地产转让?答: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43,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什么?答: 房地产转让的实质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变更。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44、房地产转让中除买卖、赠与外,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哪些?答: 房地产转让中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 以房地产交换的; 以房地产抵债的; 房屋继承的: 以房地产作价入股、 与他人成立企业的;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

15、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者合并的; 单位房屋因调拨、价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45、什么叫做房地产抵押?答: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46、什么叫做房屋租赁?答: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由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47、什么叫做房地产中介服务?答: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48、房地产转让主要有哪些类型?答: 房地产转让的类型主要有: 买卖、 交换、赠与、 划拨、分割、 入 股、联营、兼并、合并、裁决等。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出售国有资产应提供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文,集体所有制企业出售自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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