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09359341 上传时间:2023-10-0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4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泸州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泸州临港园区孵化器6#车间项目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中国五冶泸州临港园区孵化器6#车间项目部2017年8月25日中国五冶泸州临港园区孵化器6#车间项目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会签栏编制单位中国五冶临港园区孵化器6#车间项目部编制人 李攀编制日期2017.8.25安全技术部审核意见签字: 日期:施工经理审批意见签字: 日期:备注目 录一、前言1二、总体目标1三、工程概况1四、组织机构2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3六、响应与准备重点3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4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4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5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52、洒水降尘53、垃圾存放、运输64、材料、土方覆盖65、车辆清洗76、施

2、工围挡7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88、其它情况8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9十一、监督检查9十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9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环保方案。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泸州市建设工

3、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以高于往年的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为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三、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泸州临港园区孵化器建设项目孵化器项目2、建设地点: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3、建设单位:泸州临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筑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施工单位: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7、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8、建筑面积(或项目规模):1554.83平方米。9、合同工作内容

4、/范围:包括土建安装、工程总平、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四、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施工现场贯标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组 长: 黄丕迪副组长: 卢德新 张磊 成 员: 赖荣光 李 攀 周泽良 彭启航 颜 浪小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黄丕迪卢德新张磊李攀赖荣光周泽良彭启航颜浪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垃圾存放、运输;材料、土方覆盖;车辆清洗;施工围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其它污染情况。六、响应与准备重点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5、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项目经理:黄丕迪监督员:李攀施工队作业班组 施 工

6、 队 库 房 施 工 队 食 堂 生 活 区 卫 生 现 场 卫 生 材 料 保 管 垃 圾 清 运 机 械 设 备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1)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2) 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3) 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大风天气做到招之即来,团结奋斗。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

7、施工现场无积水;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2、洒水降尘: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泸州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

8、;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3、垃圾存放、运输: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4、材料、土方覆盖: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

9、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5、车辆清洗: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高效洗轮机,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备和设置沉淀池。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的,施工单位要确保100%使用;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

10、以下要求:a、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 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6、施工围挡: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确保结构牢固可靠;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3)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1)按照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8、其它情况: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

12、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

13、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十一、监督检查1) 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2) 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 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4)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十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防尘小组成员应紧密团结,在项目经理郭克江领导下保护好生活与生态环境,杜绝因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真正做到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工人的身体健康.做好泸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达到泸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标准,顺利完成泸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事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