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拆迁律师【新荐】征收拆迁中-拆迁户的几种类型-你属于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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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所名称:众成拆迁律师团队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联系电话:,杨勇律师工作微信号:。一、委屈求全型在接待征询中,常常会遇到这一类征收拆迁户:“拆迁方说了,法律规定就是这个原则,批准不批准都是这样;拆迁方还说了,你找谁告都没用,找律师也没用,虽然是北京的拆迁律师也没用;拆迁方又说了” ;“民不与官斗,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以上是此类征收拆迁户的典型说辞,作为专业的征收拆迁维权律师非常理解其内心的挣扎和矛盾,但在其本人放弃争取自己权益的状况下,笔者也无能为力。一句法谚说的;法律历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作为专业的征收拆迁维权团队,还是要郑重的告知您: “法律规定国家征收的补偿

2、原则是保证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减少,长远生计有保障!”,您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合法地去争取合理补偿,你又怕什么呢?你的“谦和忍让”只会让合理、公平补偿离你越来越远二、非暴力不合伙型拆迁户:律师,拆迁方找我协商,补偿太低,太欺负人了,我不批准!我就是不签字,拖到最后是不是可以提高补偿啊?众成拆迁律师团答复:不一定的!拆迁户:律师,我就是不签字,不搬家,看她们敢拿我怎么办?众成拆迁律师团答复: 在此,北京众成拆迁律师团提示您:对于征收拆迁补偿原则不承认,那么就回绝签字,这是可取的,但是坐等诉讼期限悄悄的流失就是您的不对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直接向人民法

3、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半年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在默默等待中,超过诉讼期限,那您也许会丧失司法救济的绝佳机会的。三、以暴制暴型 再有一类,属于“怒发冲冠”型的拆迁户:“律师,拆迁方的组织了大量的人员包围我家了,挖掘机都开到我家门口了,要强拆我的房子,我被一群人围着。拆迁方欺人太甚,制止她们”。在此,笔者暂不分析改种“强拆”行为与否合法,只是试问,以我等单薄几种血肉之躯挡得住她们有“组织”的强拆行为吗?如果真的发生肢体冲突 ,我们会“沾光“吗?甚或说,拆迁方故意激怒你发生冲突呢?后果会是什么?达到目的了吗?疑问多多。 因此,拼命只可以作为气话说说,以暴制

4、暴绝对不是一条上佳的维权之路。表面看似解气,但是也许会让拆迁方抓住了你把柄,轻则以违背治安拘留十天半个月,重则也许触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而失去人身自由,至于补偿,也许已经失去协商谈判的空间了。四、上访奔波型 由于代理的案件的需要,笔者韩峰律师,时常需要去国务院法制办征询案件的紧张或者提交材料,由此见到了诸多“上访户”。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接待人员闲谈中理解到,每天有上访户“打卡”的00人以上;偶尔和上访人交流,也由此得知,诸多拆迁户非常热衷上访,信访办,法制办跑了无多次,思想工作也听了无多次。每次都满怀但愿这次不会白跑。但是历史总是如此相似:材料交上去,便陷入无止境的等待!有时候人们也陷入疑

5、惑,中央明明规定各部门信访办要“热情接访”,怎么就变成了“强硬截访”? 大多拆迁户也许觉得:上访,直接找领导解决问题,更快捷!但是,上访也有一种很大的弊端:没有法定的答复期限和法定的追责途径,这就间接导致上访解决问题的也许性非常小,反而导致错失诉讼期限的风险很大。 北京众成拆迁律师团提示您:上访不失为一种维权途径,但其不是司法途径,效果非常有限。五、热衷媒体型 目前新闻媒体的发达,多种信息爆炸似的的曝光,以至于部分拆迁户抱负地觉得只要媒体将拆迁方的违法、暴力拆迁行为曝光在公众视野内,在舆论和上级政府的压力下,拆迁方自然会解决合理公平补偿的问题。现实的状况如何,北京众成拆迁律师团,试问几种问题:

6、哪些媒体可以曝光这些事情,地方媒体还是中央一级的媒体?是电视媒体还是纸媒、网络媒体?怎么联系到她们?媒体曝光后一定会解决补偿问题吗?这些显然都是文号。一方面,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媒体,由于多种因素,基本不会正式的曝光征地拆迁的负面信息;中央一级的媒体,由于面向全国,征地拆迁引起的事件已经不是少数量级,不具有所谓的“新闻点”,偶尔报道一起恶劣影响的案件就已经可以引导正能量的效果,肯定不会事事曝光。另一方面,媒体曝光需要审查,强拆这种波及敏感话题的一般都会谨慎谨慎再谨慎的考量。其三,影响力甚小的小众媒体,虽然曝光出来,也效果甚微。虽然媒体曝光的维权方式,多多少少还是会引起拆迁方及社会各方力量的注重,

7、但如果把但愿唯一寄托在媒体上,那非常有也许错失最佳的司法维权良机。六、法律维权型 固然了,尚有一部分拆迁户则法律意识非常强,刚听到拆迁的风声就来征询专业拆迁律师,甚至自学有关法律知识,或者积极委托专业拆迁律师进入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从实践中来看,采用法律程序相比其她几种维权方式,的确更加合法有效、合理正义。司法程序是公民、法人在权利受损后的法定救济途径,就仿佛治疗是人在生病后恢复健康的有效途径同样。它的实质是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技能通过法律程序的筹划和运作,以实现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过程,就仿佛医生通过专业技能帮病人诊断,用药和治疗同样。这个活动的价值是物化在运作过程中的高技术含量,而不单单是最后的产出物。实践也证明司法维权是成本最小的,性价比最高的途径。 但是,众成拆迁律师团提示您: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法律行为,“博弈”双方的力量是有差别的,特别是征地拆迁领域,更加专业和困难。对于不懂法的拆迁户委托专业律师尤为重要。专业的律师好比专业的医生,可以迅速找到“病灶”,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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