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课程|法律诊所实践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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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践报告是进行实践后的报告;是汇报实践过程和结果的一种方式。格式实践 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今天为大家精心 准备了法律诊所实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诊所实践报告(一)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法律诊所的结课悄然而至。到来的,除了岁末, 还有我们的劳动法律诊所实习的剧终。有人说,曲终人散是一种凄凉,更是一种 情调。关键不是在曲终之时,看听客离去的背影,而是在尾音依旧萦绕的瞬间, 回味全曲的跌宕起伏,优柔婉转。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诊所的生活确实充实而忙碌。如今细数点点 滴滴,发现自己的经历其实不少,人间百态在小小接待室里,尽情展现。而我就 像一个小偷

2、,悄悄同他人的遭遇实践自己的专业知识,又从他人的经历中吸取经 验,得以借鉴。我的所见所学,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请允许我分为理论课、 实践两个方面来叙述理论课上的感悟每周五上午我们都准时参加劳动法理论课每一堂理论课都是一个专题教育, 例如第一堂理论课的主题是简要介绍诊所教育模式,第二堂理论课的主题是如何 应对来电咨询。理论课的授课方式与我们以前接触到的授课方式大有不同。老师 将诊所的同学们分成八个小组,平常理论课上演示作业和值班都是以小组为单位 的。每个理论课前老师都会将这一周的作业发到公共邮箱上,每组组长在阅读邮 件后便在组内分派任务,大家分工合作,献计献策,最后由几名成员在周五的课 堂上

3、向全班同学进行成果展示。在每一组展示作业成果后大家便就这一组的作业 内容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大家评价中肯而热烈,给同学们带来了良多收获。最 后,由老师就这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老师的总结一语中的,给我们带来了非常 大的收获。对我而言,每一堂理论课都是十分精彩的。其中,有几堂理论课给我留下了 深刻的印象。一、电话咨询接电话谁都会,而要通过电话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还真是一门学问。排练了许 久,并把它作为小品表演出来。从这堂课中我得到以下几点感悟(1) 接电话如果遇到对方讲自己听不懂的方言时,可以通过免提功能让其他 同学一起来听。这样不但减轻了自己的心理压力,还可以更有效的抓住要义,明 白当事人想陈述的是

4、什么。(2) 分工合作。接电话的同学主要负责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而对对方提出的 问题要所有组员一起解决,不但要有人负责记录,还要有人负责查资料,统筹规 划,难题往往也就迎刃而解了。(3) 跟踪服务。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电话回访以往曾来电咨询的人,询 问案情的进展,这对进一步发掘案源是大有裨益的。二、谈判技巧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有很多,又通过诉讼途径的,也有通过非诉讼途径的。 通过诸如仲裁和诉讼这些以中立的第三人决断是非的方式尽管比较权威,但是花 费的时间和金钱确实相对要多。考虑到成本和效率的问题,我们给当事人的建议 一般首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我们应学会如何与用 人单位进

5、行谈判。大家总结出的技巧,不可谓不多,并且看后都觉得相当受用,像什么”知己知 彼,百战不殆”、”明修栈道,暗度*、”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等。但这些”招数” 的运用,还是建立在谈判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所以对法律关系的分析要细致, 对法律依据的查明必须准确,同时我们对各种突发状况也应估计到位,有充分的 心理准备。当然在谈判风格上,我们坚持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但还要有风度,有度量。所谓协商,一定要建立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在必要时做出适当的让步,不能得 理不饶人。实习总结第一,法学专业学生要转变学习观念,改进学习方法。在之前,我的法学专 业学习主要就是以应付考试为目的,课堂上边听老师讲边做笔记,下来就

6、看看书, 考试之前就拼命背。但当我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第一位咨询者时,我竟然面对 其实际的法律问题哑口无言。当我到法院为刑事被告人出庭辩护时,面对实际中 的诉讼程序竟然不知所措。在要实际应用法律知识时,我发现平时所记所背的都 忘记了,而能记住的又不能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很好地知道实践。可见传统 的法学理论教育过于偏重理论,而与实践脱节。举个例子,诉讼法课本中非常强 调证据的三性”,与证据有关的工作都要围绕其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来进行。 然而在实际中,关于证据的首要工作不时判断其三性”,而是搜集证据。连证据 的来源都没有,何来证据的三性” ?可惜的是,书本上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怎样搜 集证据。通

7、过参加实习,我明白到,我们必须改变法学专业学习的观念,以符合实践 的客观要求。具体就是从过去以考试为中心转变为以实践为中心,从以理论为学 习重点转变为以实践为重点,从以老师为主导转变为以我们自己为主导。与此同 时,我们要改进法学专业学习的方法以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背记是基础但绝对法律诊所实践报告(二)转眼间,一学期的诊所实习就已经结束了。记得面试的那一天,我和其他三 位同学作为最后一组面试的场景,老师问了我们一个有关支教的问题”你们去做志 愿者能改变什么?”我们四个人几乎都赞成同一个观点”对于那些穷苦山区的现实, 我们几乎无法改变什么,但是我们能够给他们传递一种改变现实的信念与希望。 在诊所的

8、半年时光不仅让我认识了许多优秀的同学,更让我充分认识到这个社会 的苦难与现实,让我不得不反思中国这个社会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诊所的必修课之一是接访,每个双周的周二下午我们的梦幻三人组都要接待 慕名而来的上访者。在校门口,无论是找行政法诊所还是我们刑事法诊所的上访 者在见到我们时都有同一种反映-急切与兴奋。每当我们去接人时,所有的来访 者都会围上来问这问那,在他们眼中我看到的不是对这个社会的愤怒与绝望,而 是一种抓住救命稻草般的兴奋与希望。然而,几周下来,我开始害怕这种眼神, 因为我难以接受他们在走进校门与走出校门时的巨大转变。在进入校门去往办公 室的路上,他们会急不可耐地讲述案情希望尽快得到我

9、们的帮助与理解,然而在 走出办公室时他们要么几乎沉默到死寂要么愤怒地滔滔不绝。我害怕让他们经历 这种从无限的期望到绝望的痛苦转变,也许诊所的每一个同学对来访的人都心存 这样一种同情,既然我们几乎帮不到他们任何事情为何还要让他们再受到一次近 乎残酷的打击呢?罗老师说”我们虽然不能真正改变什么,至少他们帮我们认识了 这个社会。”虽然我不愿接受这样一种似乎充满了自私的味道的说法,但是这是事 实。如果有什么可以安慰自己的话我想只有这一点了至少我们还是给了这些上访 者一丝希望,至少让这些衣食无着、处处碰壁但却执着地争取心中的正义的苦难 之人知道还是有一群年轻人理解并支持他们。在这些被政府视为低贱的”刁民

10、”身上我看到了最高贵的精神-对正义的执着 与坚持。试想是什么支持着这些连衣食都不保的上访者经年累月地奔走在陌生却 又再熟悉不过的最高法、最高检、信访局与各个法律援助机构之间,是什么支持 着他们忍受住地下道的一个个寒冬酷暑、是什么支持着他们放弃了本来还算过得 去的生活去过这样一种颠沛流离的日子,我想不可能是其他,正是那份对迟来的 正义的追求与对正义迟早会到来的坚信。有时,我们会劝他们这样做不值得,这 样做成本太大了,但是毕竟我们不是上访者,我们难以体会到那份迟来的判决对 他们的意义。秋菊三番五次上访就为讨一个公道,讨一份尊严,这些上访者与秋 菊一样,在他们心中尊严、公道与正义才是第一位的。在他们

11、身上,我看到了中 国法治的希望。也许真正需要改变价值观的是我们这些将要或者已经成为法官、 检察官、律师、警察的人,如果整个法律共同体都将实现正义作为必须绝对服从 的第一法则,那么就不会有如此多的”刁民”过着如此不堪入目的生活、也不会有 那么多被人称作”偏执狂”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大家何尝不想各安其事,少一点麻烦呢?警察们也想省下截访的时间去 跟老婆孩子热炕头,检察官、法官们也想少一点对因改判、重审而不能晋升、提 工资的担忧。我曾经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实习过一个月,检察官们也是从象牙塔 中走出来的,跟我们一样也有一份对正义的坚持,在审查起诉、支持公诉过程中, 他们对工作几乎是一丝不苟,唯恐出现

12、任何差错,我想,法院的情况也应该不出 其右。那么,为何司法工作人员如此敬业还会有如此多的上访者呢?我想更多的问 题可能不在枉法裁判与徇私舞弊,矛盾的出现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双方对”正义” 的理解不同,我们所弓I进的西方法学与我国的传统思维似乎格格不入。随着我国法治的建设,人们的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每个人心中对于” 正义”的理解都有如对哈姆雷特的解读,在老百姓心中的”正义”也各有其模样。也 许正如博登海默所描述的那样”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化无常,随时可 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那究竟何为正义?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 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

13、永恒的意义”,拉德 布鲁赫主张”正义不过是指不管是谁,一视同仁。”在秋菊心中,正义也许只意味 着仅仅是一个”说法”,而不是让村长去蹲大牢山杠爷也许到死也不会明白为什么 会受到法律审判。在我们接到的上访案件中,一位叫朱木花的女士因丈夫被人打 伤却还要承担20%的责任而不服判决上诉,后维持原判,此后朱木花女士开始了 她的上访历程。根据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司法文书,对方当事人是村干部,由 于村里建房而霸占了朱女士家的耕地,其丈夫王聪上访至市政府却遭到乡政府拘 留。后来双方因耕地用水问题发生冲突,王聪被对方三个当事人打伤,但是在发 生冲突问题上有证据证明王聪有辱骂对方的行为,我们认为判决其丈夫承担20

14、% 的责任并无不当。当我们问起朱木花女士为何不服判决而选择不断地上访时,她 说”双方就是要有一个对一个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丈夫被人打了却还要承担责 任,要承担责任不就是在说我们也不对吗?而且,我们一直是被人欺负的,发生这 件事的根源在对方。”在她的一番话中,我听出了她所理解的”正义”,正义就是一 种绝对的是非观,是不能只就事论事,还要就人论事,要考虑到其所处的弱者地位和事情发生的最终原因。但是我们的司法人员所理解的正义呢?司法人员的”正 义”就是遵守法律,依法判案。而根据法律所作出的判决却并不是朱女士满意的, 法律所认为的”正义”是就事论事,是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是平等地对 待加害方和

15、受害方。那么,到底是谁错了呢?从法理角度来看,我们的法官依法判 案,并没有错;从我们的作为常人的角度来看,朱女士一家似乎也没有错,不过是 因为气愤骂句娘而已,而骂娘不也是因为对方太横行霸道吗,为何自己还要承担 责任呢?而民众与法律共同体对于”正义”的不同理解带来的是民众对法律的不信任, 而更加期望”青天大老爷”的出现,无形中为挥之不去的”人治”阴影添柴加火,法 治进程受到无形的阻力。如何拉近双方对于”正义”问题的理解是我们所要考虑的, 否则,法治的实现遥遥无期。我认为一方面我们不能一味去谴责老百姓不懂法, 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思维与传统,比如规定亲属有作证义务就有违我们传统上”亲亲 相隐”这一关乎

16、伦理的思维观念,故而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切实执行。毕 竟法律要反映社会现实,如果法律无法做到这一点就不能为人所接受也不能发挥 其规范的作用。另外,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去了解我们自身的文化传统与国情, 在移植西方法律的过程中进行本地化处理,如此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我想,法治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不断地产生矛盾又不断地调和,直到默契, 而这一过程的润滑剂正是所有人对于”正义”的执着追求,而我在这群上访者与我 们诊所的师生身上看到了希望。法律诊所实践报告(三)时间在无意中渐渐流逝,而我却也在无形中慢慢走向成熟,学会稳重。一个 学期的诊所学习很快过去,猛回首,发现自己收获颇丰。第一,法律诊所让我体会到真正的师生情、同学情。师生情、同学情结合教 学,让我在轻松与快乐的氛围中学习。这样的学习有助于活跃和发散思维,既是 情感的升华,同时也是思考能力、思维方式的改善与提升。第二,实践性教学更能提升人各方面的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正将理 论知识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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