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十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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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这里讲的优先,主要是指在顺序上的优先,同等条件,主要指的是价格、期限条件。在我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租赁关系中的优先承租权。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_)第四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房屋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因此,“优先租赁权”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范。

2、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房屋租赁优先权的问题。我们先看两个案例:案例一:原告誉恒_司与被告某中学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房屋一套,每月1500元;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誉恒_司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前,原、被告曾多次商谈续租事宜。由于被告将租金增至每月_元,原告誉恒_司认为太高,未达成协议。此时,第三人市土产服务部要求承租此房,租金1800元。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以每月1800元租给第三人市土产服务部,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事后,原告得知,向被告提出自己也愿以每月1800元续租房屋。被告认为已与第三人签订了协议,因而拒绝了原告的要求。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

3、保护自己的“优先租赁权”,确认被告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案例二:_年_月,原告海鸿_司与被告清水河_司签订了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的肉菜市场,租赁期限至_年_月_日止,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之后,原告发现被告与梁某又签订了一份肉菜市场承包合同,约定于_年_月_日起将上述肉菜市场给梁某承包,原告认为,被告与梁某签订的肉菜市场承包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肉菜市场承包合同无效。这两个案件,都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焦点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优先租赁权”的效力如何,有没有排除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优先租赁权”条款的效

4、力问题,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约定无效。理由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承租人的“优先租赁权”的规定,该约定不应受法律的保护。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理应合法有效,因此对约定人和第三人均应产生拘束力。第三种意见认为,约定合法有效,但效力仅限于当事人之间,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拘束力。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我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实质,是当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合同、怎么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等,都由当事人的意思来决定,这就是所谓意思自治

5、和契约自由。根据这种自由,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依其真实意思所达成的合意就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租赁合同关系中,优先承租权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但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的权利。然而,合同权利不同于法定权利。法定的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与之相违背的行为均属无效。合同的权利则产生于双方的约定,其权利的效力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上述两案中,原告和被告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但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又擅自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协议,被告无疑侵犯了原告的优先承租权利。那么,被告与

6、第三人的租赁合同是否就因此无效呢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上述的民法典律原理,原告仅以具有租赁优先权为由,请求确认被告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时,原告不能主张合同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基于违约,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从侧重考虑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流转秩序和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作出判决。经过上面的分析,结论是:房屋租赁双方的“优先租赁权”条款,仅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效,承租人享有的“优先租赁权”并不能对抗第三人,不能因此宣告另一份合同无效。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租赁权”,擅自将房屋租赁给第三人,属违约行为,应当

7、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个案例均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应当另案起诉,追究被告违约责任。济宁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二)出租人:_承租人: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计_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每结算一次,共需支付租金_元。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同意预交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无其他原因甲方予以退还。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

8、方,并偿付对方_元的违约金。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施任意处置,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 乙方: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济宁房屋租

9、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三)出租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_承租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承租方:_(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_根据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丙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房屋地址:_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二、租赁期限及约定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房屋租金:每月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元,共计_元.(大写:_万_仟_佰_拾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丙三方,不

10、计利息。3、乙、丙三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丙三方应如期交还。乙、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房屋修缮与使用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三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丙方,乙、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3、乙、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

11、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甲方同意乙、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五、乙、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在租赁期内,乙、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

12、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丙三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水_,)。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丙方签字:_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日期:_ 日期:_ 日期:_济宁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四)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

13、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

14、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甲方:_ 乙方:_年_月_日济宁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标准样本(五)出租方(甲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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