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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结算与委托收款结算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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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结算与委托收款结算异同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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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整理最正确答案托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分有两点:1、 托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可运用,且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算都可接受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0万2、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接受托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接受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以下是两者具体的内容:托收承付 〔1〕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依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托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成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依据《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变更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两种方式 〔2〕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 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 2、结算款项必需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和赊销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办理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 1、收付双便利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需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运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需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袱回执)没有发运证件,可凭其他有关证件办理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需重合同、守信用累计三次以上收不回货款或拒付货款的应暂停办理托收承付业务 〔4〕托收承付凭证的格式 依据《支付结算方法》规定,当事人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必需记载以下内容:说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托付日期;收款人签章 〔5〕托收承付的托收与承付 1、托收 托收是收款人依据购销合同发货后托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行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在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进展审查包括: A、托收款项是否符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法规定的范围、条件、金额起点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B、有无商品已发运的证件; C、托收凭证是否填写齐全,符合填写要求; D、托收凭证与所附单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E、托收凭证上是否加盖收款人的印章。

托收凭证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 2、承付 承付是指由付款人向银行成认付款的行为验单付款付款人的承付期为3日,从付款人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单的次日算起〔法定休假日顺延〕付款人未表示拒付的银行认为承付,并于期满次日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内付出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日,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收付双方有明确规定的,依规定而行在第10日付款人通知银行货物未到而以后收到货物时又未刚好通知银行的,银行仍按10天期满次日作为划款日期,并按超过的天数,计扣逾期付款赔偿金应当留意付款人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抵扣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款项 〔6〕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处理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缺乏局部,即为逾期未付款,按逾期付款处理 1、付款人开户银行,按每天5‰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2、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独划给收款人 3、付款人开户银行要随时驾驭付款人账户逾期未付的资金状况,待账户有款时,必需将与其未付的款项和赔偿金刚好扣划给收款人,不得拖延扣划 4、付款人累计三次拖欠货款的,其开户银行应当通知收款人,停顿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5、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展扣款的期限为3个月。

期满时如付款人仍未付清款项,银行应要求付款人退回有关交易单据,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对于付款人不退回单据的,自发出通知3日起每天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7〕托收承付的拒绝付款处理 付款人拒付的正值理由包括: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定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须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设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觉货物单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6、验货付款,发觉货物与发货单不符的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 在处理拒绝付款问题时,需留意:外贸部门的托收进口商品的款项的拒付问题;拒付时必需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由银行进展审查〔对军品拒付银行不进展审查〕;开户银行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不成立,均不受理,应实行强制扣款;凡涉及军用品的拒绝付款,银行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收款人对无理拒付的,可托付银行重办托收;收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尚未划回,又未收到付款人开户银行寄来逾期付款通知或拒绝付款理由书的托收款项,应当刚好发出查询;银行无法审查拒绝付款是非的,应由收付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未经开护行批准适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企业,收款人银行不得办理托收,付款人银行对其承付的款项要处以5%罚款。

托付收款 〔1〕托付收款是收款人托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同城和异地都可运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水电、邮电、等劳务款项的结算托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2〕托付收款凭证的格式 托付收款凭证必需记载的内容有: 1、说明“托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收款人的名称; 5、托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托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3〕托付收款的托付和收款 托付是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交托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托付收款手续的行为付款是指银行在接到寄来的托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之后向收款人办理的付款行为银行可以依据付款人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间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在当日付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最迟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四日付款 〔4〕付款人拒绝付款 依据《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付款人不同,拒绝付款的方式略又不同: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的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托付的银行,转给债务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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