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的比较三大诉讼法比较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97 条: 1.检察院 2. 参加人1.当事人 ①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①当事人(原告、被告、件被害人,无上诉权,所以请求人民检察依照行政诉讼和本解第三人、再审申请人)院抗诉) ②自诉人 ③犯罪嫌疑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②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 人、被告人(分界:提起公诉)④附诉 讼 参2.讼的有关规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与 人3. 勘验人、 鉴定人、证人、①法定代理人 (第 82 条) ②诉讼翻译人员(狭义诉讼参与人,代理人(原告)③辩护人(被告)又称其他诉讼参与人)④证人 ⑤鉴定人 ⑥翻译人员期间年 /月 /日/时月/日/时上诉当事人当事人(应当提交上诉状/ 1.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 提起第 147 条)2.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进亲属, 经被告人同意(用书状或者口头 / 第 180 条) 3.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申请再申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1. 各级法院院长对1.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1.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 提交审判委员本院,提交审判委员会提交审判委员会 2. 最高人 会 2.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2. 上级人民法院对民法院对地方格级人民法院、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提审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院审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1.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院抗诉格级人民法院, 上级人民检察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向同级法院抗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抗诉诉2.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决定立案7 日7 日仲裁/5日1. 普通程序 7 日 2.简易程(受理)序 3日/解释第 118 条 3. 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 15日内提交答辩状10 日15 日不提交答辩状, 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 5 日提供有关材料一审3 个月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期限内/第 57 条1.6 个月31.立案之1.1 个月受理内 2.特殊个月日起 30日内宣判至后20日内情况,可以延内2.公告迟不超过长6个月3.期满后 30日1个半月还需延长, 报内2.经省级上级法院高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 1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判决的 15不服判决的15 日,不服裁定的10 日不服判决的 10 日,不服裁定的 5日,不服裁定的日10 日当事人申请再2 年内2 年内无期限限制审提起再审无期限限制无期限限制无期限限制再审对原 1.应当裁定中1. 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民诉意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第判决的态度止原判决的执见 199、 200) 2.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203 条)行(解释第 77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第178 条)当条) 2.提出申事人的申诉是再审案件的来源,虽然不能诉,但判决、裁 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定不停止执行(第 62 条)二审的开 1.认为事实清1.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2.合1.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庭和书面审理楚的,可以实行 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2.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书面审理判决、裁定 3.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应当2.事实有争议开庭审理的、认为认定事实不清楚的,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1.国家机密 2.个人隐私 3.1.国家机密 2.个人隐私 3.当1.国家机密2.个人隐私理其它法律特别规定事人申请:离婚和商业机密3.14-16 岁4.16-18 岁,一般也不公开 5.商业秘密(申请、确实)中级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2.海 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管辖关处理的案件; 3.对国务院各 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的案件; 4.本辖区内重大、复辖的案件 (专利纠纷案件、 重大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杂的案件 (指:被告为县级以上涉香、澳、台案件 ) 4. 海事、政府;重大共同诉讼、集团诉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即中院 )讼案件; 重大涉外、 涉香、澳、管辖台案件 )。
不 1.第 36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第 111 条(七)判决不准离婚解释第 188 条 对于自诉案件,予受理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判决、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不予受理2.解释第 44 条有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意见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回起诉:(八)起诉人重复起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诉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新起诉的,不予受理民法院应予受理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按撤诉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1.自诉案件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处理不到庭的按申请撤诉处理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唤拒不到庭的 2.自诉案件原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应交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而未交诉讼费的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4.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补充侦察期限内没有提请恢复审理(解释第 157 条)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料; 4被害人陈述; 5.证人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证言;6.犯罪嫌疑认、被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人供述和辩解; 7.鉴定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中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1.一方当事人死亡, 需1.自诉人或被告止诉讼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 病2.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尚未确 法院后被告人脱逃3.由于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 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行政机关、 法人或者其他组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 理的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 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不应当中止审理。
解释第181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 条、第 204条律适用问题, 需要送请有权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的情形管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释第 51 条终结诉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1.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讼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的; 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者其他组织终止后, 其权利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利的 3.因中止诉讼 1、2、当事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