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客户责任限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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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客户责任限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后,直接导致客户卡内资金损失。客户追偿损失时,却会遇到非常大的阻碍。限制客户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后的客户责任,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而有利于信用卡业的快速开展。目前世界各国信用卡业开展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信用卡客户责任都降至非常低的程度。反观我国,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后,风险和责任倾向于由客户负担。客户对真正侵权人追偿的能力非常弱,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客户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不限制信用卡客户责任,将影响信用卡消费者权益,导致信用卡业开展受到一定限制。本文通过比较各国信用卡客户责任,提出限制信用卡客户责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 一、我国信用卡客户责

2、任的现状 我国信用卡开展迅猛,目前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信用卡的未经授权使用,起因很多。目前我国信用卡的未经授权使用发生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1.信用卡违法申请,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容易产生未经授权使用的情况。使用人盗得他人的身份信息,利用自己的照片制作假身份证,然后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卡。由于目前金融机构存在着片面追求发卡量,滥发信用卡倾向,因此金融机构如果审查不严,一旦发放信用卡,就会产生恶意透支,给身份信息所有人带来严重损害。 2.信用卡伪造、盗刷现象比较严重。境外违法分子进入我国境内,进行信用卡伪造、“克隆的案例时有发生。由于信用卡属于磁条卡,同样的信

3、息可以在假卡磁条上伪造出来,从而比较容易产生“克隆卡。随着电子技术手段的普及,我国境内的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这种手段,进行伪造活动。 3.持卡人对信用卡保管不严,产生冒用现象。持卡人的同事、家人等冒用现象较为常见;有些持卡人可能有数张信用卡,因保管不严,丧失、被盗而发生冒用现象。此外,可能接触过信用卡的人,如商店收银员等进行冒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丧失、遗漏信用卡信息,或者因登录“钓鱼站及在公共场所电脑中使用信用卡,致使信用卡信息丧失,从而在很短时间内信用卡被透支。 上述这些问题,都直接导致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的发生,一旦这种行为发生,就会给持卡人带来比较严重的损失。目前来

4、看,持卡人一般会比较及时地得到金融机构的通知,告知其帐户已发生提款行为。然而,持卡人追偿损失,常常面临着重重困难: 1.持卡人追查侵权人,十分困难。为了找到侵权人,持卡人一般会向公安机关报警,但是由于信用卡犯罪活动技术含量较高,证据较难查找,影响了案件的侦破。不能及时侦破案件,就会使持卡人面临还款及罚息的压力,给持卡人造成莫明的经济负担。 2.对信用卡签名,商家不尽严格审查义务,导致未经授权使用现象频繁发生。在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案件中,我国法院通常支持商店只尽一般注意义务。不要求商店收银员到达笔迹鉴定专家的程度,只要求其尽一般注意义务,信用卡签名与实际签名大体相同即可。因此,导致未经授权使用一

5、旦发生,客户主张商家未尽审查义务和严格核对签名,都不易得到法院的支持,这就也导致了持卡人不能向商家追究责任。 3.持卡人为追偿损失、查明情况,在数家银行机构之间往返奔波,花费过巨。作为受害方,持卡人为了查明真相,主张权利、追偿损失,在上下级银行间往返,所花时间和金钱往往令人望而却步,少量损失与追偿损失的本钱不平衡,导致持卡人放弃追偿,使得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揭露和处理。银行之间的相互推诿,也损害了中国信用卡业的形象和名誉。 4.法院一般按过失程度,在持卡人、发卡人、商户之间分配责任。在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案件中,法院一般首先要查明信用卡是否丧失,是否持卡人虚假陈述骗取资金。法院还要查明,信用卡丧失时

6、持卡人有无疏忽或过失,发卡人发放信用卡及向侵权人放款时有无过失,商户核对信用卡签名时有无过失。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持卡人、发卡人和商户间,以各方过失程度分配责任。由于持卡人通常会对丧失信用卡,存在疏于保管之责;此外,发卡人、商户比较容易提出不存在过失的证据,因此这类案件的最终责任常常又会落在持卡人一方,使得持卡人既是受害人,又花费了诉讼费、律师费,最后还要为损害承当责任。 在我国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的案例中,基于各个案件的情况不同,法院的判决也各不相同,各地法院在处理上甚至有较大的差距。我国客户责任限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各银行信用卡合约中都没有制订关于客户责任限制条款,这种状态与世界各国现行

7、规那么差距悬殊。总体来看,中国信用卡客户所得到的权利、保护与国外客户的权利和得到的保护,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一旦中国信用卡客户受到未经授权使用的侵害,常常处于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的为难地位。没有法律救济,就没有公平。因此,完善我国信用卡客户责任限制机制,就显得十分紧迫。这直接关系到我国信用卡业今后迅速开展的前途,也影响着信用卡业的名誉、信誉与未来。 二、美国TILA法的客户责任限制规那么 美国TILA法可以说是信用卡客户责任限制规那么最早的标准者,在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客户责任限制方面,TILA法都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立法。 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经过长期讨论,最终通过了消费者信用保护法

8、(the Consumer CreditProtection Act,15 1601/CCPA)。TILA法属于美国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的一局部。TILA(TRUTH IN LENDING ACT)于1968年5月29日公布,1969年7月1日生效。该法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一切信用交易的条款必须向消费者公开,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各信用条款的内容和效果,并且可以同其他信用条款进行比较,防止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信用条款。该法令通过规那么Z第32条加以执行。规那么Z(12 CFR 226)由美联储董事会制定,它集中规定了执行TILA的行政管理规定。TILA法和规那么Z的目的,是以要求出贷方向客户披露贷款条

9、件和本钱,而促进对贷款的明智的使用。美国国会认为该法会增加经济的稳定性,并且加强在客户信用延展领域金融机构和各公司之间的竞争。 限制持卡人的责任,是TILA制订的主要目的。在美国信用卡业开展的初期,各银行发行了大量主动提供型信用卡,这导致信用卡欺诈事件层出不穷。例如,在1959年10月以前,美洲银行在加利福尼亚就发行了200万张信用卡,大多数都是通过邮寄给银行存款人的方式发行的,同时还与2万家商户签定了使用协议。当时银行业内有一条公认的规律:如果你给一个人发送一张申请信用卡的邀请,他是不会提出申请的,但是如果你寄给他一张信用卡的话,他就会使用它。这样就出现了相当多的犯罪行为,很多人的信用卡丧失

10、或者被盗,但客户必须为小偷购置的东西付帐。当时甚至出现了商家与恶意持卡人串通谋利的现象,1968年美联储的一个系统工作小组在一份报告中忧虑地声称:“在极个别情况中,商家和恶意持卡人合作购置大量商品,到信用卡出现在黑名单上以后,再交出这张信用卡,并与恶意持卡人瓜分没收黑卡的奖金。 TILA法规那么,正是为保护消费者信用卡使用平安,减少客户风险而制订的。TILA法规定,除非为回应信用卡发行的请求或申请而发行信用卡,否那么不能发行信用卡。这一限制不适用于为更新或替换一张已被接受的信用卡而进行的信用卡发行。 未经授权使用,是指非由商业共有人、持卡人或持卡人授权的人或其他对帐户有利益关系或有权交易的人进

11、行的交易。 卡持有人对于未经授权的信用卡的使用,仅在以下条件下承当责任: 1.该卡是 已被接受的信用卡; 2.责任不超过50美元; 3.卡发行人向持卡人适当通知了可能的信用卡责任; 4.卡发行人已经向持卡人提供了一些方法,使用这些方法可以将有关卡丧失或被盗的情况通知卡发行人。这些方法的说明,可以在对帐单的正面或反面提供,或者以附于对账单的单独通知形式提供; 5.未经授权的使用发生在向卡发行人通知之前。该通知的内容为,信用卡的未经授权的使用已经发生或作为丧失、被盗或其它情况的结果,信用卡的未经授权使用可能发生; 以在一般商业活动中的可能的合理方法,向卡发行人提供有关信息之时,构成卡发行人收到通知

12、,不管卡发行人的特定主管、职员或代理人是否实际上收到了这一信息。 6.卡发行人提供了如何识别该卡的使用人是否有权使用该信用卡的方法。 在卡发行人提起的有关信用卡使用责任的诉讼中,举证责任由卡发行人承当,要举证证明使用是否有授权,即证明是否符合上述信用卡未经授权使用的责任要件。 除上述规定之外,持卡人不因信用卡的未经授权使用而承当其它责任。 50美元的责任限制出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责任限制不宜过高,过高不利于保护大多数持卡人的利益。同时,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持卡人给予发卡人及时的通知。因此,设置比较适中的责任限制是妥当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使持卡人负担局部责任,可以促使他们更小心地保护和

13、使用他们的信用卡,因为没有这种谨慎,欺诈损失将大幅上升。TILA法规定客户责任限额的目的,是建立一种限制持卡人责任的机制的同时,不至于增加经济和社会本钱。 三、美国信用卡零责任规那么 进入21世纪之后,美国信用卡业逐渐采用了客户零责任政策。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欺诈占Visa全部交易金额的%,进入21世纪后,它大约只占%。这就为美国信用卡零责任规那么的出台打下了良好的根底,零责任政策就是旨在消除客户面临的任何信用卡交易风险。 Visa的零责任政策,自20XX年4月4日生效。Visa零责任政策,只适用于美国发行的卡,并且不适用于非由Visa处理的ATM交易和PIN交易,或者某些商业卡交易。零责

14、任政策适用于所有在Visa系统上交易的Visa信用卡和借记卡,无论在线还是离线。不适用零责任的是商业卡、ATM卡和不带Visa标识的PIN卡的交易。在零责任政策下,持卡人的及时通知责任和审查注意义务并不减轻,持卡人也必须及时通知发卡人有关的未经授权使用情况;认真审查对帐单,以发现有关未经授权使用情况,依然是必要的。 按照新的零责任政策,客户不再对于Visa系统上发生的欺诈性交易负担任何责任。在欺诈损失发生时,可以使客户获得迅速的临时信用。自20XX年8月27日起,Visa又将零责任政策扩及于所有Visa商业信用产品,都要求支持Visa的零责任政策。目前,这一新政策适用于Visa商业产品,包括支

15、票卡、信用卡、Visa签名商业和信用额度。20XX年11月15日,美国Visa新版操作规那么,修订并增加了对于Visa商业信用发行者的要求,这些要求如下: 1.对于持卡人未经授权Visa交易的通知,要限制持卡人责任为零责任; 2.发卡人应当向客户说明,上述通知应当在60个日历日内被发卡人收到,60个日历日自反映着未经授权Visa交易的第一份对帐单发出之日起计算。 3.只有在有确切的证据可以判断,持卡人或帐户所有人存在着严重疏忽或欺诈行为时,发卡人才可以增加持卡人的责任。 Visa研究院的研究说明,当小商业者知道零责任政策后,57%非Visa商业信用持卡人,可能会考虑取得Visa商业信用卡;54%的Visa商业信用持卡人使用者,会考虑更经常地使用他们的信用卡。因此零责任政策对于开展信用卡营销, 有显着的作用。 万事达集团也在20XX年9月1日,将有12年历史的针对个人使用者的零责任方案,扩大适用于小商业者及其雇员。万事达卡的零责任方案适用于在商铺、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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